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盧侗先生事蹟系年

周修東撰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盧侗先生像(轉自《冠山盧氏家族譜》)



自序

盧元伯先生行實朴茂,經旨優深,尤邃於《易》學,結廬讀書西湖山,日與諸生相討論,為梓里所推重。誠為有道之士者也。五應鄉薦,於皇祐五年以特奏名蒙恩釋褐,守本州長史。嘉祐中,餘武溪(靖)、蔡君謨(襄)、王懿臣(舉元)皆薦先生文行,調惠州歸善簿;蔡子直(抗)以廣漕召還國子監,復以經學薦之。蘇子容(頌)所草制勅稱其“經藝名家,禮闈奏技。勾稽南服,外臺稱其廉平;講訓上庠,諸生服其行誼。”

先生雖為諸名公所推薦,然為人樸質,不修人事,至京杜門,以故京中權貴皆疏之,唯高郵孫莘老(覺)與之善。莘老且於先生處詰《易》之義,皆非今世所學,得京房歷數之說。於莘老出京,言其禍福無不中者。蓋先生既得《易》之粹,且得《易》之佔矣。先生復撰有《周易訓釋》,以誨及門。

先生不僅以道義文章流芳青史,且其書法為當時名公所重。吾前撰《吳子野先生年譜》,不意於蘇東坡復子野書中,喜獲東坡曾獎及盧元伯先生書帖,稱其不類近世筆跡,連呼可愛。子野嘗以先生及本朝諸公與其友者奇文新詩,勒堅珉寘諸歲寒堂兩序壁上,後經兵燹,與歲寒堂俱同滅失。先生復有“元豐題名”及“湖平”二刻刊於潮州西湖石上,正書逸韻,山川增色。惜乎鐵筆銀鉤九百年,不毀於兵戈之災,竟毀於“文革”之亂,欲與湖山同壽而不可得,人禍甚於風雨兵燹矣。是則先生不類近世筆跡之作,後人得無拜瞻仰慕乎?茲所幸者,先生手書《龍川羅公墓誌銘》碑刻上世紀八十年代出土於龍川而行世,據稱柳州仙弈巖亦存有先生《登仙弈山》詩刻。此於吾潮書法、人文考史洵為盛事、幸事也。

先生不避權貴,不附時流,質新法之論,見國士之風。即為執政所怒而逐,亦不以措意,自請補外,出知柳、循二州。“畏對青山老一秋”,先生白髮浮沉州郡,不免有“何物能消萬古愁”之慨。既位不克顯,任其在天,以太子中舍致仕。“朱轓茀車,未竟發舒。仰止高風,湖山舊廬。”(廖槎溪語)此亦林東莆所獎“其皆一代之偉人乎”。

先生史實傳世甚尠,吾學膚淺,即勉事鉤稽,所得僅此爾,徒生文獻難徵之嘆。因排比系事,不無臆測,心有慼慼焉,尚祈博雅君子有以教之,是所幸也。

歲次庚寅八月朔時當白露玉峽戇齋周修東補序於粵西客次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盧姓建姓始祖傒公,姜太公呂尚十一世孫,為齊正卿。父公子高,食採於齊北盧縣,傒公以迎立桓公功,命以父名高為姓,世襲齊卿。至齊景公,派分盧氏。漢末徙居范陽涿郡。傳至唐末盧文紀,字子持。舉進士,仕梁為刑部侍郎,集賢殿學士。後唐廢帝即位,入為左丞相。及後晉石敬瑭叛唐,招引契丹入寇。文紀恐玉石俱焚,舉家遠徙。至週末、宋初,天下猶未大定,其子孫徙居閩地九龍江,依南越王避亂。嫡派子孫徙仕宋。盧氏入潮歲月未詳。

據《冠山盧氏家族譜·淵源篇》。

先生名侗,字元伯,號方齋,海陽人。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宋》:“盧侗,字元伯,海陽人。”

《冠山盧氏家族譜》:“侗祖,字元伯,號方齋。”

按:先生父、祖姓名行實未詳。

大中祥符三年庚戌(1010) 約一歲

先生約生於是年。

按:先生生卒年,《冠山盧氏家族譜》載及:“公終於宋哲宗紹聖元年甲戌(公元一〇九四年)二月十六日。壽七十有三。”據卒年回推,則其生年為天聖元年癸亥(1023)。然據釋契嵩《鐔津集》卷十三《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約明道元年壬申(1032),先生道過杭州,訪海陽人屯田員外郎、通判杭州林冀,會契嵩,“語野夫仲父曰巽先生者,生而知學六經,探百氏,悉能極深研幾聖人之道,卓然自得。”七年後,契嵩作《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時,尚稱譽先生為“有道者”,是明道元年會晤,其學識為契嵩所重如此。若按《族譜》所載生卒年,則其時先生僅僅十歲,何能出遊,且予契嵩如此佳譽。是則《族譜》生年蓋誤可知矣。以其行實可考者至元豐年間,頗疑其卒年為壬戌(元豐五年,1082),後人誤為甲戌(1094),若是,則以元豐五年回推七十二年,其生年為大中祥符三年庚戌(1010),與《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事實頗合。暫無可考,姑繫於此。

天聖四年丙寅(1026) 約十七歲

先生配薛氏生。

《冠山盧氏家族譜》:“原配夫人恆德三薛氏,生於仁宗天聖四年(公元一〇二六年)丙寅,終於神宗熙寧元年(公元一〇六八年)九月,壽四十二。初封安人,誥贈東平郡君。”

按:薛氏生卒年據《冠山盧氏家族譜》,前已辨《族譜》載先生生年誤,而薛氏、秦氏生卒年則未知確否,暫錄於此。

先生有宅在府城東北隅之站巷。

《潮州志補編》之《古蹟志》卷二:“盧中舍故宅:在城東北隅之站巷(《盧氏名賢族譜》),為宋太子中舍盧侗所居,故址尚存。(《徵訪冊》) 按:侗以福建清漳九龍江人,於慶曆間遊學來潮,遂落籍居此。”

按:《潮州志補編》稱先生“於慶曆間遊學來潮”,蓋誤。因明道元年先生道過杭州,訪海陽人杭州通判林冀,後釋契嵩有《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稱“元伯亦有道者也,於野夫為姻婭。”則先生當已入潮有年矣。

天聖九年辛未(1031) 約二十二歲

先生行實朴茂,事親至孝,為梓里推重。

康熙《廣東通志》卷十六《人物下》:“盧侗,字元伯,海陽人。行朴茂,事親至孝。”

饒鍔《西湖山志》卷五《人物》:“盧侗:盧侗字元伯,海陽人。行實朴茂,事親至孝,為梓里推重。”

按:志稱先生“事親至孝”,是則先生父母時已入潮。

甘旨暇,手不釋卷。嘗結廬讀書西湖山,博經旨,而《易》學尤粹,自為訓釋,日與諸生相討論。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宋》:“甘旨暇,手不釋卷。嘗結廬讀書西湖山,博經旨,而《易》學尤粹,自為訓釋,日與諸生相討論。”

西湖山有盧公讀書堂。

《輿地紀勝》第一百《廣南東路·潮州·古蹟》:“直講盧公讀書堂,乃盧公洞(應作侗)書堂。”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潮州府一·古蹟》:“《輿地紀勝》:‘……直講盧公讀書堂,乃盧公洞(應為侗)書堂。’”

與黃程、林巽、陳思仲講學,從遊者日眾。

翁子光文,黃楚芬、黃繼澍校《潮城宅第考》:“(盧侗)並結廬於西湖山麓,與黃程、林巽之、陳思仲講學,從遊者日眾。今西湖蓮花峰下有盧侗親題‘湖平’二大字,及題名四行。”(《潮學通訊》[2011年第1期(總第42期)])

