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涼州區公安局金羊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盜竊案

近日,涼州區公安局金羊派出所多措並舉,著力創新工作方法,主動作為,結合“一標三實”信息錄入工作,快速查處一起盜竊案,打擊處理違法行為人1名。

涼州區公安局金羊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盜竊案

6月13日,金羊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張某某報案稱,其在某網吧上網時放在電腦桌上的一部手機(價值1200元)被盜。接報後,金羊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結合“一標三實”工作,於當日下午將違法行為人張某(男,22歲,涼州區人)查獲。經審查,違法行為人張某對 6月13日盜竊張某某手機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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