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 兒童退熱藥的選擇!

現在給小孩子用的退熱藥很多,且不良反應也被經常提起,家長該如何選擇?使用中應該注意些什麼?

首先,體溫升高是人體的自然防禦反應,可使人體的合成增加,吞噬細胞的活性增強,有時體溫變化還有助於疾病診斷和對愈後的判斷。所以,不是所有孩子一發燒就必須馬上用藥。一般情況下,患兒低熱(<38.0℃)時不主張使用藥物降溫,而應採取物理降溫法。

常用退熱藥有哪些?

對乙酰氨基酚

代表藥物有泰諾林、安佳熱、小兒百服寧、對乙酰氨基酚栓、對乙酰氨基酚灌腸液等。對乙酰氨基酚通過選擇性抑制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合成前列腺,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因其起效較快,作用強且安全,被世界各國廣泛推薦和使用。目前該藥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大於 3 個月嬰兒和兒童高熱時的首選用藥。

用法: 每千克體重 10~15 毫克/次,每 4 小時 1 次,每 24 小時不超過 5 次。

優點: 吸收快速而完全,口服 30 分鐘內就能產生退熱作用。不良反應相對比較小,對胃腸道刺激很小,對血小板功能以及凝血功能沒有影響,沒有腎毒性,所以安全性比較高。對 2 歲以下的孩子,醫生通常習慣用這種藥物,且它可與牛奶、果汁同服。

缺點: 退燒雖然起效快,但控制體溫的時間相對其他藥物要短,控制退燒時間約為 2~4 小時。

布洛芬

代表藥物有美林、恬倩、臣功再欣等。布洛芬為環氧化酶抑制劑,其退熱作用是通過抑制下丘腦前列腺素的合成,同時使體溫中樞的調控點下移而達到退熱效果,其散熱效果維持時間長,且毒性較低。可用於嬰幼兒的退熱,緩解由於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輕度頭痛、咽痛等症狀。6 個月以下的寶寶不建議使用。

用法: 按體重給藥每次 5~10 毫克/千克,需要時每 6~8 小時可重複使用,每 24 小時不超過 4 次。

優點: 布洛芬較安全,也是 WHO 推薦的可用於兒童的一類退熱藥。其優點是退熱平穩且持久,控制退燒時間平均約 6 小時左右,最高可達 8 小時。而且,它對 39℃ 以上的高熱的退燒效果比對乙酰氨基酚要好。

缺點: 有輕度的胃腸道不適,偶有皮疹、耳鳴、頭痛、影響凝血功能及轉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腸道出血,加重潰瘍的報道。還有報道說,布洛芬在脫水、血容量低和心排血量低的狀態下偶見可逆的腎損傷,過量服用可能有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癲癇發作等不良反應。

尼美舒利

代表藥物有瑞芝清等。尼美舒利是新一代非甾體類抗炎藥,有強大的退熱、抗炎和鎮痛作用。

用法: 兒童常用劑量為每千克體重 5 毫克/天,分 2~3 次服用。

優點: 曾經有人將尼美舒利和布洛芬進行比較,發現尼美舒利突出的優點是較少有消化系統不良反應。因為它導致肝損害的發生率比較低(約 1/100 萬),所以,在臨床中常被廣泛應用於炎症性發熱疼痛的治療。

缺點: 近幾年隨著該藥的廣泛應用,其嚴重的不良反應報告增多,尤其是藥源性肝損害(如肝炎、肝衰竭)及腎臟損害(如血尿、少尿)。2002~2005 年間,西班牙、土耳其、愛爾蘭等國家已將該藥撤出市場。2011 年 5 月 20 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佈,綜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劑不良反應的監測報告、國內外研究和監管情況以及專家意見,決定調整「尼美舒利」臨床使用範圍,禁止其用於 12 歲以下的兒童。

賴氨酸阿司匹林

代表藥物有來比林。該藥是賴氨酸和阿司匹林的結合物,毒性有所降低,為環氧化酶抑制劑,減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消炎的作用。

用法: 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兒童每天按 10~25 毫克/千克體重,分兩次給藥。

優點: 解熱作用強,起效快,作用緩和而持久,可避免口服阿司匹林和布洛芬對胃腸道的刺激。由於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均為片劑、水溶液及混懸液(滴劑),沒有靜脈注射及肌肉注射劑型,所以對於口服藥物困難的孩子,醫生常選擇這類藥。

缺點: 因為含有阿司匹林,長期應用可能誘發瑞氏綜合徵,有的會誘發過敏性休克和哮喘重度發作。所以 16 歲以下的兒童都應該謹慎使用,應用時應注意詢問過敏史。該藥在兒童(尤其是脫水者)易出現毒性反應,12 歲以下兒童應慎用,3 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使用退熱藥時注意啥

兒童可以使用退熱藥的情況如下:

體溫>38.0℃,且既往有熱性驚厥病史的患兒;體溫 38.5~39.0℃,伴全身不適感者;高熱及超高熱患兒(>39℃);發熱患者,無論熱度如何,表現出明顯不適或者伴全身中毒症狀者;

兒童選用退熱藥應在醫生指導下選用。口服退熱藥一般可 4~6 小時 1 次,每日不超過 4 次;

儘量選用一種退熱藥。一些複方製劑,大多都是含有上述成分的製劑,使用時須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避免誤用或重複用藥;

聯合使用應注意適應證。對小兒較為安全有效的退熱藥有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但他們不能預防高熱驚厥的發生。

退熱藥應儘量飯後服用,不宜空腹給藥,以避免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服用時應多飲水,及時補充電解質,以利於排汗降溫,防止發生虛脫;

反覆使用退熱藥時,要勤查血常規以觀測血中粒細胞數是否減少;

退熱藥療程不宜超過 1 周,熱退即應停服。體弱、失水、虛脫的患兒不宜再給予解熱發汗藥物,以免加重病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