明道元年壬申(1032) 約二十三歲

是年,先生或應鄉薦,道過杭州,訪海陽人屯田員外郎、通判杭州林冀,會契嵩,嘗稱及冀仲弟巽博學研幾,卓然自得。

釋契嵩《鐔津集》卷十三《敘九篇》:《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世稱潮陽多君子,而林氏最盛。餘初謁野夫先父田曹於杭,觀其寛明淳粹,力行古道,為政不齷齪飾吏事,乃信稱者之不妄美也。及會范陽盧元伯,語野夫仲父曰巽先生者,生而知學六經,探百氏,悉能極深研幾聖人之道,卓然自得,以謂易者備三極之道,聖人之蘊也。獨病揚雄氏雖欲明之,而玄也未至,因著《草範》,將以大明《易》道之終始也。又謂興王者,禮樂為大,復著《禮樂書》,以示帝王治政之始。本為儒,不汲汲於富貴,而髙節遠邁,追古聖賢之風教。餘又益信林氏之盛也有在矣。是時,田曹秩滿,將趨闕下,而元伯南還,餘亦東適會稽。……元伯亦有道者也,於野夫為姻婭,苟與之營勵名節,則林氏之盛美,豈止煥於潮陽與今日,將輝耀乎天下後世也矣。”

按:“野夫先父田曹”即林冀,字希聖,為林巽長兄,潮州海陽人。“大中祥符八年一舉中進士第,歷辰、惠二州從事。以判入高等,乃授大理丞,又遷殿中丞、太常博士,入尚書省為屯田員外郎,歷知歙州績溪及歙二縣,治有善跡,移同判桂州,以母老還官事歸養,不得請,改知梅州,被喪去職。及還朝,復官通判杭州。”(蔡襄《尚書屯田員外郎林君墓誌銘》)詳見前《林巽暨兄冀、侄從周事跡系年》。

釋契嵩:《欽定四庫全書·集部三·別集類二·宋·提要》:“《鐔津集》二十二卷,宋釋契嵩撰。契嵩姓李氏,字仲靈,自號潛子,藤州鐔津人。七歲出家,通經書章句,肆意遊覽。慶曆間至杭州,樂其風土,因居靈隠寺。皇祐間入京師,作萬言書,上之仁宗,賜號明敎大師,尋還山而卒。”

野夫,據《屯田員外郎林君墓誌銘》,知其名從先,為林冀長子。《敘》稱先生“於野夫為姻婭”,據《屯田員外郎林君墓誌銘》:“子男從先、從思、從可,皆孝謹力學。女三人:長適進士盧幾,次適邵武縣尉阮邈,其季始笄。孫六人,皆幼。”林冀長女婿名盧幾,當與先生為親族。

盧幾字舉之,揭陽人,林冀《墓誌銘》稱為進士,府縣誌選舉未見著錄,疑為鄉貢進士之省稱。蔡襄有《名說(盧幾字舉之)》:“幾之義,旁出諸書,大備於《易》。要言之:止乎極,而其應也不窮;動乎變,而其濟也不終。天下芸芸,莫窽(按:宋本作‘窺’)其明;萬殊汶汶,莫揺其本。幾之義至矣夫!顏子何與?塗之人也。陋居約守,功不甚白,以孔子之聖而亟稱之;其朋三千,又皆出其下。到於如今,聲名肖其師,績業概舜禹,曷謂耶?庶乎幾而已矣。幾之義至矣夫!君取以名己,必字曰舉之者,思以止乎極而通乎變也。凡雲人者物之異,雲姓者人之異,雲名者姓之異,雲字者成人之異。名字之始始於是。其義有有取者,有無取者。其無取焉則已,猶有取焉,舉之楙哉!吾聞伸於己者,待於天也。”其《遊徑山記》又稱:“同遊者建安黃瑊君度,岳陽朱師徳宗哲,又君度之侄曰子常、子美,甥杜沂皆從遊;其前與謀而後以事已之者,朱宗哲之兄師道希聖,杜沂之父叔元君懿,掲陽盧幾舉之三人,莆陽蔡某一與之善,惜乎不及俱也。”知盧幾與蔡襄交遊,而蔡襄曾舉薦先生於朝。

據《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稱,釋契嵩於杭會先生及林冀後,冀秩滿,將趨闕下,而先生南還,彼東適會稽。越二年,復來杭,又三年為寶元二年,冀卒,據此回推,系釋契嵩於杭會先生、冀約於是年。(詳見前《林巽暨兄冀、侄從週三先生事蹟系年》)。

鄉薦:唐宋應試進士,由州縣薦舉,稱“鄉薦”。

時先生南還,林冀秩滿,將趨闕下,契嵩亦東適會稽。

《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是時,田曹秩滿,將趨闕下,而元伯南還,餘亦東適會稽。”

康定元年庚辰(1040) 約三十一歲

林從先伯仲扶其父林冀行櫬歸葬,乗舟自吳江過杭,契嵩往吊,為作《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言及先生為有道者,與從先為姻婭云云。

《送林野夫秀才歸潮陽敘》:“趨三年,野夫果扶行櫬歸葬故地,乘舟吳江而來。他日,餘往吊之焉,野夫伯仲皆悲慼癯瘠,殆不勝其哀。及戒行事,且謂餘曰:‘子盍歌以贈我歸。’……野夫苟能率其伯仲,履田曹之仁孝,同志巽先生之學,則林之壽,其將有在,篤實光輝,益大乎後。元伯亦有道者也,於野夫為姻婭,苟與之營勵名節,則林氏之盛美,豈止煥於潮陽與今日,將輝耀乎天下後世也矣。”

按:據《尚書屯田員外郎林君墓誌銘》:“(寶元)二年十一月戊子,疾發且殆,其子從先取股肉雜糜飱以進,祈疾少愈,卒以其月庚子終於官所,年五十四。”(蔡襄《端明集》卷三十八)是林冀卒於前年十一月庚子。

仁宗慶曆辛巳(1041)至皇祐二年庚寅(1050) 約三十二歲至四十一歲

期間,先生數應鄉薦。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盧侗傳》:“五應鄉薦,皇祐五年以恩釋褐,守本州長史。”

皇祐三年辛卯(1051) 約四十二歲

五月,繼配秦氏生。

《冠山盧氏家族譜》:“繼配夫人貞德五秦氏,生於仁宗皇祐三年(公元一〇五一年)五月,終於高宗建炎四年(公元一一三〇年)八月,壽八十,誥封太原郡君。合葬公墓。”

皇祐四年壬辰(1052) 約四十三歲

秋七月丙午, 命知桂州餘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

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三:“七月丙午,以餘靖經制廣南東西路賊盜,壬戌,智髙解廣州圍西還,攻賀州不克。”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七十三:“(仁宗皇祐四年秋七月)丙午,命知桂州餘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時諫官賈黯言靖及楊畋皆許便宜從事,若兩人指蹤不一,則下將無所適從,又靖專制西路,若賊東向,則非靖所統,無以使眾,不若並付靖經制兩路,而靖亦自言:‘賊在東,而使臣西,非臣志也。’上從其言,故有是命。”

皇祐五年癸巳(1053) 約四十四歲

先生嘗五應鄉薦,是年以特奏名蒙恩釋褐,充補本州長史,先與差攝。

蔡襄《端明集》卷二十五《狀》:《奏乞推恩盧侗狀》:“右臣伏見潮州長史盧侗,行實朴茂,學術優深,久在嶺南,眾所稱服。皇祐年中,蒙恩充補長史,先與差攝。”

嘉靖《廣東通志初稿》卷十九《科貢·宋特奏名·潮州府》:“盧侗……並長史。”

嘉靖《潮州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五應鄉薦,皇祐五年以恩釋褐,守本州長史。”

乾隆《潮州府志》卷二十六《選舉表上》:《通考》:“開寶三年(970),詔禮部、貢院閱貢士及諸科十五舉以上終場者,具名以聞,並賜本科出身,此特奏恩例之始。”

