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关于瑞典中国游客事件,你怎么看?

FireBreak


关于瑞典中国游客事件,我有以下三点看法。

(1) 中国游客的问题。从目前的零星、片段录像来看,中国游客的所作所为确实不妥!如属实,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当事酒店方为何改变态度—开始同意暂住大堂,后又要求游客比须离开,随后又报警,个中原因确实蹊跷?在录像视频、各方说法不齐全的情况下,过多、过狠谴责中国游客,也是不妥当时。毕竟他们没有触犯瑞典的法律,只是道德方面的问题。过分的谴责也是一种暴力!

(2) 瑞典警方的问题。中国年轻游客的英语交流不成问题,他向警方告知了一行三人的基本情况:中国护照、游客、酒店因故未订到、老人身体欠佳等。在这种情况下,瑞典警方的正确处理方式应该是告知游客:酒店方要求你们离开,是合情合理的正当诉求,你们三个人必须离开,另外再找一个家酒店。如果不离开,你们就触犯了某某条法律或者是某某条禁令,你们将受到罚款、拘押、驱逐等等处罚!如果不听规劝,警方将采取强制措施!然后,驱离大堂;带往警局作进一步的处理;警方或是年轻游客适时通知中国大使馆,这应该是合理合法的正确做法。而不是直接丢在晚上“人烟稀少”的所谓“公园”,这个“公园”白天可能很热闹!在去“公园”的路上,为什么不顺路找一个酒店,看游客是否愿意入住,不愿意,再丢,警方的正当性会更充足一些吧。真实发生的事情是简单粗暴—直接丢了!瑞典警方的所作所为确实有错!把游客丢在“公园”里的行为,是不人道的!应该受到谴责!很多网民为瑞典警方的整体作法叫好,也是不恰当的。

(3)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我个人认为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的所作所为非常正确!所有的“赞”都应该给他们。建议大家先去搜一搜“领事保护”。


亿百姓


这是教训,很不错的,不然他不会长记性,本来是本着耍赖的,结果瑞典不吃这一套,最后直接抛到荒郊野外,确实解气,看到他们在野外大哭大闹我笑了,咎由自取,祖国的大好河山不够你玩的吗?

我们不知道这家人是真有钱还是穷游,但有一点是,你们已经违反了制度,安排好的天亮住宿,为什么你们半夜去,开始肯定不是好言好语,如果协商的口气不至于报警吧!肯定是咋咋呼呼,一副母老虎姿态,最后把人家惹急了,拉出去给我扔了。

很多国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尊,出去胡作非为,任性的很,越是不允许那样,他非得那样,明明规定不准登上去拍照他非得登上不可,很多80岁左右的老人都是有两个年轻人架上去拍照,喜笑颜开,殊不知已经违反了当地的规章制度,这种人不严惩吗?这种人必须驱逐。

大家都知道泰国曼谷机场因为飞机晚点我们大量游客大闹机场,在机场晾晒衣服,还有内衣,内裤,袜子,真不知道丢人,最后这些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些人根本不值得可怜。

我们一再强调别把脸丢到国外去,有些人还是依然我行我素,不顾脸面,最后被处罚,开始鬼哭狼嚎,大声呼吁怎么不公道,怎么不公平,根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很多人都是咎由自取。

这些人在瑞典可能也是嚣张跋扈,不然人家肯定不会报警,人家做的也是生意,谁都知道和气生财,不是气急败坏都不会这样,希望大家好自为之,做个懂礼貌,讲文明的人。


大海传媒


本就一件坟场国护陵员暴力执法的事情,给你们杠精或者精美精欧的脑残人士搞的这么复杂+深奥!混淆视听!还连带污染下国人[流泪]

暴力执法之事,别管对象是你是我是他还是姓曾的!更别管你我他到底错有多少!掌握公权力的人就应该规范、合法执法!而不管对象是什么人种或者财富有多少!是中国人还是黑人!

如果违法了就应该带去警察局,…这个没有毛病。执法者对任何出警都是有严格要求和规定的!坟场国有可以把不喜欢但又没违法的人送去坟场的预案或规定?

