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教師在校外有償補課,教體局有權開除教師嗎?

數學胡老師課堂


很明確地告訴你,通常情況下,無權。

當然這事兒有前提,就是有償補課未造成嚴重後果,哪些屬於嚴重後果呢?引誘學生參與、強迫學生參與,並且態度極其惡劣,在社會上影響極大。有償補課搞到這個份兒了,就人神共怒了。特別地,教師在有償補課過程中有其它違法行為,那就不是教育體局出面了,而是警察局出面。

解除教師聘用,適合的法律為《勞動法》、《合同法》,摘錄如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請注意上面描述中的“嚴重”二字,和我剛才所講的嚴重後果是一類問題,那麼就目前被舉報的教師有償補課行為來看,都遠遠稱不上嚴重,所以多數有償補課的教師,被舉報後處理意見都是年度考核不合格、降級、退還補課費、通報批評、取消評先等,解除聘任,是最嚴厲的處罰了。

如果你是一位學校在職教師,想進行有償補課,建立還是省省,走別的路吧!確實忍受不了貧困,那也要取之有道,不要違背基本社會道德,如果是你教得好,家長求上門來,那就不用擔心了,至少家長舉報概率就很低了,再加上平時為人低調些,同行不眼紅,鄰居不眼紅,也行。


愛數學做數學


開不開除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特別反對有償補課(孩子的興趣愛好課程除外)。

大城市裡的情況我不是很瞭解,但鄉下有償補課都“氾濫”了,身是痛恨———

我女兒幼兒園畢業升小學期間,幼兒園老師說要進輔導班學習拼音,不然上小學時跟不上,再三的強調後就去了,輔導班的老師一半是小學的,一半幼兒園的。每次上完課回家,問女兒課上教了什麼,記住什麼了?效果不好。每次我接我女兒放學,去的早,問了幾個家長,都說,輔導班就是交錢關小孩為主,學不到什麼也不教什麼。

小學一年級畢業了,老師又強調補裸,說孩子這方面那方面薄弱的,去了發現全班同學都在補習,這很明顯,不去又不好,去了就是送錢,成績好的還是好,成績不好的還是不好,有效果嗎?顯而易見,不言而喻。


被金錢誘惑,滿腦子都在想怎麼掙錢,老師的工資連連漲,待遇福利更是不用說,為什麼還用這樣?德呢?

德高為師,學高為範,德高望重,為人師表,這都是形容老師的,你們都在幹啥?

這畢竟是個別現象,希望大家重視


水套51


關於補課,現在是一個很熱門的話題。

其實,補課不是壞事,是市場行為。

一、一些家長工作忙,沒時間照顧孩子,節假日,星期天把孩子交給老師,即放心,孩子又能學到知識。


二、對於一些偏科的孩子,用星期天把薄弱科目提上去,利於學生的學習。

三、一些家長望子成龍心切,想彎道超車,超越其他學生,考取一所理想的大學。

四、教師犧牲節假日,利用自己的資源,增加點收入,補貼家用。

既然家長,學生有需求,就有補課的市場。教師犧牲休息時間,給學生補課,增加收入,皆大歡喜。這完全是市場經濟行為,無可厚非。

關鍵是個別老師,看到補課能增加收入,發現一個發財的門路,就利用手中的職權和便利,不論學生是否需要補課,都要求家長和學生補課,更有甚者,課堂上不講,專在補課時講,以收取高額的補課費。這就引起了社會及家長的反感,強烈要求打擊和取消有償補課的行為。


教育主管部門順應社會的要求,禁止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可屢禁不止,自然要加大懲處力度,不僅給予補課教師以罰款,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小眼看教育認為:無論做什麼,還是順其自然好,不能強求,往往是一己之私,影響了整個教師隊伍的形象,得不償失。


tangwenmin看教育


全國大部分新聞已經出來了,如果老師在校外有償補課的話,教體局是有權利開除教師的。有的人說這不符合法律規定,我們不考慮法律規定的問題,我們只考慮現實生活中已經發生的事情。

這樣的新聞我想不用我來找一些,最早的是山東曹縣的幾位老師被教體局開除。

我想最關鍵的被開除的老師可能引起的社會影響比較大,有的家長會以開除老師為自己的控告目的,這樣的話教育局就沒有任何緩和的餘地了,在我們當今這個社會,實際上每個人都知道不到迫不得已的時候,沒有人會打碎別人的飯碗,即使這個飯碗不是鐵的。

但是如果有人特別是屢教不改迎風而上的老師,那麼不好意思不拿你開刀拿誰開刀呢?所以說這樣的老師被開除也怨不得別人,只能怪自己。

其實在回答你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本地正在通報了一起有償補課的案例,這個案例中老師已經被轉移到其他學校,也就是降級錄用,不準在縣城任教,本年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明年的工資薪級,那就不用晉升了。

這個懲罰是什麼概念呢?如果是副高降低的話,那麼少的是1000多元,如果是中級降級的話,那麼少的是400多元。如果今年年度考核被定為不合格的話,那麼明年就不需要進薪級了。這是什麼概念呢?也就是明年每個月至少少在50到120之間。

所以說被開除的老師都是迎風而上,不知悔改,經過歷次舉報反而變本加厲的人,其實大多數老師如果被舉報,被上級政府部門處理的話都會收手,都會知錯悔改的。

趙本山在小品裡曾經有一句話,不看廣告看療效。所以說對於教育體育局有沒有權利開除在職公辦老師?因為有償補課的話,我們看一下現實中就知道了,不用討論一些法律依據,既然人家敢處理,肯定有一句絕對不會讓舉報的人能夠反敗為勝的。


