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一時糊塗起貪念 虛報名冊獲刑罰

近日,固鎮法院審結了一起因虛列職工花名冊,騙取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的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4年4月,固鎮縣連城窯廠經營者王某在申請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時,明知申請資金數額與窯廠職工人數成正比,為多申請資金,在實際在崗窯廠職工只有40人的情況下,虛報簽訂勞動合同職工人數,並因虛報實際在崗窯廠職工人數38人,多領取資金22.8萬元。被告人王某領取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46.8萬元後,未將資金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用於安置職工,而用於償還所欠債務及投資。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王某向法院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22.8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申報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過程中,虛列職工花名冊,騙取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22.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某經公安機關口頭傳喚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其積極退繳違法所得,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為商之道貴在誠信,貴在合法合規,不要因為一時的貪慾,而有任何非法的念頭,否則只能在身陷囹圄後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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