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總理比總統權力大,爲什麼還設總統呢?

胡學浩

很多國家的政治體制,分為總統制和內閣制。例如,美國和法國都實行總統制,總統是最高行政長官,日本、英國、德國都實行內閣制,總理是最高行政長官。印度也實行內閣制,但這個問題的價值在於“印度為什麼還設總統”,而且迄今沒有人涉及,所以我要回答一下。

曾經是殖民帝國主義的英國有兩類殖民地,一類是以被征服的居民為主體的殖民地,主要在亞洲和非洲,印度是其中最大的殖民地,這類殖民地不屬於自治領。另一類是以白人移民為主的殖民地,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在一戰爆發前就獲得了帝國自治領地位。南非屬於特例,它是第一批自治領,但是以被征服居民為主體。

二戰後印度和巴基斯坦分立,開創了當地居民為主的殖民地成為自治領的先例。1950年1月26日,印度共和國宣告成立並留在英聯邦,普拉沙德當選第一任總統,尼赫魯蟬聯總理。印度成為第一個擁有自己國家元首——總統的英聯邦國家。在此之前,英聯邦國家奉英國女王為國家元首,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均只有政府首腦,不另設國家元首,迄今依然如此。


馮瑋

第一,這是由印度的政治體制所決定的,印度的實際政權組織形式是議會制,所以自然由總理行使實權。

第二,那麼印度為什麼還要設立總統?首先是總統和總理有概念上的區別 ,總統(president,意為坐在前面的人),總統一詞就有著最高地位者的意味也就是“元”或者“首”,而prime minister表面意思只是“第一大臣”。其次再加上這是印度獨特的歷史演進,很顯然每個國家歷史推進都有自己個性或特點,不可能千篇一律。1858年,印度成為英國的殖民地,莫臥兒王朝對印度的統治權轉入英國手中。隨即,英王兼任印度皇帝。印度1947年獨立後一直到1950年1月印度共和國成立後的初期都留在英聯邦內,英女王仍然是印度象徵意義上的元首,後來印度不再承認英女王為國家元首,印度總統便取而代之成為印度國家元首,即最高象徵,其實也是獨立主權的一種象徵。

既然印度既有總理又有總統,那麼印度總理和總統誰的權力更大呢?

印度憲法規定總統享有中央政府的所有行政權力,但實際情況卻是憲法規定的總統行政權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內閣)行使,總統除任命總理外,實際上大多數權力都是由總理以總統名義行使。總統在行使自身權力,豁免權等除外都要徵詢總理的意見。總之,印度總統只是作為國家象徵意義上的元首出席各種國事活動,各種行政實權是由總理來行使的,總統的名義權力更大,實權由總理掌握。這一點與德國等國家比較相似,施泰因邁爾是國家形式上的最高元首,而實際行使最高權力的是默克爾。

1950年1月,印度宣佈成立印度共和國,普拉沙德當選第一任印度總統。印度於2017年7月17日月舉行總統選舉,柯文德以65%的選票當選印度最新一任總統, 2017年7月25日柯文德在新德里議會大廈宣誓就職。