未幾,先生為靖所知,以機宜闢。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盧侗傳》:“未幾,靖帥廣州,以機宜闢。”

按:嘉靖《府志》置“以機宜闢”於“調惠州歸善簿”之後,蓋誤。

至和二年乙未(1055) 約四十六歲

是年,就攝已滿兩考,轉運司保明解發赴銓,除注銓司。

《奏乞推恩盧侗狀》:“至和二年,就攝已滿兩考,轉運司保明解發赴銓,除注銓司。”

嘉祐四年己亥(1059) 約五十歲

仁宗準六月條貫,攝官須得三週年為滿任,以此釐革。緣先生髮解在未降新敕以前,合依舊施行。先生久居京師,不能自陳,遂賦南歸,絕仕進意。

《奏乞推恩盧侗狀》:“準嘉祐四年六月條貫,攝官須得三週年為滿任,以此釐革。緣侗發解在未降新敕以前,合依舊施行。侗久居京師,不能自陳,棲棲南歸,絕仕進意。”

嘉祐五年庚子(1060) 約五十一歲

五月戊申,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知泉州蔡襄為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九十一:“(仁宗嘉祐五年五月)戊申,樞宻直學士、吏部郎中、權知開封府陳旭以足疾罷為右諫議大夫、同提點在京諸司庫務;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知泉州蔡襄為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降右諌議大夫、權御史中丞韓絳知蔡州。”

蔡襄赴任,適遇先生於杭州,以相知最久,仰其學行,遂與先生俱來京師。

《奏乞推恩盧侗狀》:“臣知侗最久,仰其學行,昨於杭州遇侗,臣不欲盛時以毫末之恩失一賢士,遂與侗俱來。”

至京翌日,蔡襄上《奏乞推恩盧侗狀》。

《奏乞推恩盧侗狀》:“右臣伏見潮州長史盧侗,行實朴茂,學術優深,久在嶺南,眾所稱服。皇祐年中,蒙恩充補長史,先與差攝。至和二年,就攝已滿兩考,轉運司保明解發赴銓,除注銓司。準嘉祐四年六月條貫,攝官須得三週年為滿任,以此釐革。緣侗發解在未降新勅以前,合依舊施行。侗久居京師,不能自陳,棲棲南歸,絕仕進意。臣知侗最久,仰其學行,昨於杭州遇侗,臣不欲盛時以毫末之恩失一賢士,遂與侗俱來。伏望朝廷下流內銓,與注一官,庶使寒悴之人,上霑恩命。如朝廷與官後,犯正入已贓,臣甘當同罪。其人在朝,別無親的骨肉,兼與臣不是親屬。謹具狀奏聞,伏候勅旨。”

時餘靖、王舉元皆交薦先生文行,遂調惠州歸善簿。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嘉祐中,餘靖、蔡襄、王舉元皆薦侗文行,調惠州歸善簿。”

雍正《廣東通志》卷三十九《名宦志·省總二》:“王舉元字懿臣,真定人。父化基,禮部尚書。兄舉正,為御史中丞,廷諍有聲,嘗力言御史唐介不宜貶春州,得徙英州別駕。舉元賜進士出身,知潮州。江水敗堤,盜乘間竊發,舉元乃夜召里豪計事,盜既獲,乃治堤,闔境晏然,潮人德之。嘗薦海陽盧侗文行,後遂知名。舉元官至給事中。右潮州府。”

按:舉元兄舉正,為陳堯佐女婿,堯佐通判吾潮,薦引士子;舉元守潮,復薦先生文行,實有功吾潮士子者也。舉正為堯佐婿,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二十:“仁宗景祐四年夏四月甲子,吏部侍郎知樞宻院事王隨、戶部侍郎知鄭州陳堯佐併為平章事,隨加門下侍郎,堯佐守本官。……知制誥王舉正以宰臣陳堯佐之婿,引故事避嫌。”

英宗治平元年甲辰(1064) 約五十五歲

治平初,諸司剡章交薦,外臺稱其廉平。

蘇頌《蘇魏公文集》卷三十二《外製》:《前守惠州歸善縣主簿、充國子監直講盧侗可衛尉寺丞勅》:“具官某,爾以經藝名家,禮闈奏技。勾稽南服,外臺稱其廉平;講訓上庠,諸生服其行誼。”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治平初,諸司剡章交薦。”

英宗治平二年乙巳(1065) 約五十六歲

五月癸亥,蔡抗以廣漕召還秘閣校理,兼起居舍人、充史館修撰、同知諫院,亦復以先生經學薦之。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蔡抗以廣漕召還國子監,亦復以經學薦之。”

按:據《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九十七載,蔡抗於嘉祐七年冬十月己丑,由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出為廣東轉運使。卷二百五載,蔡抗於英宗治平二年五月癸亥,以秘閣校理兼起居舍人,充史館修撰,同知諫院。

凌迪知《萬姓統譜》卷九十七:“蔡抗,字子直,宋城人。中進士。自廣東轉運召為三司判官。都城大水,抗推原變異,大臣畏其諫列,白為知制誥,遷龍圖直學士,知定州。”

召對,授先生國子監直講。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召對,授國子監直講。”

《明一統志》卷八十《潮州府·人物·宋》:“盧侗,海陽人。蔡抗以經學薦之,授國子監直講。”

先生為人樸質,不修人事,至京杜門,以故皆疏之,唯孫覺與之善。

劉延世《孫公談圃》卷中:“盧桐(侗),昭(潮)州人,蔡挺薦為國子直講。為人樸質,不修人事,至京杜門,以故皆疏之,唯孫莘老與之善。”

按:蔡挺為蔡抗弟。“嘉祐中,起知南安軍,擢江西提點刑獄。”治平初,蔡挺“召為陜西轉運副使,上書論御戎攻守大計,遂除直龍圖閣,知慶州。”(王稱《東都事略》卷八十二) 而蔡抗於嘉祐七年冬十月己丑,由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出為廣東轉運使。則薦先生為國子直講者乃抗,非挺可知,挺乃抗之誤。《平樂府志》據《孫公談圃》稱其為昭州人而入該志,《廣西通志·儒林》仍之,蓋誤,昭州實未有盧桐其人也,盧桐乃盧侗之誤,昭州乃潮州之誤。蓋“薦為國子直講”、“看《易》”諸事,與先生事蹟合,故繫於此。

章定《名賢氏族言行類稿》卷十四《孫(二百七十四)》:“孫覺,字莘老,髙郵人也。中進士第,治平中,為館閣校勘。神宗即位,除集賢院,為昌王府記室。王禮之,問終身之戒,覺為陳諸侯之孝,作富貴箴。遷右正言。……黜,如廣徳軍。踰年,徙湖州。……徙廬州,改右司諫,以祖母亡,解官,下太常議,議者謂不可。詔知潤州,而覺已持祖母喪矣。服除,知蘇州,徙福州,召為太常少卿,易秘書少監。哲宗即位,兼侍講,遷諫議,又遷給事,為吏侍,擢拜中丞。以疾請罷,留侍講,力請外,卒。與東坡遊唱和極多。弟覽。”

治平三年丙午(1066) 約五十七歲

覺嘗見先生看《易》,詰其義,皆非今世所學,得京房歷數之說。

《孫公談圃》卷中:“莘老見桐(侗)看《易》,詰其義,皆非今世所學,得京房歷數之說。”

按:京房(公元前77-前37年),西漢今文《易》學京氏學創始人。東郡頓丘人,字君明。本姓李,好音律,推律自定為京氏,授《易》於焦延壽。元帝時以言災異得幸,為石顯等所嫉,出為魏郡太守,卒以譖誅。事蹟具《漢書》本傳。今存《京氏易傳》三卷。

