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鷹潭3名村幹部被處分:套取資金、佔用集體資產、優親厚友


鷹潭3名村幹部被處分:套取資金、佔用集體資產、優親厚友

鷹潭通報3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鷹潭3名村幹部被處分:套取資金、佔用集體資產、優親厚友

近期,鷹潭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分別是:

餘江區平定鄉東腦村黨支部書記吳加發違規為他人套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7年,吳加發先後違規為兩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村民套取改造資金共計4.7萬元。吳加發還有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9月19日,吳加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龍虎山風景名勝區龍虎山鎮西源村黨支部書記、主任陸選金違規佔用集體資產謀取私利等問題。2011年8月至2019年8月,陸選金違規佔用陸家村小組5畝山林地養殖野豬,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租賃西源村肖家村小組約400畝山林地(租期30年),違規插手干預新農村建設工程。2019年8月27日,陸選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主動上交。

貴溪市雷溪鎮鯰橋村委會報賬員劉建軍在辦理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5年9月1日,劉建軍違規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親屬熊某蘭辦理了低保,使熊某蘭違規享受1年零5個月的低保金共計3465元。2019年11月25日,劉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主動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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