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呼和浩特男子以辦理公租房為名詐騙,已被抓,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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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郝某以辦理公租房為名,先後騙取17名無辜群眾的錢財累計19萬元,已被警方抓獲。19萬被郝某揮霍一空,數額巨大,性質惡劣,涉嫌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常識

1、《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郝某應該認定為“數額巨大",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警鐘長鳴

法律是把雙刃劍,對守法的公民來說,它是尚方寶劍、是護身符;對坑蒙拐騙、放火打劫的犯罪分子,它就是一把利劍,時刻讓壞人聞風喪膽。

俗話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郝某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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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申請公租房區分戶籍,具體如下:一、本市戶籍申請人:(一)申請人員條件:1、年滿18週歲;2、本市無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4.低保戶: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過廉租房。二、非本市戶籍申請人:(一)申請人員條件:1.年滿18週歲;2.本市無住房;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7倍(不超過3010元)。4.呼市居住兩年以上,工作相對穩定,達一年以上。擴展資料:辦理材料:一、本市戶籍:1、公租房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員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3、收入證明;4、婚姻證明;(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提供單身說明)5、低保戶:低保證原件、公租房申請審批表。二、非本市戶籍:1.公租房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2.本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員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3.收入證明;4.婚姻證明(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提供單身說明);5. 呼市連續繳納社保兩年證明或公積金證明。參考資料:

呼和浩特房管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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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能說明這名男子還是比較聰明,抓住了沒房人的那種心裡來騙人,很慶幸,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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