陳定定教授

印度當年是英國的殖民地,奉英國女王為印度民族的頭,由印度總督統治印度,完全被滅國,二戰後獨立,仍以英女王為其元首,但不算君主立憲制,因為君非本國,印度在歷史上反反覆覆地被外來民族入主,不思反抗,而是歸伏變種,現在已徹底英國化了,所以印度是一個失憶的民族,沒有過去,也不知道自己是誰,從那兒來的,雅利安人,阿拉伯人,波斯人,蒙古人,馬來人,色目人,以及好多民族,都來建立政權,傳播過自己的文化,印度是一個世界各民族雜交之地,奇形異狀的人很多,傳統,習慣,倫理,道德極為繁雜,連他們自己也說不清,所以誰來跟誰,易服易族,改文變語,莫臥兒王朝就是蒙古人建立的,五十年代從後,印度覺得不妥,就不再尊英國女王為他們的元首,參考世界各國,也搞了個總統,其實不大管事,他就是個印度的總代表,這和英女王,日天皇不同,人家是君主立憲,雖然也不管事,但是世襲的,代表天命的意思,近似於歐洲的議會總統制,總統管的立法和監督政府,具體事務是不管的,但印度人並不看重法律,不象歐洲那樣辦事前先立個法,步步依法,所以,印度的總統平常就是代表國家出席個活動,講兩句話,接見外國元首,以及接遞個國書,有時訪問外國,以示友好,這些都是虛的,實權都在總理手中,只有他才控制著整個印度的正常運轉,可見無論那個國家,都要有個辦事的,有個監督的,有個政府,這是辦事的,大多叫總理,也叫首相,而總統,或叫女王,國王,天皇等則是精神領袖,團結民眾與政府的,這是西方的分權制。


縹緲孤鴻影45

這個問題,得從三個方面回答:1、印度是一個資本主義聯邦制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但其職責是象徵性的,實權由總理掌握。總統由上下兩院和各邦議會的選舉團選出。總統名義上是國家元首和武裝部隊統帥,但沒有實權。實權由總理領導的部長會議掌握。總理由議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各部部長由總理提名,總統委任。2、說白了,一個是國家元首,虛職。一個是政府首腦,實權。從分權的角度來看,兩個職務是並行不悖的,各司其職互為補充,兩者共存並不存在矛盾。3、這類的例子在現代民主國家數不勝舉,比如英國,西班牙,比利時泰國等國家就有國王和首相的職務,國王相當於印度的總統行使國家元首職務,同樣是虛職。首相也相當於印度的總理,是政府首腦掌握政府權利。不同的只是國王是長期繼承的,總統是選舉產生的,另外名稱不同而已。再有像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也有總督和總理之分,只是名稱不同實質是一樣的,總督類似印度的總統,行使國家元首職務,也是虛職,總理是政府首腦掌握實權。另外和印度更類似的也有臨近的新加波,巴基斯坦等國,歐洲有德國,奧地利等。都是總理比總統權利大,總理掌握實權,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象徵。這類的例子多如牛毛,不存在一個權利大,另一個就沒存在的必要這種悖論。另外各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體都有著內在的歷史原因。最後,用德國哲學家黑格爾那句的名言來作總結,存在即合理。



貝貝和豆豆的視野

因為印度的社會政治制度是議會制,所以總理要由議會選舉產生,總裡也是最大執政黨的領袖,所以總理的實權比總統大。印度的總統是國家元首,是虛職,別的國家元首來印度訪問他接代,這叫對等。


海洋149244281

這是歷史上英聯邦國家的一個共性,近代的印度,巴基斯坦,新西蘭,加拿大等國都是英國殖民地。因為歷史的原因,都採取了與英國類似的制度。

印度剛獨立的時候,也是英聯邦成員,最高領袖是英國女王,女王在印度有自己的代表,印度總督。與英國一樣,女王沒有實權,大權統在總理手中。由於歷史的原因,印度與英國沒談妥,分道揚鑣。但是現有的體制已經是議會共和制了,不能推倒重建。就採取了類似君主立憲的形式,設置了一個總統,充當國家的象徵、團結的偶像,執政權掌握在議會多數派總理手中。


考研政治石先生

總統,應該是國家形象代表吧。現在外國好象有種傾向,總理或首相掌握實權。那麼為什麼還設總統呢?我想,應該和日本一樣,首相掌實權,但還實行天皇制。可能關鍵時刻,天皇拍板吧。比如日本宣佈投降。


青春不枉青春永駐

印度政體是內閣制,總統是虛位國家元首,沒有實權,總理是政府首腦有行政權,一句話總理權利再大也不是國家元首,總統雖然沒有實權但是國家元首,是國家統一的象徵,跟那些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國王女王是一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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