03.06 朋友欠錢不還,借條利息也沒有寫明確,是否可以主張利息呢?

jianfeng_fm


“親兄弟,明算帳。”生活中眾多的事例一再證明,感情之中如果摻雜進利益的糾葛,那麼再好的感情也會變質,所以把“醜話說在前面”,先小人,後君子,看似有點不近人情,但卻恰恰是用最好的方式來維護了感情。

你們之間對借款以借條的形式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既然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那說明當初借錢時你並沒有以賺取利息為目的,純粹是出於朋友之情,那為什麼現在又打算主張利息呢?

是不是因為朋友不講道義,毫無誠信意識,到了還款時間,卻欠錢不還,你覺得他既然不仁,你又何須再講什麼道義,是這個情況嗎?

如果是這種情況,作為借錢人內心肯定是極度不爽的,感覺自己像個傻子,就這樣被別人愚弄了。看到有的人說,既然是朋友,借出去時就要有準備收不回來。這樣的論斷我不知道是如何推斷出來的,難道朋友就是用來傷害和背叛的嗎?

一時遇到困難,資金週轉不起來,沒辦法及時還錢,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必須要跟對方說清楚了,並拿出還錢的積極姿態。不要自己借錢時像個孫子,現在卻趾高氣揚像個大爺,這種情況,誰人不氣?
對於沒有借款時沒有約定,後來主張利息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過,對於遭遇欠款不還的借款人,尚有救濟的措施,上述規定第第二十九條規定:

“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自借款到期開始,你可以主張6%的年利率讓其支付逾期利息。


打虎拍蠅


律師大劉說法:儘量用簡潔語言給你解釋清楚。

一、借條有明確的還款時間,比如2019年4月4日到期還款。

如果你們雙方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那麼你不能主張借款期內的利息,但對於到期之後的逾期利息你可以主張。

最高院關於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定,對於借款期內的利息及逾期利息都未約定的,出借人可以自逾期之日按照年利率6%主張之後的利息。

你可以要求對方自2019年4月4日以後,按照6%年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對之前的利息法院不會支持(這表明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則)。

二、借條未明確約定還款時間,從你要求對方還款之日開始計算逾期利息。

現實生活中很多親朋好友都不約定還款日期、借款利息等。

法律為了保護債權人利益,規定了如果沒有寫具體還款日期,你可以要求債務人隨時償還,而一般情況下借款逾期利息起算從你催要時或結束時開始計算,同樣也是年利率6%。


劉律師Lawyer


借錢不還,沒有約定利息,這個只能打官司了。

利息沒有明確約定的話,這一塊,你可以主張,但是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這個參考《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如果借條約定還款日期的話,可以要求從還款日開始的逾期利息,這個法院可能會支持。

然後,法院出來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你可以和對方要求逾期利息,確定在判決書上。一旦對方拒絕還款,你就可以按判決書約定,申請執行。這個只要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四倍,法院一般都會支持!(《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妖刀長安


主張利息並沒有問題。

借款到期,對方未按照約定的還款時間償還借款,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行為。因為對方佔用了你的資金,客觀上給你造成了損失,主張利息是具有法律依據。(利息本質是違約賠償)

看兩個法條,應該可以解決題目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所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對於利息約定不明確的這種情形,若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主張借款期間的利息是不予支持,這種情況是視為沒有約定利息。

不管是約定不明,還是沒有約定,並不影響主張借款到期之後的資金佔用利息。若借條有約定還款時間,則從約定的還款時間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標準計算利息。若是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原則上從債權人主張要求還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利息。不管對於主張還款,要由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所以作為債權人最好留有相應的書面憑證,例如催款函,律師函,起訴材料等等。


葉律師


可以要求其從償還本金之日起至償還完畢止,支付同期的貸款利息。


東莞宋義恆律師


有沒有口頭約定利息?如果沒約定,法院不會支持付息的!


老王老矣


第一,雙方是否有口頭約定。第二,如果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出借人只能按照年利率6%向借款人主張


A律師問答


可以按年化6%的標準,主張逾期利息,也就是說從借款逾期開始之日主張利息。借期內因為你們沒有約定利息,所以就視為沒有利息。


律師高歌


這從兩角度來說,第一從法律上說可以不主張,因為它沒寫明是否要利息,所以在法律程序上可以認定不主張利息。第二從人道上講既然有人借錢,且有寫欠條那一定暗示著有利息,只是熟人之間不好意思說白,有良心的應該付息。但現今在錢問題上,良心比較少,希望要借錢給別人的借條或欠條格式一定要完整,以免日後啞巴吃黃連。


桂各1


不能主張借期內利息,但是可以主張逾期利息,簡單說,哪天你向對方催討借款(訴訟也是催討的一種方式),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歸還,此時你能按照同期貸款利率主張逾期付款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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