丢弃坟场真是坟场国的精神病逻辑!如果这个没毛病,广州的银河公墓天天要接收欧美各国大使馆的人了!尤其米国的几个大嘴巴!

这个逻辑如同给奥黑发诺奖!(看中东已经和将来还会死多少无辜的百姓?其中有奥黑的部分功劳,诺贝尔奖的耻辱!)

至于曾姓一家的行为是否合适,坟场环境如何,那是题外话,别混淆视听,偷换议题!干这事的不是脑残者,就是精美精欧的别有用心的人!



李jxgz


对于中国人一家三口旅游瑞典事件,我们都是通过报道和视频的证据来发表意见:

酒店是服务行业,是专门服务游客的衣食住行的行业,纵然中国游客提出的住宿要求有些欠妥,瑞典服务方不但没有友善耐心地对中国游客作出解释和用其它办法解决当前留宿的难题,还动用警方粗暴强行地将游客老人拖到几公里之外的坟场,可见我们的大中国难道就这样遭受外国人的欺侮吗?人性何在?

有人说是因为国人素质低在国外旅游惹了祸,说这话的人还真没见过世面。我曾经也在星级酒店做过服务生,你以为外国人素质都高吗?记得有一次一个满脸胡须的外国中年男人晚上来我们酒店娱乐大厅喝酒,因没找到厕所,他急了转身就在酒店走廊上拉尿……当我们发现时已经无法阻止他了,我们并没有动火骂他,依旧笑容满面地帮他指厕所所在的位置~

国人总觉得国外的月亮比国内要圆,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人稍微有几个钱都喜欢到国外旅游,弄得好像出过国才可以回国装逼!其实走出了国门遭受国外的欺侮事件是经常发生,在外遇到了大麻烦就想起了自己的祖国同胞们来为你们讨回公道!我国的江山如此多娇,延绵九百多万平方公里,难道就没有你们值得游玩的地方?当你们在国外受难的时候,我很想送给你们两个字:活该!


qiguo风雨不倒


分享一下我们学院党委书记的话。

瑞典警方粗暴对待中国游客事件,后来又有公众号发了所谓的“反转”,大致意思是中国游客不讲瑞典规矩,有此遭遇纯属活该。但我还是觉得这所谓的“反转”还是不能让人接受,且不说世界各种酒店的大堂都可以允许客人短暂休息,瑞典洒店报警是否小题大做,但瑞典警方的处置仍然是“不合规矩”的,中国游客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瑞典警方应该进行调解并妥善安置游客或提供游客转移安置的便利,如果中国游客违反瑞典法律,那进行拒捕、收押或通过外交途径驱逐出境都是可以理解的,抓上警车然后遗弃路边(不管是不是坟场),都不是正常的执法行为,反而更像黑社会行径。所以,不管中国游客是否遵守瑞典“规矩”,瑞典警察的行为都是不合“规矩”的。

但由此感觉我们某些国人还是严重存在着“崇洋”情节,不管西方发达国家的“规矩”是否合理,总之西方的就是好的,中国人必须按人家的规矩来,否则就是不合“国际惯例”,被整活该打死无怨,由此还可以看到类似的很多例子,比如奥运会中国凭什么拿那么多金牌呀,举国体制不合理,要么就是光奋剂;科技发展中国有进步,那肯定是偷的外国成果;拿下了国外基建大单,那是国家巨额补贴赔本赚吆喝的......这类人就是盲目崇洋媚外,以鄙视同胞为荣,并把在国内循规蹈矩的人称为“奴性”,殊不知,在这类人身上才真正体现了“奴性”,“洋奴性”。

令人欣慰的是,这类人主要集中在三十岁以上人士了,且数量已不多了,随着中国的发展,尤其是年轻人的眼界的开阔,国外亲身经历的丰富,对于中外能有客观认识的占据了青年群体的主力,这正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最后,还是说一下,学好外语很重要,这事起因我估计还是沟通不畅。


