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因抽菸喝酒未如實想告,買重疾險被保險公司拒賠,合理嗎?

大風吹霧霾


保險公司對未如實告知的處理是有法律依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對於投保人來說,不合理。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合理。對於保險行業來說,合理。

在哪個圈子就要遵守那個圈子的規則,尤其是明明白白白紙黑字簽過字的。剛剛相互保拒賠的案子鬧得滿城風雨,20多萬審核員超過一半認為申請人違反健康告知的最大誠信原則,不應理賠。(原因是申請人之前兩年內使用抗皮炎藥物超過30天違反健康告知)。

如果只考慮到被保險人個人利益罔顧規則,就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造成行業的崩潰。說句不好聽的話,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你不讓他賺到錢,你憑什麼讓他給你們提供保障?




松鼠大叔一枚


對於投保人來說,不合理!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非常合理!因為任何一項未如實告之都是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救命稻草!

所以本人建議:社會養老和醫療險一定要買,這個是國家給老百姓的一項福利,只要你一旦生病住院不管你以前得過什麼病更不需要如實告之什麼,國家醫保都賠(只是有個別進口藥除外,但醫院用之前會提前告訴你這是國家醫保規定醫院必須要這麼做的),

而商業保險在你買之前會設各種門檻讓你必須如實告之(保險代理人為促成快速達成交易在你告之時會將如實告知的重要性輕描淡寫化),風險發生時小金額的會立馬賠付,而一旦發生較大的風險保險公司會連你祖宗十八代查個遍,想出各種理由不賠付,這就是真實的商業保險!

另外為什麼平時你周圍N多人會不停向你推薦保險,說什麼買保險是責任和義務,買了保險之後有各種好?我明確告訴大家那都是狗屁,他們是為了一個字: 利 !!!我跟大家分享一個簡單的而且很實際的情況。保險代理人每賣出一個保險第1年堤成50%到55%(也就是說你買1萬塊錢保險,他第一年直接拿提成5000-5500塊錢),第二年提成30%,第三年第四年以後還繼續有提成,另外還有他的主管、主任、經理……都要拿提成的,這些人每個月還都有工資,還經常國內外旅遊,他們還有一個龐大的後臺運作體系這些都要燒錢,你們說實際用到你們個人頭上的保障還能有多少錢?當大家知道這些以後我相信你們就會理解保險公司這不賠那不賠的原因了,他們畢竟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還要賺錢!

現如今社會上好多招保險代理人承諾高工資,這都是忽悠人的,保險公司實際上不是招的保險代理人而是客戶!!是因為保險到一定階段賣不動了,然後他就會忽悠你來全職或兼職做保險,而且每一個代理人一旦進入保險公司開始沒有業績就只能把自己親人朋友和七大姑八大姨拉進來買保險衝業績,當你把自己身邊的保險做完再沒有業績突破的時候保險公司要嘛你就多發展下線拿別人的業績提成,要嘛你就直接退出,這也就是為什麼保險公司一直長期不停招人的原因了。


用戶6740237483846


您好,答案是不一定!投保壽險重疾險時會要求如實告知每天大概的吸菸量和飲酒量,如果你明明每天都有吸菸喝酒,而且量不少!結果你告知全無,那麼後續一旦肺癌(活體組織吸菸導致全黑),酒精肝轉化癌等,您說保險公司不跟你槓上?我相信老百姓認為保險公司直接理賠才叫不合理!

其實吸菸飲酒一定量是不會影響投保壽險和重疾險的,如果告知自己有吸菸飲酒的習慣,保險標準體通過後,一旦因為這兩種情況導致重疾,保險公司一定會賠的,哪怕你買保險的時候量很小,後來你的量很大導致得病,保險公司也會賠!

各位看官,尤其是以訛傳訛的,不相信保險的,多學習下!別動不動就說這不賠那不賠,只能說明您知道的太少。


波波老師講保險




(1)你想過沒有:抽菸喝酒超過一定量,投保時為什麼會要求健康告知呢?

