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出謀劃策、提振精神、渡過難關 江蘇檢察機關準確辦案為企業解除後顧之憂

  “感謝檢察機關,如果認定我們是單位犯罪,對企業的打擊將是毀滅性的!我真的就愧對蘇州政府對公司的扶持,更對不起在抗疫一線的駐院員工。”2月21日,江蘇某信息技術公司負責人袁某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他特意來到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當面致謝。

  2017年12月,該公司與上海某醫院簽訂文印管理外包服務合同,公司負責採購硒鼓、打印機等設備耗材,並提供駐場文印管理服務。2018年3月,公司採購負責人王某為降低採購成本,提高利潤率,指使採購員李某從蘇州某辦公設備公司於某處採購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硒鼓,提供給上海某醫院等機構使用。

  根據省檢察院有關通知精神,虎丘區檢察院集中管轄虎丘區和姑蘇區知識產權類案件。2019年10月15日,偵查機關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將蘇州某辦公設備公司、信息技術公司兩個犯罪嫌疑單位以及三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虎丘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認為,是否是單位犯罪,要看該案犯意是否體現單位意志、以單位名義實施、非法利益為單位所有。在案件審查中,她瞭解到案發後,該公司主動將存在倉庫尚未啟用的可疑硒鼓及時召回,全數上繳。經鑑定,召回的硒鼓確實為假冒產品。

  既然事後如此“坦白”,當初又為何要售假?檢察官加強證據審查,就該公司是否是單位犯罪,向偵查機關提出詳盡補充提綱。

  通過對該公司決策程序、會議制度、彙報審批、採購職責、犯罪動機等方面的主證複核和證據補強,檢察官發現,採購負責人王某在明知公司規定不得采購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況下,擅自指使下屬採購假冒產品,也並未向公司彙報,公司並不知情。二人雖以公司的名義實施,但犯罪行為並不體現公司意志。

  案件審查中,新冠肺炎疫情來勢洶洶。疫情期間,信息公司173名駐場員工與醫護人員一道,奮戰在11省30多個城市的137家醫院,其中有近30家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他們為醫院提供了核酸檢測標籤製作、藥品二維碼流轉、檢驗報告打印、患者腕帶跟蹤等方面的服務,看似不直接救治患者,卻是醫院運轉齒輪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與疫情防控緊密相關的企業。

  依法辦案,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是檢察機關服務戰“疫”大局的最好方式。2月10日,檢察機關依法對信息公司作出不構成單位犯罪的法律認定,同意偵查機關撤案,解除公司後顧之憂。

  同時,針對蘇州某辦公設備有限公司賣假、製假行為,遂對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和蘇州某辦公設備有限公司,分別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和假冒註冊商品罪提起公訴。

  檢察服務並未就此結束。作為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在全國醫療智慧文印服務行業處於龍頭地位,檢察機關不僅要助力企業打贏這場戰“疫”阻擊戰,還要幫助企業在後續發展中走得更穩更遠。檢察機關幫助企業出謀劃策、提振精神、渡過難關,對經營管理存在的法律風險,及時提示,幫助做好復工復產政策解讀,建議改進和完善治理結構和經營方式,加強對供應商資質審查,對公司銷售、採購、報銷等制度予以完善,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

  “蘇州高效的檢察法律服務和一流的營商環境,讓我們企業活了下來,我們一定好好反省和檢討,不辜負政府對我們的扶持和信任。”2月21日,負責人袁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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