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關於買保險,大家最擔心的就是“買前說挺好,出事賠不了”。

但其實,保險能不能理賠,並不取決於理賠員的心情好壞,也不取決於你和保險業務員關係有多鐵,而是嚴格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來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說保險“這也不賠,那也不賠”,這句話是否客觀?到底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做出拒賠的結論呢?

今天,保哥帶你看看四個保險拒賠案例,一探究竟。

文章主要內容包括:

  • 保險真的會“買了不給賠”嗎?
  • 四個拒賠案例,教你避開理賠糾紛

保險到底會不會“買後不賠”?

在新聞、報告中,保險常常被說成是社會的“穩定器”;而在日常生活中,又有很多人不相信保險,認為保險公司會故意不賠。

真實情況是怎樣的呢?我們通過兩組數據來看看:

1.2019年前9個月,人身險公司賠付了多少錢?

根據銀保監會發布的《2019年1-9月人身險公司經營情況表》來看,今年前9個月,我國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為24751億元,原保險賠付支出為4346億元

可以看到,理賠金額是個不小的數目,大概是今年天貓雙11成交額的1.6倍~

所以,保險公司並不是只收錢不賠錢的,那麼它的理賠率是多少呢?會不會只賠了一部分?

2.人身險理賠獲賠率是多少?

今年10月份,中國銀保信發佈了《2018年度保險公司服務評價結果》,我們來看看其中的數據: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可以看到,2018年人身保險公司理賠獲賠率高達98.17%,絕大多數保險事件都得到了賠付

保險公司是受國家監管的金融機構,理賠與否要按照保險合同來,作為消費者,我們要了解清楚保障內容,避免陷入理賠糾紛。

下面保哥就為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拒賠情況,教大家避開這些理賠糾紛。

四個拒賠案例,教你避開理賠糾紛

保險能否理賠,是嚴格按照保險合同來的,如果發生了拒賠的情況,很大概率是因為理賠情況不符合合同約定,比如下面的幾個實例:

1.嚴重肺炎花12萬,重疾險一分不賠

第一個案例是保哥聽朋友講到的,他的同事因為嚴重肺炎、高燒不退住進了ICU,前後花了近12萬才治好,之後去申請重疾險理賠,被保險公司拒賠了。

大家覺得保險公司拒賠是否合理呢?

我們說過,保險理賠看合同,在本案例中,要看的是重疾險合同,那麼,嚴重肺炎到底屬不屬於重大疾病範疇呢?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統一定義了25種高發重疾,這些病種佔了所有重疾理賠的95%左右,這其中並未包含嚴重肺炎。

許多保險公司在設計重疾險產品時,會在這25種重疾的基礎上再添加一些其他的病種,但也不會包含嚴重肺炎。

所以,嚴重肺炎本身就不屬於重疾險保障範疇,保險公司拒賠的決定是合理的。

保哥接觸過的很多消費者都陷入了一個誤區:保險買一個重疾險就夠了。

其實,重疾險並不是萬能的,每個險種都有自己對應的作用,我們最好將各個險種合理搭配配置,全面抵禦風險。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可以看到,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壽險這幾個險種的保障範圍並不相同,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一樣的。

以上面的情況為例,如果他在重疾險之外還配置了百萬醫療險,那麼在面對嚴重肺炎時,用國家醫保+百萬醫療險就可以報銷大部分醫療費用開支了。

所以,大家要全面搭配保險方案,這樣在遇到各類風險時才能從容應對。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與普及,現如今,在網上買保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微信、支付寶、淘寶等許多地方都可以快捷投保。

但是,很多消費者只顧著快速投保,有時連保障詳情、理賠要求都沒有看清楚,最終可能會陷入糾紛。

舉個栗子,2018年,某用戶在支付寶上投保了[好醫保· 長期住院醫療],次年該用戶因心律失常需要進行微創手術,在武漢亞洲心臟病醫院住院治療,申請理賠時,被保險公司拒賠了。理由如下: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原來,這款醫療險要求的醫院範圍為“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所以,在私立醫院產生的醫療費用無法得到賠付。

因此,保哥建議大家,在買保險時仔細查看保障詳情、理賠要求,如果保險相關知識比較匱乏,可以向專業人士求助、諮詢,避免後期產生理賠糾紛。

3.酒駕身故,保險公司合理拒賠

第三個案例是有關免責條款的,我們在看保險條款時,除了要看保險保什麼,還要注意保險不保什麼,也就是免責條款中規定的“除外責任”。

以壽險為例,壽險一般是保障身故的,無論是疾病身故還是意外身故都可以得到賠付,但往往對於吸毒、酒駕等造成的身故是免責的。

升堂!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把理由交出來

(某終身壽險條款詳情)

保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過一個相關案例,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2016年4月,杜某為自己投保了平安福終身壽險及一系列附加險;


2018年5月,杜某醉酒駕駛無號兩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隨後其家屬向平安人壽提出理賠,遭到拒賠,其家屬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訴;


2019年4月,二審法院終審認為:《平安平安福終身壽險合同》條款中免責條款明確約定,因被保險人酒後駕駛(在釋義中包括酒駕和醉駕)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因此對於杜某家屬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資料來源於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甘09民終442號

所以,如果出險情況屬於免責條款約定範疇,保險公司是可以合理拒賠的,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在投保前瞭解清楚免責條款詳情,避免今後產生理賠糾紛。

4.沒做到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可能拒賠

我們知道,在買重疾險、醫療險等保險前,一般都會有健康告知這一項。

《保險法》第十六條明文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很多消費者對健康告知這個環節的重視程度不夠,沒能做到如實告知,最後引發了理賠糾紛。

還有一些消費者,明知道自己已經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卻故意隱瞞身體情況,想要利用“不可抗辯條款”獲得理賠,這種做法也是不可取的,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個例子:

2015年7月,張某購買了泰康人壽的某款重疾險(含身故責任),張某投保前已確診高血壓病3級(很高危組)、高脂血症、2型糖尿病等疾病,但投保時故意沒有告知


2017年7月,張某因病身故,其家屬提出理賠要求,保險公司拒賠,雙方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判決:雖然杜某申請理賠是在保險合同成立2年後,但不可抗辯條款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基礎,本案原告在投保時存在蓄意不實告知,違反了最大誠信原則,不適用不可抗辯條款,因此判決保險公司無需承擔賠付責任。


資料來源於中國裁判文書網(2017)京0107民初18809號

對於消費者來說,做好如實告知是很重要的,如果忘記了應該告知的某些內容,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補充告知。

寫在最後

保險能否理賠,是嚴格按照保險合同來的,對於消費者而言,瞭解清楚保險產品保障內容,做好如實告知,合理搭配不同險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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