①肺癌是男性發病排第一的癌症,佔到全部癌症的25%,男性肺癌致病因素除了慢性肺炎,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吸菸。

②除了肺癌以外,吸菸還可以誘發口腔癌、咽癌、喉癌、食道癌、胃癌、肝癌、胰腺癌、腎癌、膀胱癌、宮頸癌。 吸菸者患癌發病率比不吸菸者高三倍。

③吸菸還是動脈粥樣硬化的主要因素,可以導致心臟病急性發作、冠心病、周圍血管病、中風等心腦血管病。

④長期飲酒主要損害肝臟,導致肝功能異常,嚴重的會有酒精性肝硬化、酒精性肝炎,晚期會有酒精中毒,而且肝臟,心臟、血管、大腦也有受到損傷。

根據衛生部的相關規定,健康成年男性一天飲酒的酒精量不超過25克,相當啤酒750ml,38°白酒75ml,高度白酒50ml。 成年女性一天飲用酒精量不超過15克。過量飲酒會對重要臟器造成慢性損害。

投保時,如果過量吸菸喝酒的人與不吸菸不喝酒的人承擔的保費一樣,是不是更不合理?對於過量吸菸喝酒的人,要求健康告知是不是非常正常?

(2)在大陸投保只是遵循有限告知義務,就是說保險公司要求告知的內容一定要如實告知,而沒有要求的可以不告知。

《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那麼吸菸喝酒什麼程度需要健康告知呢? 具體要看相關產品條款的要求,有的險種比如意外險沒有要求,有的險種比如某些重疾險則會詢問,諸如:① 您是否抽菸超過15支/日或以任何方式食用菸草? 您是否吸菸每天超過20支?②飲被保險人飲用白酒是否平均每日超過200ml?

即然保險公司要求告知,為什麼卻不如實告知呢,這合理嗎?

(3)在投保時要求健康告知、卻沒有如實告知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拒賠就很正常了。

當然,你可以去法院訴訟,最終可能會勝訴。

其實避免這種情況也很簡單,投保時如實告知就行了;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的,之後也可以補充告知。


海哥說保險


本人也買了兩份商業險,但是告訴你買的時候就要做好被拒保的心裡與辦法。

應該知道國內聽有的保險公司有是以贏利為目的,都會不擇手段的。所以出險後都會先考慮如何拒賠的,只有找不到任何一點拒賠理由才可能賠付給你。

現在不是考慮考慮合不合理的問題了,應該考慮如何讓它們賠付的問題。

至於如何賠付就不細說了,免得說我教人不學好。


粗俗的真語


朋友,如果你的重疾與抽菸喝酒有關係,那保險公司肯定是不予理賠的,這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因為保險公司跟你籤的保險協議中已經註明了這一條,只不過你在當時籤保險協議的時候,也沒當回事,你的保險代理人也沒有鄭重告訴你,更何況保險公司也是企業單位,他也講究利益最大化,所以只要他在條款中註明不予理賠的,他一定是不給你賠償的。


醒者無語


保險公司在觀察期內是不負責賠償的,也是保險公司核查你信息的真實時間,如果過了觀察期保險公司沒有提出異義,那就是默認你提供信息的真實性,保險公司有核實信息的義務。

保險公司都是制式合同,保險法對於雙方都有約束力。如果保險公司對於發生的風險不予賠償,可以提起法律訴訟。基本都可以勝


百姓生活日記


其實這類問題要想解決很簡單,大家買過理財的都知道吧,整個過程都有錄像錄音,甲方告知乙方知曉都會記錄在按,尤其重要的部分對以後定責很容易,這個過程又不麻煩。如果保險公司想避免此類糾紛為客戶著想,這法子他早都用上了,那麼為什麼不用呢,無非想坑一個算一個,反正最後全算到業務員頭上


lanhot


不合理,保險公司是一個專業公司,投保人是一個普通的自然人。專業知識不對等。保險公司想知道啥問啥就答啥,不是由投保人自動提供。只要投保人沒有刻意隱瞞就是保險公司自身的問題。保險公司刻意將風險轉嫁給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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