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網傳因車身不乾淨的哥被罰1000元?執法人員:僅口頭警告未罰款

網傳因車身不乾淨的哥被罰1000元?執法人員:僅口頭警告未罰款

微博截圖

楚天都市報4月4日訊(記者黃永進)3月26日,有網友在微博稱一名出租車駕駛員在機場候客時,因車子不乾淨,被執法人員處以1000元罰款。4月3日,記者從市客管處獲悉,網傳罰款言論並不真實,黃陂區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僅對該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並未給予經濟處罰。

4月3日,記者向黃陂區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求證微博內容是否屬實,執法人員解釋道,31日晚,執法人員正在機場站點內例行檢查,發現有數臺出租車車身不整潔,現場要求駕駛員整改,有的駕駛員現場拿出抹布擦洗車輛,也並未對相關的出租車駕駛員做經濟處罰。

隨後記者向視頻中的出租車駕駛員袁先生求證,袁先生表示當時執法人員只是例行檢查出租車駕駛員攜帶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對其車身不整潔情況做出過口頭警告。袁某告訴記者:“我當天洗過車,被說車輛不整潔後覺得委屈,便與執法人員爭了幾句。”同時袁先生強調執法人員並未對車輛不整潔做出過經濟處罰,自己也按照執法人員的要求現場整理了車輛。

據瞭解,自4月3日下午,全市出租汽車運營秩序整治工作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在市客管處召開後,全市加強對出租車運營秩序的整治。根據《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駕駛員違反“未保持車身內外整潔的”由區交通管理運輸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規定,巡遊車企業違反“未保持車身內外整潔,違反規定投放或者粘貼廣告的”由區交通管理運輸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因此,對於車身內外不整潔等情況,執法人員是可以對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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