義誠老師


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有權開除在校外有償補課教師。《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教師有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行為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行為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公辦學校教師開除處分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教師補課被開除一定要情節嚴重,例如,課上不講有償補課講,學生家長集體上訪;組織本班或所教學生在社會補課班有償補課,時間較長的。教師補課被抓,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教師退錢平事。如果家長要求從重處理教師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有的教師會被開除。另外,教師組織學生在外補課發生學生意外傷亡事故,教育主管部門會開除教師的,例如前幾天山東一個小學班主任組織本班學生在家補課,孩子墜樓,教師直接被開除了。

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多個贊。我是律師,長期關注社會問題,願意回答大家所提問題,請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歡迎大家互動評論!


429方寸世界


請問教體局在哪裡?你們那裡特設的?

再問一下開除不開除有償補課的教師跟你開學上班不得安有什麼關係?難道你也參與補課了?如履薄冰了?

作為一個拿著納稅人工資在家休假的老師,本該利用假期好好休息,看看書,寫寫字,參加一些教育教學培訓,努力提升自己,為下學期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學工作做好準備。老想著搞點什麼名堂賺錢,還要從學生身上著眼,讓孩子們暑假不得安,家長們暑假花冤枉錢,這就是嚴重的品德問題了,開除是應該的。問題是,各地教育部門一般很少開除教師,除非教師嚴重違法,都被提起訴訟了。有償補課雖然違法,但到目前為止,我沒有聽說真因為這個開除過教師的。畢竟教育系統內部人,多多少少有七牽八扯的關係,得投鼠忌器,所以對於教師有償補課,教育局往往瞪一眼閉一眼,動真格的時候少,發發文件不過是故弄玄虛,或昭告天下自己沒有護短的意思。這就是在職有償補課屢禁不止的原因。


揚州微笑的草


如果你認同我的觀點,那就點點關注吧!

孩子的教育問題,是每個家庭的“頭等大事”!

到底上不上課外的輔導補習班!

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長都會選擇!

市場經濟,已客戶需求為導向,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有市場,可以思考一下課外交易的市場有多大!

至於教師在課外辦收費補習班一事,肯定是有相關規定不允許的事情!既然是不允許,那就肯定有懲罰措施!警告、開除!

但這塊市場太大了,誰都想提高收入來提高生活質量!這件事情本身而言,是可以理解的!但又是讓人比較反感的,不同的角度,看法結果也會不同!

你可以選擇去或者不去,也可以選擇正規的教育輔導機構。

如果因為不去老師辦的課外收費輔導辦,而影響老師對孩子的情緒,那就另當別論了!


玩轉邯鄲


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是教育部近年來治理的重點問題,教體局作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但有權開除教師,而且有權撤銷其教師資格!

看到這個結論,一些教師,特別是喜歡抬槓和噴的教師,肯定忍不住開噴。什麼教師用知識補課來變現,什麼教師以勞動獲取報酬,完全合理。《教師法》等教育法規裡,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是的,我也覺得合理,確實,通過補課實現知識變現,看上去沒有什麼不妥。

我也是教師,也想通過補課實現知識變現。但是,《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明確規定了,那就不能頂風了。

頂風補課被被開除、辭退、處分的教師,已經不是一例兩例而是若干例了。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文件裡,又升格了處理規定。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你要知道,法律是比較宏觀的,而主管部門制定的法規、規章制度,是微觀的,法律不會那麼具體細緻,要預留制度空間,讓行業、部門、地方制定規章制度。

教育部的“禁令”,在2015年之前為何不出臺?那時候補課的並不少啊。因為,一些害群之馬,強迫、逼迫學生家長送孩子補課、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敗壞了教育形象,敗壞了教師整體形象。作為教育主管部門,能不制定規章制度制止嗎?

我們再來看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這是力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8號令。人社部是專門管理人事的,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適用這個條例。

看到了吧,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教育主管部門的禁令,作為教師,當然得執行。執著於教體局有無權力開除教師,真的沒有什麼意義!


當代師說


教師在校外有償補課,教體局有權開除教師嗎?

令行禁止。這個問題可以這樣說,只要你頭腦發熱,對著幹,敢於踩紅線,開除你是分分鐘的事。

如果你是體制內教師,我勸你還是打消這個念頭。遍地是黃金,只要你有本事,彎腰撿就是了。為什麼硬要盯住補課不放?在一棵樹上吊頸,不可取。


有償補課這種陋習由來已久,以前禁止編制內教師有償補課只是在嘴上說說而已,現在動真格的,自然有它的道理。

有償補課,不加扼制任其發展氾濫,打亂了教育新秩序,受傷害的不只是學生家長,最得不償失的恐怕還是體制內的教師。首先丟失的就是你這旱澇保收的飯碗。急功近利,眼光短淺。

作為體制內的一個教育工作者,我們沒有理由整天跟著網上瞎逼逼。來自社會對老師的詬病本來就夠嗆,你還跟著瞎起鬨?系統短路了吧?

教書育人,體現的是一種積極、向上、陽光的正能量。說穿了,就是良心工作。教師職業,既不能升官發財,亦不能光宗耀祖,更不能造就一代富翁,就一養家餬口的社會職業,僅此而已。

(一己之見,此議不妥,歡迎熱評!)


abCd6666和天下


教育局就教師的上司,自然是有權開除違反教育局規定的老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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