約春夏間,孫覺以民曹椽權吳江縣,出京,先生夜半餞之,言其禍福,後無不中者。

王鏊《姑蘇志》卷三十九《宦跡三》:“孫覺,字莘老,髙郵人。治平三年夏,以民曹椽權吳江縣。”

《孫公談圃》卷中:“莘老出京,桐夜半餞之,言莘老禍福,後無不中者。”

按:據《孫公談圃》所載先生與莘老善,乃在先生“至京杜門,以故皆疏之”之時,可見其時先生初至京師也;複述及先生論《易》之義,緊接“莘老出京”,敘事緊湊,並未插入“力論王安石新法不便”之事,且為言“莘老禍福”,所言“後無不中者”,則其時莘老尚未涉及反對新法而引禍之事,“出京”一語中性,無貶謫之意,故暫系“莘老出京”於其初次由京官外任之時。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蘇魏公文集》(來源網絡)


治平四年丁未(1067) 約五十八歲

約是年稍後,以先生講訓上庠,諸生服其行誼,用年勤例,敘升衛尉寺丞。有勅,為蘇頌草制。

《蘇魏公文集》卷三十二《外製》:《前守惠州歸善縣主簿、充國子監直講盧侗可衛尉寺丞勅》:“具官某,爾以經藝名家,禮闈奏技。勾稽南服,外臺稱其廉平;講訓上庠,諸生服其行誼。姑用年勤之久,敘升卿屬之華。尚倚師儒,使留黌序。其益思於循誘,冀有助於化成。祇欽寵章,克終譽問。可。”

按:《蘇魏公文集》於先生之勅後為《試秘書省校書郎、和州防禦推官、充國子監直講崔公度可試大理評事、充彰徳軍節度推官勅》,查《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五:“(英宗治平二年秋七月)壬午,三班差使殿侍崔公度為和州防禦推官,充國子監直學。”公度以母老力請留侍,從之。卷二百二十六複稱,“公度再除彰徳軍節度推官,充國子監直講,辭不赴,作《一法百利論》萬餘言,論久任眾職之事以進,召對,擢光祿寺丞,知陽武縣。”公度以“京官令初謁尹,拜庭下”,“上疏抗議,謂京官天子省侍官屬,豈宜北面拜伏如見君之禮,自是罷。上嘉其節,復召對,命以館職。”光祿寺丞擢為崇文院校書在神宗熙寧四年九月丁亥。是崔公度治平二年七月任和州防禦推官,充國子監直學,以母老未任;約於兩、三年後,再除彰德軍節度推官,充國子監直講,復辭不赴;大約一、兩年後,進《一法百利論》(《宋史》本傳稱《熙寧稽古一法百利論》),召對,擢光祿寺丞,知陽武縣;至熙寧四年九月提任崇文院校書。先生與崔公度勅分列於蘇頌《外製》先後,時間也大略相同,故暫繫於此。

神宗熙寧元年戊申(1068) 約五十九歲

中書札校定荀、楊書,先生為校勘官,於今年九月,校到《荀子》一部,裝寫申納,奉旨送監,開版印造。

日藏宋本《荀子》載:

將仕郎守秘書省著作佐郎充御史臺主簿臣王子韶同校,朝奉郎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上騎都尉賜紫金魚袋臣呂夏卿重校。

國子監準熙寧元年九月八日中書札子,節文校定荀、揚書所狀,先準中書札子,奉聖旨,校定《荀子》、《揚子》,內《揚子》一部,先次校畢,已於治平二年十二月內申納訖;今來再校到《荀子》一部計二十卷,裝寫已了,續次申納者申聞事,右奉聖旨,《荀子》送國子監開版,依《揚子》並《音義》例印造,進呈及宣賜,札付國子監。准此。

校勘官將仕郎、前守惠州歸善縣主簿、充直講臣盧侗,校勘官登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前守許州司理參軍、充直講臣王汝翼,校勘官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前知婺州永康縣事、充直講臣顏復,校勘官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前知溫州樂清縣事、充直講臣焦千之,校勘官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前守相州湯陰縣令、充直講臣梁師孟,校勘官將仕郎、試秘書省著作佐郎、充直講臣董唐臣,校勘官朝奉郎、守尚書都官員外郎、充直講、上騎都尉、賜緋魚袋臣黎錞,朝奉郎光祿寺丞、監書庫武騎尉臣韓端彥,朝奉郎、光祿寺丞、管勾國子監丞公事、飛騎尉臣程伯孫,管勾雕造朝請郎、守秘書丞充主簿、騎都尉、賜緋魚袋臣畢之翰,朝散大夫、尚書刑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同知諫院兼同判國子監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臣呂誨,朝散大夫、行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權判尚書禮部貢院兼知諫院兼判國子監、上騎都尉、賜紫金魚袋臣錢公輔,朝散大夫、給事中、參知政事、上輕車都尉、北海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三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唐介,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上護軍、天水郡開國侯、食邑一千戶、賜紫金魚袋臣趙抃,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亮節佐理功臣、開府儀同三省行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上柱國、袞國公、食邑一萬一百戶食實封三千四百戶臣曾公亮。

陳梅湖《盧侗傳》:“中書札校定荀、楊書,侗為校勘官,於熙寧元年九月,校到《荀子》一部,裝寫申納,奉旨送監,開版印造(宋本《荀子》)。”

九月,薛氏卒。初封安人,誥贈東平郡君。

《冠山盧氏家族譜》:“原配夫人恆德三薛氏,生於仁宗天聖四年(公元一〇二六年)丙寅,終於神宗熙寧元年(公元一〇六八年)九月,壽四十二。初封安人,誥贈東平郡君。”

按:若以天聖四年生,熙寧元年卒,則虛歲為四十三,《族譜》稱壽四十二蓋誤,若不謬,則生卒年當有一訛。

熙寧二年己酉(1069) 約六十歲

秋九月,詔行王安石所議青苗法。

宋·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卷十八:“(神宗皇帝熙寧二年)九月行青苖法,置常平官。”

約於今明年,先生上封事,力論王安石新法不便。

《明一統志》卷八十《潮州府·人物·宋》:“熙寧初,上封事,力論王安石新法害民。”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熙寧初,力言新法不便。”

神宗熙寧四年辛亥(1071) 約六十二歲

十一月戊申,判國子監常秩言考定直講,焦千之、王汝翼為上等,先生與梁師孟、顏復為下等。詔與千之等五人並罷職,與堂除,合入差遣。

《九朝編年備要》卷十九:“神宗皇帝(起辛亥熙寧四年止甲寅熙寧七年)·辛亥熙寧四年(遼鹹熙七年):《建太學立三舍法》:鄧綰言:治平百餘年,即未嘗營建太學,止是假錫慶院西北隅廊屋數十間,逼窄湫隘。詔改錫慶院為太學。初太學養士,亦未有論選升降之法,至是中書言初入學為外舍,不限員;外舍升內舍二百員;內舍升上舍一百員。生員各治一經。未幾,學官焦千之、王汝翼、梁師孟、顏復、盧侗五人皆罷。初蘇頌子嘉在太學,顏復嘗策問‘王莽後周變法事’,嘉極論為非,在優等。蘇液密寫,以示曾布曰:‘此輩唱和,非毀時政。’布大怒,責張琥曰:‘君為諫官判監,豈容學官與生徒非毀時政,而不彈劾?“遂以告安石,安石大怒,遂逐諸學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監,選用學官非執政所喜者不與,陸佃、黎宗孟、葉濤、曾肇、沈季良與選。季良,安石妹壻;濤,其侄壻;佃,門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齋授口義,旦至學講之,無一語出己。其設三舍,皆欲引用其黨耳。”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二十八:“(神宗熙寧四年十一月)戊申,管勾國子監常秩等言準朝旨,取索直講前後所出策論、義題及所考試卷,看詳優劣,申中書。今定焦千之、王汝翼為上等,梁師孟、顏復、盧侗為下等。詔千之等五人並罷職,與堂除,合入差遣。學生蘇嘉因試對策,論時政之失,講官考為上等,直講蘇液以白執政,皆罷之,而獨留液,更用陸佃、龔原等為國子直講。嘉,頌子;原,遂昌人,與佃皆師事王安石雲。”

