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汽車抵押貸款設局敲詐勒索
撫州警方摧毀一“套路貸”黑惡勢力團伙,破獲82起刑事案件嫌犯悉數落網
文/圖 辛平 新法制報首席記者康春華
低利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看似很誘人的借款條件,而實際上卻有可能陷入了對方的套路:簽訂陰陽合同,提交各種資料,肆意認定違約,層層設套,步步緊逼,東拼西湊,最終讓借款人落入精心設計的貸款圈套……
近日,撫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深挖線索,打掉一個以車抵押貸款為幌子的“套路貸”黑惡勢力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數十人,同時繳獲涉案車、管制刀具、合同等物品。
借5萬“被”違約須付30萬贖車
鄧先生是個生意人,2017年8月21日,因週轉資金出了問題,四處借錢而難以如願,鄧先生只好“病急亂投醫”,在撫州市贛東汽車城找到了張某和黃某開設的某金融公司,尋找解決週轉資金的辦法。
這家公司借款的條件並不高,“只要有車,就能拿到貸款,而且籤合同當天就能拿到錢”。
隨後,鄧先生用自己的寶馬X6小車作為抵押,向這家在撫州市高新區的金融公司信用貸款5萬元,實際到手金額43550元,每7天支付一次利息450元。同時,該公司在鄧先生抵押貸款的小車上安裝了GPS,並拿走一把備用車鑰匙。
見公司有正規的辦公場所,鄧先生未及細看就與對方簽訂了合同,事後他才知道合同多處為空白,誰知這已經是他噩夢的開始!
幾天後,鄧先生髮現車輛被安裝了多個GPS設備,其中一個甚至影響了車輛後備廂的使用,於是聯繫公司並要求拆除其中影響使用的GPS設備。
公司對於鄧先生的要求並未拒絕,然而,2017年9月10日凌晨,鄧先生的小車竟從自家地下車庫“消失”了。他經過反覆確認,發現車輛是被放款公司用備用鑰匙開走了。
發現情況不對勁,鄧先生當即向對方說要還款取車。這時,該公司稱,根據合同,鄧先生惡意拆除GPS涉嫌違約,不僅要繳納貸款總額50%的違約金,且在不退還風險保證金等費用的情況下,他須支付30萬元贖金才可以拿回車子,否則公司會將這輛寶馬車當“黑車”賣掉。
不交違約金就把抵押車當“黑車”賣
事實上,有著類似經歷的人還不單單是鄧先生。
2016年12月26日18時許,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嶺花園三期門口旁一家汽車修理廠附近,張某帶著一群人使用暴力手段搶車並手持斧頭、棍棒等追打受害人吳某,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約三個小時。
2017年8月18日,葉先生因需要資金週轉,與黃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信用貸款41萬元,實際到手金額33463元,每7天支付一次利息387元。同時,該公司在其抵押貸款的一輛寶馬525i小車上安裝了GPS,並拿走一把備用車鑰匙。同年8月31日晚,尚未到支付利息時間,公司就以逾期支付利息為由,派人去拖車,並稱要當“黑車”賣掉要挾。最終,葉先生被迫支付11萬元贖金拿回車子。
看似像民間借貸的糾紛,也時常會有人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在處置中,張某、黃某告訴團伙成員:“有借貸合同,公安機關無權插手經濟糾紛,無須理會派出所的處置。”
與此同時,黃某公司依然我行我素,肆意認定違約或人為製造違約,在還利息時故意製造多個還款賬戶,等客戶到了還款日期,客戶不知道該將款還到哪個賬戶,打電話諮詢要麼不接,要麼推脫,致使客戶在還款時限內未還款從而造成客戶違約,或者以客戶抵押貸款車上GPS信號弱等理由肆意認定客戶違約。之後,根據車輛安裝的暗線GPS定位借貸車輛,在未告知客戶的情況下,用備用鑰匙將車開走,統一停放在黃某、張某指定的地點,然後要求客戶到指定地點處理。
等客戶來後,黃某、張某便在幕後操控其他人員與客戶談判,談判要求是向公司交本金(貸款金額)、50%的違約金及2萬~10萬元不等的贖金,否則將車輛當“黑車”賣掉,致使客戶退卻,屈服於談判要求,客戶未滿足交贖金要求的,張某、黃某便將扣押的車輛通過二手車市場賣掉。
警方收網涉案團伙悉數落網
隨著大量警情的出現,民警初步判斷涉案公司並非一般經濟糾紛,使用了簽訂空白合同、肆意認定違約、連環上套等手段,存在“套路貸”詐騙的嫌疑。隨後,撫州市公安局與高新分局成立聯合專案組。專案組經過數月偵查,一個以犯罪嫌疑人張某、黃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漸漸浮出水面。
據瞭解,2016年,張某分別在撫州、南昌、杭州、武漢等地開設某金融投資有限公司,黃某在撫州、吉安等地開設某金融投資有限公司,開始做車貸業務。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張某、黃某為了進一步擴展業務、攫取高額利潤,獨霸車貸市場,兩人決定合夥開設金融車貸公司。
此後,他們以車貸為誘餌,採取虛高債務、虛假銀行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軟暴力討債、非法處置車輛等方式對被害人進行“套路”,最終達到非法佔有被害人的車輛及財產的目的。該團伙還在撫州、吉安、景德鎮、鷹潭、萍鄉、九江、南昌、杭州等地成立金融車貸公司。公司以放款速度快為誘餌,誘騙受害群眾在其所謂的無放貸資質的金融公司借貸。目前,該案涉案人員已悉數落網。
公司組織架構嚴密分工明確相互協作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公司並未經過工商註冊也無任何金融資質,但卻有著看似規範的辦公地點,且公司組織架構十分嚴密,公司有財務部、風控部、業務部、車管部(專門安裝GPS和拖車)等不同部門。不同崗位部門分工明確,相互“協作”,共同上演了一出出“套路”的戲碼。
據瞭解,為進一步套牢客戶,客戶在簽訂合同時,須提交身份證、行駛證、車輛購置稅發票複印件等材料,而公司是不在合同上簽字的。而且合同上留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是為了防止以後萬一客戶走司法程序維權,他們可以根據需要用筆填上內容。
為了誘騙客戶上當,該犯罪團伙還虛構他們的資金是國內某大型集團公司出資,並將自己包裝成該集團的下屬公司。
公司業務部的業務員通過發廣告、網絡推銷、電話營銷的方式,尋找目標客戶,一旦客戶有借款需求,他們把客戶帶到公司,要求客戶提供行駛證、車輛鑰匙、車輛登記證以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
此後,由風控部根據準客戶提交的資料及財務狀況面審評估一個貸款額度,業務員通過各種方式誘使客戶在公司制式的合同上簽字按手印。財務部給客戶放款後,公司卻要求客戶當場支付各種貸款的費用(含GPS費用、保證金、服務費等),客戶就這樣一步步落入了他們的“套路”。
記者從撫州市公安局獲悉,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36人,逮捕1人。共扣押涉案車輛2輛,查封、扣押、凍結涉案房產3處、涉案銀行賬戶22萬餘元,破獲82起刑事案件,其中敲詐勒索犯罪案件70起,搶劫案3起,詐騙案9起,共造成群眾財產損失1000餘萬元。
目前,該案已經偵查完結進入公訴階段,案件受害人眾多,警方破案後已經幫部分受害人追回財物,但是仍有不少群眾迫於公司逼債壓力,不敢回家,四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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