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为什么法院判决经济案都写上本金及利息,而不把利息精确算出来?

2一1一2502童荣师


利息是从还款之日(或约定的时间)起开始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结束。只要债务人没有将债务(主要是本金)全部清偿完毕,那就需要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每迟延一天就会产生一天的利息。


不仅是法官,就是原告都不可能知道被告可能在哪天履行全部判决,可能是明天,可能是后天,可能都不履行。但不管怎么样,对于每天都在计算的利息,让法院怎么精确计算出来。所以嘛,这个利息本来就没有办法精确计算出来。

当然,除非原告愿意放弃相应的利息,具体到已经产生的时间点,那计算出精确的利息并没有问题。即便是原告,在计算利息的时候也就是暂计到起诉之日而已。法院在判决书中几经将利息的计算方式予以明确,只要按照相应的天数即可计算相应的利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这种问题没什么好计较的!


叶律师


您说的经济案是啥个意思捏?俺执业这么多个年头哩,竟然木有看明白。那俺就凭俺这执业这些年滴经验,胡乱叨叨两句哩。要是叨叨错,随便骂俺,可别骂俺老师和俺律所,可行?

咳咳!经济就是赔钱,对吧?

纵观今日诉讼,十有八九因利而起。先以民事诉讼为例,如果判决支持利息请求,当然会判决被告支付利息。但这个利息并不是法院判过被告立马就给你的,好多是不给的,要不法院执行局得多高兴呀!

可是在你胜诉后,因为对方没支付,或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必然进入二审,时间实在难以把控呀!别说你和律师把控不了,就是承办法官都不敢说。(题外话:别嫌案子进展慢,那是你不懂法院有多忙)。但法院会明确本金与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所以说,你说法官为什么不把利息精确算出来呢?要是还没懂,你再问问你的数学老师和政治老师,高中时的就可以。


李翔宇律师


因为法官是粗算,而不是精算。写不出具体计算过程和公式。写出来若是有点不对,更容易扯皮。粗算在合理范围内,双方都能接受。因为复杂,就不扯皮认了。有利于服从判决。


小何爱吹牛


主要是法院执行对方当事人给你清偿债务的时间无法确认,所以利息无法精确计算。



正易法务任我行


因为法院判决之后,到对方履行期间还会产生新的利息,这是一个动态的变化,没有办法直接写出来利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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