宋·李心傳《舊聞證誤》卷二:“熙寧四年十一月,太學講官六員焦千之、王汝翼、梁師孟、顏復、盧侗皆罷,獨留蘇液(出李燾《長編》)。按《實錄》,十一月戊申,判國子監常秩言考定直講,焦千之、王汝翼為上等,梁師孟、顏復、盧侗為下等。詔悉罷之。是年十月丙辰,蘇液已先除樞密院檢詳文字,未嘗留液也。《元祐實錄》差誤,紹聖史臣已辨之,子復又誤矣。據紹聖元年中書舍人同修國史蔡卞奏,一取到國子狀蘇液熙寧三年離監,千之等系四年十一月罷職。今修實錄官稱留液,未悉憑何文字修纂。”

常秩:字夷甫,潁州汝陰人。嘗舉進士不中,退而為自得之學,尤長於春秋。居於陋巷二十餘年,澹如也。歐陽修、王安石聞而稱之,士論亦翕然歸重。嘉祐中,修薦於朝,皆不赴,於是聲名愈髙。神宗聞其名,詔有司以禮敦遣秩入對。為右正言,直集賢院,俄兼舍人院,遷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秩辭直舍人院修起居注,未幾又求去。熙寧七年,遷寶文閣待制兼侍讀。明年,又求去。已而病不能朝,乃以為西京留司御史臺,歸潁而卒。(《東都事略》卷一百十八)

《京口耆舊傳》卷一:“焦千之字伯強,丹徒人。嚴毅方正,歐陽公脩敬待之,常館修家。累試不利,修以書勞之。其一勉之以孟子不動心之勇;二則勉之棄去科場文字,專意經術。……嘉祐六年,諸路舉行義之士,赴京師,館於太學,試舍人院,賜出身者七人,徐州顏復為首,千之次之,為國子監直講。熙寧初,以蘇嘉對公試策,論時政之失,千之與顏復等為考官,擢居上等直講。蘇液以白執政,千之與同列五人俱罷,以殿中丞為樂清令。歐陽修貽書勉之雲:‘更當屈伸取捨,要於濟務。’蓋以千之剛方,不能善事上官故也。八年知無錫縣。是歲大旱,運河涸,用單鍔言,車梁溪水灌運河,五日而通流,舟楫無滯。事見蘇文忠公軾《錄奏單鍔吳中外水利書》。軾有從千之求惠山泉詩,正其作縣時也。”

王汝翼,據《九朝編年備要》卷十八,熙寧二年四月,汝翼等八人充使察農田水利賦役;熙寧四年十一月與先生等五人並罷直講;《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三十一,元豐五年十二月,特御延和殿,編類國信文字承議郎王汝翼等引對,面賜緋章服;上揭書卷三百三十九,元豐六年九月,吏部侍郎蘇頌上《華戎魯衛信錄》等書與樞密院,賜頌銀絹三百,檢討官朝奉郎王汝翼升一任。餘則未詳。

梁師孟,沈遘《西溪集》卷六有《韶州樂昌縣主簿兼縣尉事梁師孟可太常寺奉禮郎勅》,未知是否此人?其履跡餘未詳。

顏復字長道,魯人,顏子四十八世孫也。嘉祐中,詔郡國敦訪遺逸,京東以復言,凡試於中書者二十有二人,考官歐陽修奏復第一,賜進士,為校書郎、知永寧縣。熙寧中為國子直講,王安石更學法取士,率以已意,使常秩等校諸直講所出題及所考卷,定其優劣,復等五人皆罷。元祐初召為太常博士,遷禮部員外郎,兼崇政殿說書,進起居舍人,兼侍講,轉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國子監祭酒,未踰年,以疾改天章閣待制,未拜而卒,年五十七。(《宋史》卷三百四十七)

請補外,出知柳州。

《明一統志》卷八十《潮州府·人物·宋》:“請補外,出知柳、循二州。”

嘉靖《廣西通志》卷七《表五·秩官·知柳州》:“盧侗,海陽人。熙寧初上疏力論王安石新法害民,請補外,知柳州。”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遂求外補,知柳、循二州。”

四庫本《廣西通志》卷五十一《秩官·宋·知柳州》:“黃宗望(惠安人,景德三年任)、王昱(景德間任)、盧侗(字元伯,海陽人,熙寧初任)、李獻卿(字才叔,元豐間任)。”

按:先生以罷太學講官,列為差遣對象,遂求外補,得知柳州。

熙寧五年壬子(1072) 約六十三歲

約是年到任柳州。

熙寧六年癸丑(1073) 約六十四歲

春日,先生遊仙弈山,有詩《登仙弈山》刻於石。

嘉靖《廣西通志》卷十三《山川志二》:“仙奕山,在城南,上有穴,穴有屏、有室、有宇,登者得石坪於上,黑肌而赤脈十有八道,可奕,因名。”

乾隆《柳州府志》卷三十八《藝文》:盧侗《登仙弈山》:“畏對青山老一秋,逢春又向碧巖遊。憑空為問蓬萊客,何物能消萬古愁?”(轉自《全宋詩》卷六百一十七)

按:該詩刻石尚存。《登仙弈山》撰寫時間不詳,以先生去年赴任,到任或在春後,此詩或作於翌年春日,故暫繫於此。

熙寧七年甲寅(1074) 約六十五歲

約年末或明年初,以承奉郎、守大理寺丞調知循州,兼管內勸農事。

嘉靖《潮州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知柳、循二州。”

雍正《廣東通志》卷二十六《職官志一》:“盧侗,海陽人。熙寧年任。……以上知循州軍州事。”

《宋故朝郎守尚書屯田郎中知海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輕車都尉賜緋魚袋借紫羅公墓誌銘》署“承奉郎、守大理寺丞、前知循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借緋盧侗書。”

按:借緋:唐、宋時規定官員服色,四、五品服緋,未至五品者特許服緋,稱為“借緋”。緋,大紅色。

熙寧十年丁巳(1077) 約六十八歲

約今年或明年初,以太子中舍致仕。

嘉靖《潮州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以太子中舍致仕。”

據傳先生宅在城東北隅之站巷。

《潮州志補編》第一冊《古蹟志》卷二《宅》:“盧中舍故宅:在城東北隅之站巷。(《盧氏名賢族譜》)為宋太子中舍盧侗所居,故址尚存(《徵訪冊》)。 按:侗以福建清漳九龍江人,於慶曆間遊學來潮,遂落籍居此。”

按:清漳為漳州之別稱。”先生慶曆遊學未必有厚貲致宅於此,疑為致仕後隱居之宅,故暫繫於此。

先生致仕後,復於鸛隴神山下築有中舍第。

《潮州志補編》第一冊《古蹟志》卷二《宅》:“在鸛隴神山下。宋太子中舍盧侗致仕時築。(《阮通志》)讀書注《易》其中。次子昱,世居其鄉。(《澄海李志》)”

按:“鸛隴”當為“冠隴”之古稱。

元豐元年戊午(1078) 約六十九歲

夏五月壬寅,先生偕潮州通判夏旼、從事仇公著避暑西湖,艤舟蓮華峰之東,徜徉容與,極暮乃歸。有題名石刻,已佚。

光緒《海陽縣誌》卷三十《金石略一·宋》:“盧侗題名:‘太子中舍人致仕范陽盧侗元伯,通判州事魯國夏旼粹翁,從事南陽仇公著晦之,夏五月壬寅,避暑西湖,艤舟蓮華峰之東,徜徉容與,極暮乃歸。時改元元豐之歲。’右題名在濱湖石“湖平”二字之下,正書。謹案:侗,邑人。舊志有傳。此稱范陽,蓋自題其氏族,猶《保母碑》文稱琅琊王獻之例也。夏旼《阮志》失載。”