孟德尔的猫


警方有一种处理方式叫强制带离。把扰乱社会秩序的闹事者强制带离闹事地,放到一段距离之外让其自行离开即可。

我国警方有时也会采取这种手段,只不过把人放下来的地方一般是市区而已。

其实瑞典警察扔他们下来的地方也是市区,只是人家地广人稀,出了市中心全是鸟不拉屎的地。

强制带离已经是最轻的处理方式了,人家可没国内警察的批评教育一说。真不讲人情的话,可以直接铐回去关你二十四小时再说,有吃有住包你满意。到时你也就不用旅什么游了,直接打道回府吧,说不定护照上还会留个不良记录。

另外,整件事中,曾家和瑞典警察谁对谁错是一回事,但外交部和大使馆肯定没做错。公民在国外出事,不管有理没理都要先抗议再说,护短也是外交部门的工作之一。中国抓了外国罪犯,外国外交部门一样会抗议的,有的国家甚至会直接由领事带律师上门要求会见和辩护。

做为一个长期守法公民,我特别希望:1、本国警方在碰到此类情况时有把人拖上车扔到荒郊野外的勇气;2、任何一国内的中国大使馆在碰到此类事件时都能向瑞典中国大使馆学习,能护犊子坚决护犊子。


三只脚的大大乌鸦


我们呆在国内,面对手机电脑,难道比大使馆更了解事情真相?

难道比大使馆更具判断力?

难道比外交官更会处理复杂的涉外事件?

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就请闭上你们的臭嘴!

只了解一点零碎情况,就开始发挥无限的想象力和基于偏见的猜忌。这就是网络键盘侠和喷子们的擅长!

貌似无所不知,其实只爱听喜欢的,只爱看称心的。

好象无所不能,其实只是嘴上功夫,遇事就是怂包!

看不起你!太恶心!


执中bj1


我想对曾先生说,这件事情上你感觉到非常的委屈,本来开开心心带着爸爸妈妈去瑞典旅游,却碰到了这种事情,还引起了全民大讨论,我想抛开事情的本身,来谈谈我的看法:

1,人生在世,总有许多不得已,谁在生活中,工作中,旅游中,没有碰到过一些委屈事,想开了,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难道你这点委屈比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的委屈还大吗?大使馆为国人发声,不也有个别网民照喷不误吗?换个话题,在工作中你受到过得委屈还算少吗?你的这点委屈比马云的委屈还大吗?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其它人的身上,委屈的过来吗?

2,必须要冷静下来,想一想自己在这件事情上够不够冷静?找一找自己身上的原因与不足,毕竟你在国外,要遵守他国的规矩,如果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该检讨的检讨,该道歉的道歉,认错道歉,没什么了不起的,反而会得到大家的尊重,广大网民也会理性分析作出合理的判断。瑞典方面如果有做错的也该赔礼道歉,大使馆也会替你继续主持公道,我是这么认为。

3,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也能够有能力带着父母去国外旅游了,赞一个!下次出去旅游,功课再做的细一点,困难想得多一点,因为带着父母亲外出旅游与自己一个人单独出去旅游,完全是不同难度,不要有侥幸心理。

4,尽快走出这个事件,理性看待网民的各方面意见。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工作中,可能有点难,但必须。老婆孩子要养,父母亲要孝顺,生活要继续,上班赚钱,还是做一个普通人比较好。

我今年66岁与你的爸爸妈妈年纪差不多。2008年我54岁,一个人,一辆自行车,靠脚力全程不搭车,在东南亚六个国家骑游三个多月,一百天左右的时间,每天早上醒来就要面对一天的三餐饭?晚上住哪?会遇到什么人儿?什么事儿?骑行快乐的同时,也遭受了许多委屈,甚至是讹诈,想一想,新加坡的鞭刑可不是吃素的,马来西亚穆斯林的规矩是很多的,越南的许多村镇女人干活,男人在家喝酒是逢酒必醉的,醉了就会干傻事的,*国的警察与旅馆相勾结坑人也是不择手段的,回过头来想这些经历和委屈都是人生财富。成功与快乐的背后都是失败委屈,与大家共勉。


