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假期延長、延遲復工,HR、勞動者最該清楚的77個勞動法律問題

為了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月27日下發了《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規定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於 2 月 9 日 24 時前復工,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


緊接著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也發佈《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規定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 2 月 9 日 24 時前復工。


史無前例的延長了春節假期,由此也產生了一些勞動法律問題,為了讓HR和勞動者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儒思小編整理了大家較為關心的春節假期延長、上海、浙江等地延遲復工、工資支付等相關的77個勞動法律問題供大家參考學習!快速掌握這77個問題答案,請點擊文章下方“瞭解更多”


部分問題如下:

延長的3天到底屬於節假日還是休息日?

職工延長休假3天后,是否要之後還給單位?

春節假期延長後,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兩天如何計發工資?

職工接到提前返崗通知不來的,能否按曠工處理?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延長3天期間工作是否為加班?

勞動者在休假3天中工作的加班工資標準?

員工因為疫情被隔離觀察而無法上班,如何處理?

如果在治療或隔離期間我勞動合同到期瞭如何處理?

企業在復工之後對防控疫情需採取哪些應對措施?

企業單位未遵守延遲復工通知是否屬違法?違法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哪些因素會影響2月份的薪酬計算?

患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者疑似症狀被隔離的勞動者,工作報酬是最低工資嗎?是病假工資嗎?

員工拒絕接受檢查、隔離、治療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者在10天春節假期都上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資?

延遲復工期間上班的屬於正常上班還是加班?正常上班需要支付200%加班費嗎?

在地方通知的復工時間前,可以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嗎?要付加班費嗎?

婚喪假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婚喪假是否順延?

事假與延長3天期間重疊的,事假是否順延?

用人單位在節前自行安排節後年休假或調班的,是否還要執行?

企業的復工時間應以國務院延長春節假期通知為準,還是以地方政府通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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