黃挺、馬明達《潮汕金石文徵(宋元卷)》:“《盧侗等題名(元豐元年,1078)》:‘太子中舍人致仕范陽盧侗元伯,通判州事魯國夏旼粹翁,從事南陽仇公著晦之,夏五月壬寅,避暑西湖,艤舟蓮華峰之東,徜徉容與,極暮乃歸。時改元元豐之歲。’佚。光緒《海陽縣誌·金石略》著錄:‘題名在濱湖石“湖平”二字之下,正書。’《校正》謂濱湖石‘文革’期間被炸燬,並校正饒《志》所錄文字二處。今依《縣誌》過錄,列《陳氏《校正》異文於後。《縣誌》有案:‘侗,邑人,舊志有傳。此稱范陽,蓋自題其氏族,猶《保母碑》文稱琅琊王獻之之例也。夏旼,阮《志》失載。’盧侗傳記,以載嘉靖《潮州府志》者為最早:‘(略)。’後此諸府縣誌,皆據嘉靖《志》。按,諸志傳記未載盧侗致仕時間,據此刻則知元豐元年(1078)侗已致仕家居。又《題名》記隨侗遊湖者,有潮州通判夏旼、從事仇公著,俱潮州舊志官師部所未載。”

按:魯國夏旼粹翁,據阮元《廣東通志·選舉表》,夏旼,字粹翁,連州人。皇祐五年癸巳進士。時儂寇亂,兩廣士多後至,乃試於別殿,旼第一,賜詩與大魁等。元豐改元,官通判潮州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一《荊公題夏旼扇》載:“王荊公嘗題一絕句於夏旼扇雲:‘白馬津頭驛路邊,陰森喬木帶漪漣。夕陽一馬匆匆過,夢寐如今十五年。’本集不載,見《湟川集》。”

南陽仇公著晦之,據《欽定續通志》卷一百六十八《金石略二·宋》:“《仇公著墓誌》,柳子文撰,王同老書,行書。紹聖三年。益都。”或即此人。

先生復有題刻“湖平”於湖山濱湖石上。

光緒《海陽縣誌》卷三十一《金石略二·宋》:“盧侗題字:‘湖平,盧侗書。’右題字在湖山濱湖石上,‘湖平’二字隸書,下三字正書。”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約歲末,為刑部員外郎竇卞撰、廣州知州曾布篆蓋之《羅公(愷)墓誌銘》書丹。

《廣東碑刻集》:《宋故朝郎守尚書屯田郎中知海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輕車都尉賜緋魚袋借紫羅公墓誌銘》:

朝散大夫、行起居舍人、充龍圖閣待制、知廣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市舶使、兼廣南東路兵馬都鈐轄、兼本路經略安撫使、騎都尉、曲阜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曾布篆蓋;

朝奉郎、尚書刑部員外郎、提舉舒州靈仙觀、騎都尉、賜紫金魚袋竇卞撰;

承奉郎、守大理寺丞、前知循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借緋盧侗書。

公諱愷,字次元,其先南昌人,五代末徙循之龍川,仕劉氏,有顯者。曾祖保強,皆隱德不仕。父晟,累贈部官郎中,母張,追封永安縣太君。

公幼喜學,不為章句,孜孜經術,以循之學者不尚師友,乃走四遠求可以益己者,擇其所長而親炙之。未冠,有聞於鄉里,於是,傍州之學者來諮焉。

再舉禮部,歸而念親之老,嘆曰:“曾子三釜而心樂,非乃親之仕乎?”乃假版而宦焉。連丁內外艱,既終喪,讀書為文愈刻苦。

逮十年,得昭州龍平主簿,鎖其廳試桂州,偕計而上。嘉祐二年春,仁宗皇帝臨軒,試進士,擢公第三。方唱第時,三人者每拆封,天子俯視其姓名,左右執政大臣、翰林兩禁,逮三館諸公,皆立殿上,間得陟降,無不引頸以觀,蓋糊名至公,無毫釐之洩,雖人主莫識其誰何。及見公爵裡,乃海陬萬里,一日以文辭拉巍等,有以見朝廷取士之不私,又見聲明文物之施及於遠,莫不歡呼嗟觀,比比來視公顏面、問甲子者,公時年已四十五歲矣,授大理評事,通判吉州。

會守將將缺,或謂州劇,意公有不逮者。公攝守政一年,百事不勞而緝,多仁恕愛利,吏有犯,劾之嚴,上下畏肅,稱神明。遷大理寺丞。

六年罷歸,試學士院。公笑曰:“以賦取士,已失之矣;又以賦試帖職乎?”不留意。已而考官以所用韻誤上聞,遂知淮陽軍。

七年,特除殿中丞。先是禁林給扎,有戾禮部格者,諸公多喻而改正之,公於貴人無左右之助,獨不得所喻,公亦恬然無動心者。至下邳,笑曰:“是邦奚所為。”視事未及月,錢唐人慎東美嘗客遊,泊舟關外,見惡少酗酒相擊者,徐曰:“我與爾較,奚不可,然負我公仁。”遂相釋而去。其感人心也如此。

英宗嗣位,汎恩為太常博上。治平二年知開封縣,韓魏公面告之曰:“雅聞君吏事,已試赤縣,治京師,無以縣道為抑。”右姓有怙勢欲撓法者,公處之裕如,不作威厲,告之以法當爾,人繇是信公能,譽翕然。

其年,改屯田員外。熙寧元年,今上登極,陟都官提點府界公事,賜五品服,名登對。

公遠人,一日見清光,語時不知有以稱上意。知陳留縣錢公範捕蝗,捶村民,民號呼,上適遣中貴人取禾,視所傷,因知令所笞非法,公坐不即劾。出守蘄春。

四年,遷職方,秩滿,入判登聞鼓院。五年,乞補外,知復州。州廢,徙鄂州。八年,進屯田郎中。武昌還,復蒞鼓院。公嘆曰:“吾所至不少懈,疇克知我者?老矣,獨無間處,任其在天,以樂吾心耶?”

九年八月,得海州,至未久,公病矣。十月十日終於州之正寢。東海距下邳不遠,聞公之來,喜曰:是前日淮陽羅公也。獄有滯而未決者三十餘事,公視其所因,立判析之。公雖病,緝治有條,民已愛公為政。及卒,老幼相率哭之不去,本道使者皆稱其材。

嗚呼!士寒遠而窮困者,患在朝廷不能取,取而有聞於時,其位反不克顯,其命也。夫造物者,果如何耶?公性重厚寡言,寬裕不洩,拉甲科,至為郎,屢治郡,居處泊如若未第時。所至無秋毫之犯,人尤諮其廉清,或譽之者,公曰:“士小節,何足尚。”族人之貧者五,皆分俸以賙之,家人告以月入析之眾,則己無以自給。公曰:“猶多,如若人者,何不可耶?”

