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90后男子“谈恋爱”骗财 获刑五年半

尚一网讯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名90后男子多次以恋爱为由,欺骗妙龄女子感情和钱财。

男子杨某1991年出生,武陵区人,2014年与我市一女子结婚育有一子,2019年5月离婚。当月,他在网上玩游戏结识了女子H,杨某向H谎称,自己未婚且家中经营着混凝土场,自己在西南某地经营民宿,家中有别墅、高档汽车等,骗取了H的信任。杨某办理离婚登记的第4天,便与H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杨某事后交代,这一切都是自己编造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想追求H,如果道出实情,H会看不上自己。

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来,早在2016年3月,杨某在西南某省结识了另外一名受害人D,以同样的理由骗取了D的信任,后来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开始同居;同时,在2018年9月,他还是以同样的理由,在西南另外一省结识了受害人K,骗取K的信任。

在与这3个女子的交往过程中,杨某多次以给员工发工资、需要材料费、搞工程送礼、请领导吃饭、住院等理由骗取钱财。骗取K总计4.7万余元,骗取D总计14.2万余元,骗取H总计4.6万余元。其中,在欺骗H时,杨某与H建立恋爱关系不到一个月时间,4万余元积蓄全部被杨某骗走。直到在和闺蜜闲聊时,H才在闺蜜的建议下报警。

2019年7月14日,杨某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警方调查发现,杨某对3名女子所述均非事实。在2018年6月,杨某曾因盗窃罪,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案发时无业。2019年11月1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犯诈骗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据此,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D损失14.2万余元、K损失4.7万余元、H损失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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