骑行者陈大哥


一、生活中遇到很多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你只要惹我不高兴了,我就在不违法的限度内使劲恶心你,直到你满足我的要求。这就跟孩子使劲哭闹,只是因为大人不给买一个想要的玩具而已。这样的孩子都让家长很抓狂,更别提这样的成年人了,瑞典的事其实跟国别种族都没关系,只是个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曾先生一家人很容易让人认为是哭闹的成人,曾经被哭闹的成人恶心过而有无能为力的人们看到警察的做法就会感觉很解气,感觉就是帮自己出气一样,所以言论之中偏帮警察也是合情合理,不能说对,只是合情合理。个人认为遇到事情,应该尝试去理解而不是尝试去指责,非要争个是非对错,何必呢。

二、一点屁事马上上升到,民族国家种族的我觉得有三种人:1、别有居心的人,就是想没事找事,激化矛盾的人,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而乱了它就能从中牟利;2、俗话说看热闹的不怕事大,事越大看着越热闹也越开心啊;3、自卑感太重了,别人看你一眼都觉得很受伤了,更别说把你扔到陌生的“墓地”呢。

三、还有一种心理我觉得比较可怜—仇富心理:曾先生带父母出国旅游这事就足能导致强烈的嫉妒和仇视,所以就活该你倒霉,你越倒霉我越开心😃,所以言论自然就攻击曾先生一家啦。

四、以上纯属逻辑观点,下面说说带点我个人感情的观点和建议:1、国外警察我们毕竟不了解人家的文化制度,不能要求人家遵守咱们的标准,特别是道德标准。警察毕竟是国家赋予暴力权力的一种存在,不像咱国家的警察比较好说话,而且还讲人情讲道理。所以出国碰到警察,特别是持枪的警察,千万别废话,人家说什么就听什么,委屈就委屈点,委屈不过就给咱大使馆打电话:2、俗话说穷家富路,能花钱解决的事尽量花钱解决,别嚼情,很多事因为文化不同,国内极不合理在国外就很合理,毕竟世间事本来就没有合理不合理只有认同不认同罢了,所以用花钱代替讲理,别嚼情。总之就是花钱来规避风险以及入乡随俗。


周正阳中午的太阳


三名中国游客声称,9月2日他们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一家酒店受到瑞典警方的殴打,被扔到大街上,随后还丢到一处墓地。就此事件,中国驻瑞典大使馆也进行了回应。随后瑞典警察公布的两段视频在网上曝光,视频中中国游客呼天抢地,行为夸张。

事件发生至此,大家反应激烈,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方是“太丢人了,这帮土流氓把中国人脸都丢尽了,作为中国人,我感到很羞耻,怎么能有这样的人”,认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英文里类似描述就是“one rotten apple spoils the whole barrel”­­­­ ——­­ 一个坏苹果把一篮子苹果都带坏了;另一方观点是“这是种族歧视,警察执法粗暴对待,甚至有存在执法过当的嫌疑”。

在这出中国一家三口、斯德哥尔摩的小旅馆和当地警察间的爱恨情仇连续剧中,中国游客是否是“老鼠屎”或“rotten apple”,“演技”精湛背后有何文化根源,瑞典警察是否有违法行为,相同事件如果发生在美国会面临何种后果,本文将一一详解。

“一哭二闹三上吊”

首先介绍我们的主人公曾总,身为天士力尼日利亚经理,携父母至瑞典旅游之是,曾总选择预定一家青年旅舍,三人共住一个房间。后经网友爆料,曾总声称的好心收留的“女留学生”实为曾太太,很可能是因为预定房间仅有三个床位,曾太太贤惠持家,没有要求多顶一间房,而是选择寒风中独行两小时,假扮留学生,与夫千里相会。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此后,警察出现后,曾总及其父母展现了视频所示的精湛演技,其父“病发”倒地,其母哭成泪人,曾总“假摔”演技梁朝伟自愧不如。曾本人也表示,他扑在地上大喊“this is killing(这是杀人)”是为了吸引围观群众的注意,以控诉警察的作为。