前夫人張追封仙源縣君,後夫人鄭封壽昌縣君。子明達,撫州崇仁縣丞,孝謹文雅,肯構彌恪。女二(周按:疑為“三”之誤)人,長適長史吉駕,次進士陳師況,一未笄。孫曰興孫,後卒。

縣丞君卜以元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葬公於進賢鄉寧仁裡大君墓右,馳書叩予曰:“公,先子之同年,敢泣血以請銘。”予怛曰:“我與公當崇政唱名,相從相得之樂,視青雲如俯拾地芥,二十年落魄為漫郎。”公乃溘然,淚潺潺不止。於是銘曰:

生遐方,志則彊。學有聞,發以光。

文飾吏兮政循良,去見思兮愛利長。

白首一節□為郎,有子賢兮後必昌。

廣東文物網《嶺南文化—墓誌買地券—北宋龍川羅愷墓誌銘》:“北宋龍川《羅愷墓誌銘》:龍川縣豐稔鎮坳背村羅愷墓出土,現為博羅縣博物館收藏。羅愷墓是1980年當地一村民搬屋基時發現。墓室用青磚砌成,室內埋藏墓誌石一盒,長0.98米、寬0.91米、厚0.06米。端石質,楷體從右至左豎書,共35行,每行38字,共1330字。據《龍川縣誌》載:羅愷字次元,北宋龍川人,45歲,即嘉祐二年(1057年),考取探花,任宋朝郎守尚書屯田郎中、知海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輕車都尉等職,死於元豐元年(1078年)。”

元豐二年己未(1079) 約七十歲

約於近年,先生有書貼贈吳復古(子野),刻於歲寒堂兩序壁上。

鄭俠《吳子野歲寒堂記》:“歲寒堂,子野先生所居也。堂之前古柏數株。兩序皆以本朝諸公與子野友者奇文新詩,與夫古之有其言於世切有補者,勒堅珉寘諸壁。”

按:吳復古,詳後《吳復古先生年譜》。

元豐三年庚申(1080) 約七十一歲

約於今年或明年初,吳復古寄先生及諸公詩文石刻拓本與蘇軾。

《蘇軾文集》卷五十七《答吳子野七首》第二簡(見下)。

元豐四年辛酉(1081) 約七十二歲

約秋冬,蘇軾有答吳復古簡,稱譽先生書帖不類近世筆跡,誠為可愛。

《蘇軾文集》卷五十七《答吳子野七首》第二簡:“承三年廬墓,葬事誠盡,又以餘力葺治園亭,教養子弟,此皆古人之事,所望於子野也。復覽諸公詩文,益增慨嘆。介夫素不識,其筆力乃爾奇逸耶?僕所恨近日不復作詩文,無緣少述高致,但夢想其處而已。……寄示《墓銘》及諸刻,珍感!虞(應作‘盧’)直講一帖,不類近世筆跡,可愛!可愛!”

按:“虞直講一帖”: 據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於“虞直講”處校曰:“《外集》(明萬曆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卷六十六‘虞’作‘盧’。”予以為“虞”乃“盧”字相近而誤,“盧直講”切近先生鄉人、曾官國子監直講盧侗,故採“盧”說。

立祭田及大潭塘以祀先人。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立祭田及大潭塘以祀先人。”

按:大潭塘即冠隴中舍潭。

先生行實朴茂,學術優深,為鄉里所推重。

蔡襄《奏乞推恩盧侗狀》:“右臣伏見潮州長史盧侗,行實朴茂,學術優深,舊在嶺南,眾所稱服。”

《明一統志》卷八十《潮州府·人物·宋》:“侗行實朴茂,學術優深,為鄉(按:原文作“鄒”,乃誤)裡推重雲。”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宋》:“行實朴茂,事親至孝,為梓里推重。”

曾著有《周易訓釋》以誨及門。已佚。

饒鍔、饒宗頤《潮州藝文志》卷一《經部·易類》:

“盧氏侗《周易訓釋》(光緒《海陽縣誌·藝文略》)。

佚(光緒《海陽縣誌·藝文略》)。

《韓江聞見錄》十:‘盧中舍侗讀書西湖山,通經術,尤邃於《易》。為《周易訓釋》以誨及門。’

宗頤按:盧中舍侗,乾隆《潮州府志·儒林傳》、張士璉雍正《海陽縣誌》、光緒《海陽縣誌》並有傳。所著《周易訓釋》,阮元《廣東通志·藝文略》未收;惟明戴璟《通志》本傳稱侗嘗讀書西湖山,博習經術,易學為精。自為訓釋,日與諸生相討論(見阮《通志》所引。按:清林杭學、胡恂兩《潮州府志》,並有此語。周《府志》、雍正《海陽縣誌》則無之)。則此編蓋為課授而作,即講義之類。惟未稔當時成書曾公諸世否?”

元豐五年壬戌(1082) 約七十三歲

約於是年二月十六日,卒於家。

嘉靖《府志》卷七《人物誌》有傳:“卒於家。”

《冠山盧氏家族譜》:“公終於宋哲宗紹聖元年甲戌(公元一〇九四年)二月十六日。壽七十有三。”

按:《族譜》所載先生卒年疑誤,若以壽年回推,則其生年亦不確,前已辨之。竊以為其卒年或為“壬戌”,誤為“甲戌”,延後一紀。然限於文獻闕失,暫無確證,姑系卒年為“壬戌”,生年亦以此而推。至其確年,尚待世之博雅君子有以解惑焉。

葬歸仁都登塘,原配誥贈東平郡君薛氏合葬。

雍正《廣東通志》卷五十五《塋墓誌·潮州府·海陽縣》:“直講盧侗墓,在歸仁都登塘。孫順之墓附。”

《冠山盧氏家族譜》:“訃聞於朝,遣官祭葬,賜諡文肅。崇祀鄉賢,配享韓公祠,列潮州八賢之一。許龍圖、廖槎溪作《傳》、《贊》。御葬海邑歸仁都登塘山,坐東北,向西南,名為雲蓋月。墓前碑碣、石人、石獸依制豎立。全山周圍二百餘丈,離郡城三十里,離冠山七十里。”

《冠山盧氏家族譜》:“原配夫人恆德三薛氏,生於仁宗天聖四年(公元一〇二六年)丙寅,終於神宗熙寧元年(公元一〇六八年)九月,壽四十二。初封安人,誥贈東平郡君。……合葬公墓。”

按:《族譜》稱“訃聞於朝,遣官祭葬,賜諡文肅。”未知出處為何?然揆之先生官位,似不當易名,“文肅”或為後人私諡。許龍圖當是潮州知州許應龍,所作《傳》未見;廖槎溪德明所作《贊》見後。

先生墓現在潮安縣登塘鎮政府所在地,穴稱“雲蓋月”。原葬規模宏大,墓碑高一人許,墳為穹丘,埕可供數百人祭拜。墓前兩側豎石羊石馬及翁仲,數百米外建有墓道牌坊。年久失修,石制羊馬、翁仲盡佚。近年該鎮政府量移地兩畝,先生墓得以重建焉。

子四:長暠,次昱,三景,四星。分承、從、受、為四房。長、三、四分居海、潮、揭等處,惟昱世居澄邑冠山鄉。

《冠山盧氏家族譜》:“生四子:長暠,次昱,三景,四星。分承、從、受、為四房。長、三、四分居海、潮、揭等處,惟昱祖世居澄邑冠山鄉。”

上揭書:“二世昱祖,字思明,號平川,即冠山鄉基祖。以父蔭任鉛山縣主簿,事親至孝,辭官就養,隨侗祖移居冠山鄉之南,支分潭塘五十六畝,土名躍龍橋下。明代嫡派子孫按丁均派續買周姓躍龍橋上二十三畝。全潭七十九畝。及公遺田園屋地,積為垂祭蒸業。原配端人張氏,繼配黃氏,合葬登塘埔。子英之。”

盧氏傳有《侗公家訓》。

《冠山盧氏家族譜》:《侗公家訓》:“不因果報勤修德,豈為功名始讀書。慎言宜守三緘訓,處世常懸百忍圖。”

北宋“潮州八賢”盧侗先生事蹟


譜後:

建炎四年庚戌(1130)八月,繼配秦氏卒,合葬先生墓。

《冠山盧氏家族譜》:“繼配夫人貞德五秦氏……終於高宗建炎四年(公元一一三〇年),壽八十。誥封太原郡君。合葬公墓。”

