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莲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莲委宣〔2017〕15号)和《2018年度五莲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莲委宣〔2017〕7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下半年县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和方向
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事业类” “文化产业类”和“其他类”三大类。
文化事业类
1.围绕“山水禅心▪康养五莲”品牌塑造开展的重大宣传推广活动;
2.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五莲精神的重大文艺创作和宣传活动;
3.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五莲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的重大活动和项目;
4.软硬件达标、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的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
5.与文化发展相关的课题及规划研究;
6.为五莲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和社会团体。
文化产业类
1.文化与旅游、农业、工业、科技产业、现代商贸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2.与影视、动漫、游戏、音乐等数字内容相关的项目;
3.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文化产业项目和企业;
4.新增的“三上”文化企业;
5.与文化产业相关、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展会、论坛、基地等项目;
6. 其他在县内投资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文化产业项目。
其他类
经县委、县政府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文化项目。
二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五莲县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遵纪守法,信用级别达到“A+”以上的个人。
2.在五莲县备案或注册、按时接受年检、组织规范、活动正常、信用级别达到“A+”以上的社会团体。
3.在五莲县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和信用级别达到“A+”以上的企事业主体。
申报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文化产业属性和文化关联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县发展规划,具有良好市场前景,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正在实施或2018年11月30日前启动实施的项目。
不予申报的情况
1.已获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
2.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行为的。
3.已获得2018年上半年县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
三
工作流程
1.发布公告。县委宣传部会同财政局下发申报通知,申报通知将在五莲政务网、《今日五莲》报纸、“今日五莲”微信进行公开发布。
2.组织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做好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五莲县2018年下半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由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至县委宣传部和县财政局。特殊情况可接受直接申报。
3.项目评审。县委宣传部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将拟扶持项目名单在县内媒体上进行公示。
5.拨付资金。公示结束后,按照《五莲县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定的程序,经审定后下拨资金。
四
申报数量
各乡镇(街道)党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工作,每乡镇(街道)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县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个,如没有可以不申报;文联、旅游文体局、广播电视台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五
扶持方式
1.项目补贴。对拟扶持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性支出给予补助。
2.以奖代补。对申报截止日前已经完成的、具有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及有良好社会反响的文化活动实行以奖代补。
3.购买服务。对特定的项目进行全额扶持。
六
申报时间
七
材料上报要求
申请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肆份,分别报送县委宣传部文产科三份,报县财政局教科文科一份,电子版发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书,可登录五莲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栏下载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县委宣传部文产科
办公地址:县级机关大楼1409,联系人:郑云艳,联系电话:5213505。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
办公地址:水务大厦A座9楼916,联系人:赵广超,联系电话:5226141。
閱讀更多 五蓮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