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欠款人被銀行申請失信被執行,會不會被凍結全國銀行卡,假如成為事實如何生活?

落葉無情心


如果欠款人被銀行申請失信被執行,會不會被凍結全國銀行卡,假如成為事實如何生活?

第一個問題,會的。凡是本人名下的所有銀行卡都會被查控凍結,有存款的話會被劃扣,這是必須的。不但是銀行卡,本人名下的網絡支付賬戶,例如支付寶,百度錢包,微信零錢都會被查詢控制。

第二個問題,假如是這樣的話如何生活?

這個問題,首先你要考慮對方怎麼生活。

申請執行人一方,有的是發小,處於多年感情借給自己錢,結果約定的時間到了,借款人不還;有的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被交通事故害的腰斷肢殘,生不如死,結果賠償義務人玩失蹤,有的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農民工,沒日沒夜幹了幾年活,一分工錢沒拿到。。。(補充:留言中有人說是本題說的是銀行的錢,銀行的錢追不回來,責任人要扣工資,下崗,開除甚至坐牢,日子也好不了)所以,那些被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老賴們,到這時候不要光想自己怎麼生活,而要想想受害的對方是否能正常生活。

到目前為止,已經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老賴,已經有1460萬之多,還沒納入的,估計還有數千萬之多。不守誠信,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已經成了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因為老賴的大量存在,使得缺錢的經營者借不到錢,有錢的人寧可捂在手裡貶值也不輕易外借,老賴用各種伎倆規避自己的還款義務,搞得人人自危,氣氛緊張,在這樣的氛圍中,所有的人都難說自己是贏家。

因此,對於老賴的問題,法律法規還應當進一步健全,打擊制裁措施還應當加強,只有這樣,才能使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不是一句空話。


淮北日月升


這個說法太不準確了。準確表達說“在欠債人成為失信被執行人時,法院可以凍結查明的所有銀行卡”。如果法院不知道的銀行卡或者債權人也沒有提出證據表明的銀行卡。法院是查不到的。

1.央行如果不是向全國所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發出協查通知,他都無法查清楚一個人名下所有銀行卡及銀行卡明細(這裡的銀行卡是指儲蓄卡等借記卡)。通過人行徵信中心是可以查到所有信用卡(就是類似貸記卡)的所有信息的。但是針對我們平常使用的借記卡,也就是儲蓄卡,是無法查到所有信息。

2.即使是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無法干涉借款人新開儲蓄卡的行為。這同法院執行是不同法律層面的兩回事。“存款自願,取款自由”這就說的清清楚楚,任何時候只要是居民可以隨時去開設新的儲蓄卡。所以即使在法院執行後,借款人仍然可以開設新的銀行賬戶。

3.在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法院會根據自己查證的被執行人所有銀行賬戶(或者可能有錢的銀行賬戶),以及群眾或者債權人舉報的銀行賬戶,向各個銀行發出查詢協助的函。那麼各個銀行在接到法院通知後,會進行查證,並將結果反饋給法院。法院會根據這些銀行卡的資金情況,要求銀行進行儲蓄卡的凍結。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只能查到自己行內的情況,他行情況也查詢不到的。

4.在這種情況下,被執行人尚未被法院查證的卡或者隱藏的卡,還是可以自由使用,不受干涉。在法院執行之後,被執行人仍然可以去銀行開設銀行卡,所以大家理解了為什麼被執行人其實手裡還是有錢可用的。

5.為什麼叫失信被執行人?就是法院認為被執行人是有履行能力或者是有藏匿財產,但是他拒不交出,或者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所以法院採取強制手段,挖出被執行人可能藏匿的所有資產。但是法院的手段也有效,一般來說,法院會向微信和支付寶以及被執行人顯示出來的一些銀行,發出凍結協查,這些機構在查證後協助凍結並反饋法院。在法院查證其中有錢的時候再發出資產劃扣通知書,將這些錢款劃歸到法院賬戶,之後執行給債權人。

如果失信被執行人沒有資產可藏匿,法院也查不到。那麼可能將其工資卡進行凍結,或者要求發工資單位將工資直接發到法院指定的賬戶上,未來每月被執行人到法院去領取部分生活費(這個數額由法院來制定)。

但是當進入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其實受限是非常大的,銀行的信用卡肯定是開不了的,因為人行徵信中心那邊已經受到法院通知,已經有記錄可以讓金融機構查詢了。貸款那更是別想了。

法律是無情的,但是法律的效力也是有限的。大家千萬不要想象法院發出一個通知,就將被執行人所有的資產,在國內都查得一清二楚。那是電影情節中藝術化處理展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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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25歲17萬,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感覺了,已經麻木了,天天睡醒睡前都是債務,只要醒著都想著這些債務,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上岸,好想好想感受一下哪怕褲兜沒有一分錢,但是又沒有任何負債的感覺,已經忘記沒有欠款是什麼感覺了。


小溪笑嘻嘻


正在經歷中,銀行卡被凍結,被列入失信限高,房子被拍賣,不知道未來怎麼辦!