为什么这一家三口要采取这种在很多人看来“不要脸”的表演行为?原因很可能在于中国人有一种解决事件的方式叫做“把事情闹大”,“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俗语流传至今并一直被践行,就是其有效性的最好证明。曾总很可能从小回到家哭诉“妈,今天被人欺负了,怎么办啊”,即被其母教育“先哭,扯开嗓子哭,哭得有多伤心就多”。对于这一“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民族精华”,曾总从小耳濡目染,小学丶中学到大学应当是屡试不爽,走出国门,帮助非洲兄弟建设家乡后,可能别人更“硬”,这一技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此次来到瑞典,本着“学术求真”的探索精神,曾总决定验证以下这是否是条是条全球通行的“铁律”,一不做二不休“闹”成了外交事件。

中外文化差异中国人办事讲究先发制人,把事闹大先把舆论吸引过来,站定受害者的身份,团结群众结成革命统一战线,有了群众就战无不胜。宣传之道即在于此,所谓“人多势众”,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如果说出“你敢怎么样/你不怎么样,我今晚死给你看”,基本上在中国就处于独孤求败境界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美国,你妄图以“自杀”来威胁或压迫对手,那么我们很可能就精神病院或监狱见了。因为当你鼓起莫大勇气进行了自杀,然而没有成功,即“自杀未遂”,你很可能犯了“自杀罪”。事实上,这种“闹”的文化在中国屡见不鲜。不久前发生在中国高铁上的“霸座男”“霸座女”事件,无赖霸座者取得了“胜利”,原来合法拥有位置的乘客却被迫换到别的位置上。更有近两年的流行语“熊孩子”,显示出了对这些不讲道理,撒泼大闹,父母纵容的孩子的行为的无奈。当“熊孩子”长大变成“巨婴”再教导出下一代的“熊孩子”,可谓“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这种“闹”文化也在教育中变成“民族基因”流传下来。而本案的恶劣之处在于,这一家三口或者说一家四口的行为给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带来不可磨灭的污点。其个人认为通过类似的耍无赖手段获得了短期的或临时的好处,比如座位,比如升舱,比如免费饮食,然而长久来看,每个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很可能因此遭受到“歧视”,显性的或是隐性的。因此,对于这一家三口的行为,个人来说与其说是愤慨,更是难过。
法律规定中国游客在道德上存在瑕疵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这里面究竟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一方违法,两方违法,还是三方均违法?加州法律首先,就酒店的行为而言,事实上并无不当之处。酒店,不管是五星级大酒店或是本案中的“hostel”(青年旅舍),法律上而言,它们均属于私人领地,因此酒店人员有权拒绝他人侵占。其次,本案中的警察,就目前的视频及调查来看,也无违法情况。视频中警察并没有过激行为,所称的送至“墓地”这一在中国人看来很不“吉利”的地方也很可能只是中外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

最后,这三名中国游客,在被明确拒绝后仍拒不离开酒店,此行为如发生在加州,将可能面临至少两项罪名指控:一是侵占他人空间(trespassing),根据加州刑法602条,罪名成立的话,将面临六个月以下监禁或一千美元以下罚款。二是扰乱社会秩序罪(disturbing the peace),根据加州刑法415条,罪名成立的话,将面临六个月以下监禁或一千美元以下罚款。两罪并罚,将面临最高刑期一年,罚款2000美元。同时,如果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出现反抗拘捕情形,很可能构成拘捕和袭警罪。此两条为重罪,每个最高刑期为三年。事实上,如果“霸座男女”事件同样发生在加州,他们也将面临如上指控。中国法律类似地,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丶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同样,若存在 "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警察可以上升到使用警械的地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 7 条第 1 款)。只是,中国警察在能否严格执法,合法行政还需要严格的监督。总之,这一起“闹剧”反映了国人浮华外表下的小农心态,反映了流传千年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投机心理。在当今法治为主的社会,我们看到法律,尤其是美国法律对这种无赖行径绝不纵容姑息,中国法律执行尽管任重道远,但对此也有对应的处罚条文。从道德层面上来说,如一中国美谈中所说“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与其激进争夺,不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电话:1(626)927-90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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