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槐軒君說法|為他人虛開發票,他們獲刑了!

一直以來,“虛開發票”一直是國家強烈遏制的不法行為。但有些犯罪分子依舊“膽大包天”,利用自認為“高明”的小計倆虛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企圖能瞞天過海的不法分子,最終都落入法網受到懲罰。

日前,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虛開發票案,父子倆為牟利為他人虛開發票數額達11511571.8元。

案情回顧

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張景某、張世某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按照票面金額1%—2%收取開票費,以二人經營的西寧市城北區某建材經營部的名義,向某冶金建設有限公司虛開了9張青海省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金額共計800238元。後兩人又以城北區某建材經營部和二人經營的另一家建材經營部的名義,向青海省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虛開了112張發票,金額共計10711333.8元,同時被告人張景某將16萬元開票費用歸為已有。

槐軒君說法|為他人虛開發票,他們獲刑了!

圖文無關

2017年6月6日,警方在其家中將父子倆抓獲歸案。

近日,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景某作為主謀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張世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處罰金6萬元;向被告人張景某追繳非法所得贓款16萬元,上繳國庫。

槐軒君說法|為他人虛開發票,他們獲刑了!

圖文無關

清醒點!虛開發票可是犯罪!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後槐軒君提醒大家:遵紀守法,遠離虛開!

來源 | 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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