傻瓜進行時


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卡會被凍結的,但只限定工,農,建,中四大國有銀行,其它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如支付寶,微信等是不會凍結的,但有限額。


xbnjk


不會被全部凍結,上個月我就有一個朋友類似情況,他是出借人,客戶借錢過一下,結果跑路了,本來就是好意幫忙一下,現在他已經起訴他,現在已經到了強制執行階段,他問了律師,律師告訴告訴他,現在全國銀行沒有聯網,都還是隻能查到深圳的所有銀行卡,也就是他如果在外地開的銀行卡還查不到,只能上失信名單,影響他徵信報告,限高消費,對於他孩子不能高費用私立學校,從事公務員政審不過等,不過現在隨著國家對於老賴打擊,銀行聯網應該也會慢慢來臨。


深圳貸款諮尋


要凍結全部的銀行卡可能會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凍結主要的銀行卡是可以做到的。

凍結銀行卡的範圍

目前一個個體,除了其辦理的信用卡可以在個人徵信報告上全部查到外,其餘的儲蓄卡除非是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協查函,要求全部4000多家銀行協助,否則個人辦理了多少儲蓄卡,沒有人知道。

現實中對於被執行人,法院執行庭會根據自己查證的被執行人所有銀行賬戶(比如其曾經與債權人往來的賬戶),以及群眾或者債權人舉報的銀行賬戶,再加上當地的主要銀行(四大行+當地地方銀行),向上述各個銀行發出查詢協助的函,如果有查詢到相關賬戶,則會進行凍結、查封,如果賬戶裡有資金還會扣劃歸還欠款。

如何生活

如上所述,對於未知的銀行卡,法院是不會凍結查封的,此外就算你名下所有的銀行卡都被凍結了,你仍然可以通過新開立銀行卡使用(法律並沒有規定被執行人不可以新開卡),新開立的銀行卡在被法院發現被凍結之前,你可以拿來做工資卡。

另外,就算你未新開卡,舊卡也全部被凍結了,也不會讓你生活不下去,因為按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所以說就算銀行卡全部被凍結了,法院仍然必須給你留足最低的生活標準資費,而不會全部扣劃的光光的讓你在這個社會上寸步難行,因此無需過於擔心。


鯉行者


到相關部門進行查詢與諮詢

1.這種情況,我建議你要先去相關部門去進行查詢一下,你自己是不是已經在失信名單上了,然後在去找銀行工作人員進行諮詢,是不是會出現這種情況。

2.我是感覺應該不會的,因為現實當中已經有了很多的例子,所以你先不要擔心,請參考第一條進行查詢,諮詢!

如果已在失信名單

1.如果已在失信名單,那就要重視了,那你就更要去有關部門進行查詢與諮詢了,到底是什麼情況,是不是因為你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還是有什麼特殊情況,一旦加入失信名單,就是永久性的(是在沒有還清欠款的情況下),這個就需要你把負債全部還清,五年之後再失信名單中消除!

最後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題主帶來幫助!


欣欣念念每一天


今天我剛查了一下,截止11月12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達到了1588萬人,這說明我國的誠信狀況不容樂觀。被列入“老賴”名單,不僅會造成債權人的損失,也會給自己生活帶來麻煩。

最近,錘子科技CEO羅永浩被限制高消費,他發表了一篇《一個“老賴”CEO的自白》,對自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表達不滿,並且承諾自己會對債權人負責,靠賣藝也要把欠的債還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和同情。

對於創業者來說,如果把他所有的資產拍賣還債,他就失去了還債的能力,如果不拍賣,對債權人來說就不公平,所以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探討。

怎樣才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呢?從實際的情況看,如果你欠賬不還被債權人起訴,經過法院查實存在轉移資產,或者有資產但拒絕還債的情況,就會被列入“老賴”名單。


在限制高消費之前,法院先要求執行人履約償還債務,只有逾期不償還債務的,法院才會下發限高令,凍結被執行人的相關賬戶和資產,拍賣凍結資產償還債務,這樣對被執行人來說,影響就非常大了。

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賬戶,裡面有錢就取不出來了,這樣就會影響被執行人的正常生活,但是會不會造成被執行人無法工作,工資也無法發放呢?

在這裡有兩點需要明確:第一,就是被執行人的基本生存權利是受保護的,只是限制了其高消費行為,不允許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不允許使用信用卡等等,對其正常的日常生活不會有太大影響,你看,現在1588萬“老賴”不仍然活的好好的嗎。

第二,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錢不還的人,只要沒有不誠信行為,確實沒有資金償還債務,不會被列入老賴名單,而且有可能通過法院調解免除債務。比如最近溫州宣判的第一例個人破產案,蔡某214萬元的債務,因個人無力償還,在取得債權人的諒解後,只還了3.2萬元就把其他債務免除了。

從現在的情況看,我國誠信制度建設不容樂觀,失信行為主要發生在信用卡逾期,企業經營出現困難,民間借貸違約等等,現在網貸欠賬被列入執行人的數量也逐步增加,大家要注意避免。


互金直通車


兩個問題分別回答。首先,法院有權查封你所有的銀行卡,但並不是說不允許你開新的銀行卡;其次,法院查封錢款時,必須給被執行人留足生活必須的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以上屬於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範疇。

因此,如果你的所有銀行卡被查封,你可以要求法院對其中一張卡進行解封和監控,專門用於你的生活開支。在多數情況下,如果新開銀行卡,法院也有權進行監控,除非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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