紹熙二年(1191),先生孫順之舉進士。

嘉靖《潮州府志》卷七《人物誌》:“盧順之,海陽人,侗之孫。事母至孝,好學篤行,鄉評推之。登紹熙二年(1191)進士,調肇慶軍節度判官。以母老,僅書一考。嘆曰:‘一日甘旨之奉,猶勝十年仕宦之樂。’遂歸,十年不調。母沒終喪三年卒,年三十九。官終文林郎。”

按:上揭書卷六《選舉志》:“紹熙二年盧順之,見《人物誌》;許騫,第五甲;許宣,第二甲,俱申之八世孫。”順治《潮州府志》卷五《科名部》:“海陽盧順之,侗孫,紹熙二年。附傳。”嘉靖《廣東通志初稿》失載。萬曆《粵大記》卷四《科第》紹熙四年狀元陳亮榜有:“盧順之,潮州人。肇慶節度推官,文林郎。”雍正《廣東通志·選舉志》作“淳熙四年丁酉:盧順之,潮州人,侗之子,推官。”以順之為先生子,蓋誤。上述《粵大記》作“紹熙四年”,雍正《通志》作“淳熙四年”,皆誤,以嘉靖《府志》年代為先,且潮州府志俱作“紹熙二年”,故從之。

順之未詳為先生四子何人之後。

後順之附葬。

雍正《廣東通志》卷五十五《塋墓誌·潮州府·海陽縣》:“直講盧侗墓,在歸仁都登塘。孫順之墓附。”

寧宗慶元六年庚申(1200)夏,郡守沈杞搜訪是邦昔之有賢哲八人,於湖山之顛立堂而祠。每歲之春,郡遣其屬祭之,八賢子孫皆預陪拜。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州府三·文章》:王宗烈《八賢堂記》(詳見拙作《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上揭書卷五三四三《潮州府一·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六月初一,州學教授王宗烈作《八賢堂記》。

王宗烈《八賢堂記》:“楓宸召對而授直講,盧公其人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約於是年,通判廖德明撰《八賢贊》及《後序》,讚譽先生“名聞於朝,文行經學。法蠹力陳,持論尤確。朱轓茀車,未竟發舒。仰止高風,湖山舊廬。”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州府三·文章》:廖德明《八賢贊》:“知郡直講盧公:名聞於朝,文行經學。法蠹力陳,持論尤確。朱轓茀車,未竟發舒。仰止高風,湖山舊廬。”

《後序》(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嘉定三年庚午(1210),繼配誥封太原郡君秦氏卒,合葬公墓。

《冠山盧氏家族譜》:“繼配夫人貞德五秦氏,生於仁宗皇祐三年(公元一一三〇年)八月,壽八十,誥封太原郡君。合葬公墓。”

嘉定十五年壬午(1222),知州曾噩遷八賢祠於州治東南之堤外。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理宗紹定二年己丑(1229),知州孫叔謹遷八賢祠於韓廟之左,立亭於前,匾曰“海山風濤”。邦人黃夢錫記之。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約紹定六年癸巳(1233),知州許應龍為先生作《傳》。

《冠山盧氏家族譜》:“許龍圖、廖槎溪作《傳》、《贊》。”

按:許龍圖當是潮州知州許應龍,為先生所作《傳》已佚。據《潮學研究4》:李裕民、黃挺《兩宋潮州知州考》:“許應龍:紹定五年—端平元年(1232—1234)。應龍(1168—1248),字恭甫,閩縣人。嘉定元年(1208)進士。在潮時,整修州城,西、北開闢五門,以通往來。設計平定為時七年的贛州陳三槍起義。召為禮部郎官,理宗稱其‘治潮有聲’。端平二年四月兼王府教授,嘉熙三年八月為籤書樞密院事。(趙汝騰《庸齋集》卷6《許樞密神道碑》、《宋史》卷419《許應龍傳》、《永樂大典》卷5343頁14引《三陽志》)”

淳祐癸卯(1243),郡守鄭良臣移建韓山書院於城南,邦人又以姚宏中通祀為九賢堂,前建南珠亭。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州府三·》(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潮州府一·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寶祐元年(1253),州學教授呂大圭等重修韓文公廟,並新八賢祠,八賢之後希問、盧密、劉傑皆葉力於祠。

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一《潮州修韓文公廟記》(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按:希問姓不詳;盧密未詳為先生何代裔孫。

約景定、鹹淳年間,韓山八賢祠添祀姚宏中為九賢祠。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潮州府一·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鹹淳五年(1269)夏,通判攝郡事林式之重修城南韓山書院,並修九賢堂。

林希逸《竹溪鬳齋十一藁續集》卷十一:《潮州重修韓山書院記》(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元文宗至順二年辛未(1331)夏,州守王元恭於城南舊基重建九賢堂。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州府三·》:劉希孟《南珠亭記》(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九賢祠明初以前廢,後並祀潮州府鄉賢祠。

《永樂大典》卷五三四三《潮州府一·祠廟》(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約世宗嘉靖初,潮州狀元林大欽為諸生時,作試策《潮州八賢》,盛讚先生事親至孝,至為鄉評所推者,安石之論,有國士之風,為一代之偉人。

林大欽撰、黃挺校注《林大欽集》之《潮州八賢》:“事親至孝,至為鄉評所推者,盧侗之行實不多見也。……盧侗安石之論,有國士之風。……其皆一代之偉人乎!

約萬曆二十年,按察副使王一乾、潮州知府徐一唯疏浚西湖,出先生石刻“平湖”二大字於湖山之下。

唐伯元《醉經樓集》卷四《平湖記》:“吾潮為郡,左江右湖,而鳳凰山峙其北。當宋盛時,實應鳳嘯湖平之讖,湖與鳳之為靈昭昭也。及於國朝,人文雖朗,猶稍不逮。湖在城西,僅容杯水,若無足為郡之重輕者。自泰和王公持憲節開府在郡,既政行人和歲登,每於公暇遊憩焉。謀諸郡守徐侯,核籍清界,捐資募工,拓之疏之,橋之堰之,匯其沵漫而洩其洋溢,出古石刻‘平湖’二大字於湖山之下,自是郡人始知郡西有名湖,然猶疑公寄興云爾。……公名一乾,徐侯名一唯,俱辛未進士。郡人唐伯元記。”

按:據光緒《海陽縣誌》卷三十一《金石略二·宋》“盧侗題字”條(詳上),知此石刻“平湖”二字即為先生所書。

明末,先生墓石人石獸遭北徑土豪蔡淵毀滅,十四世孫清源會四房眾控復重修。

《冠山盧氏家族譜》:“繼配夫人貞德五秦氏……合葬公墓。明末遭北徑土豪蔡淵毀滅御賜石人石獸佑葬。十四世孫清源會四房眾控復重修。”

明末饒平諸生梁之屏有《潮中八賢歌》。

詳見《許申先生事蹟系年》。

子孫能世其學,清康熙貢生盧文傑、廩生盧琮、盧豐皆其裔雲。

雍正《海陽縣誌》卷六《人集·人物·宋》:“盧侗……子孫能世其學,貢生盧文傑、廩生盧琮、盧豐皆其裔雲。”

康熙《澄海縣誌》卷十四《登仕·貢生·國朝》:“盧文傑,冠隴人,東安學貢。”

乾隆《澄海縣誌》卷十四《選舉一·貢生·國朝》:“盧文傑,冠山人,東安學康熙己未歲貢。詳《人物傳》。”

上揭書卷十七《人物二·文學》:“盧文傑,冠山人。聰敏嗜學,工詩古文詞,兼善書,遍通諸體。少遊寓羅定州,寄籍東安,補縣學庠生。以歲貢,選饒平訓導,病不赴。尋卒。業師翁元集死而無嗣,傑置主祠於家且為文傳之。又自敘其家世,以盧侗為祖,亦修祀焉。邑令王岱聘修《邑志》。”

按:康熙《澄海縣誌》卷首有“潮州府澄海縣貢生盧文傑”同閱,後有文傑《澄海縣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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