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和政縣“三述”工作向村(社區)、基層站 (所、室)全面延伸

和政縣“三述”工作向村(社區)、基層站

(所、室)全面延伸

為了認真貫徹中央、省州縣紀委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對主要負責人遵守紀律、廉潔從政、作風建設等情況的監督,切實傳導壓力、壓實擔子,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全覆蓋。近日,和政縣制定印發了《關於村(社區)、基層站(所、室)開展述紀述廉述作風工作的通知》,將“三述”工作向基層全面延伸。

通知要求,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作為“三述”工作的組織實施者,應該分批次的組織鄉鎮所轄的站(所、室)負責人和行政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縣直各單位下屬的站(所、室)主要負責人在任期內至少做一次“三述”報告。報告的內容應包括學習貫徹《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情況,遵守中央、省州縣委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若干規定,執行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相關規定情況和履行村(社區)、基層站(所、室)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等9個方面。在具體開展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確定對象、徵求意見、調查走訪、審核報告、聽取報告、現場評議、結果反饋、整改落實的方法步驟進行。同時,根據測評結果將對“三述”對象進行警示提醒、誡勉約談,涉嫌違紀違規的,將嚴肅問責。

為保證村(社區)和基層站(所、室)“三述”工作規範有序開展,通知還從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實施、注重發揮實效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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