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月27日下發了《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規定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於 2 月 9 日 24 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緊接著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也發佈《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規定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 2 月 9 日 24 時前復工。
史無前例的延長了春節假期,由此也產生了一些勞動法律問題,為了讓HR和勞動者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儒思小編整理了大家較為關心的春節假期延長、上海、浙江等地延遲復工、工資支付等相關的77個勞動法律問題供大家參考學習!快速掌握這77個問題答案,請點擊文章下方“瞭解更多”
部分問題如下:
延長的3天到底屬於節假日還是休息日?
職工延長休假3天后,是否要之後還給單位?
春節假期延長後,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兩天如何計發工資?
職工接到提前返崗通知不來的,能否按曠工處理?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延長3天期間工作是否為加班?
勞動者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資標準?
員工因為疫情被隔離觀察而無法上班,如何處理?
如果在治療或隔離期間我勞動合同到期瞭如何處理?
企業在復工之後對防控疫情需採取哪些應對措施?
企業單位未遵守延遲復工通知是否屬違法?違法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哪些因素會影響2月份的薪酬計算?
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者疑似症狀被隔離的勞動者,工作報酬是最低工資嗎?是病假工資嗎?
員工拒絕接受檢查、隔離、治療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者在10天春節假期都上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資?
延遲復工期間上班的屬於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正常上班需要支付200%加班費嗎?
在地方通知的復工時間前,可以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嗎?要付加班費嗎?
婚喪假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婚喪假是否順延?
事假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事假是否順延?
用人單位在節前自行安排節後年休假或調班的,是否還要執行?
企業的復工時間應以國務院延長春節假期通知為準,還是以地方政府通告為準?
閱讀更多 儒思HR 的文章
關鍵字: 2020做更好的自己 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