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撫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陳輝民、陳輝發等人提起公訴

撫州市檢察機關依法對陳輝民、陳輝發等人提起公訴

近日,撫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陳輝民、陳輝發等1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向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情節惡劣、危害嚴重。

2019年1月,撫州市公安局以陳輝民、陳輝發等10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向撫州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為提高訴訟效率,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分案處理,此次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12人系該案的首要分子和骨幹成員。涉案的其他人員將由指定的撫州市臨川區、東鄉區、南城縣、廣昌縣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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