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汽車百科」交警告訴你,雨天行車開“雙閃”,到底是對是錯?

雨一直在下!!!

託降雨的福,天氣涼爽多了

可是人們出行卻成了問題

☂☂☂☂

在下雨天

可能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習慣

遇到雨天就打開雙閃燈

那這種做法到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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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閃燈是什麼?

雙閃燈名為危險警報燈,它是汽車上的一個信號燈,主要作用是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讓大家及時避讓。雙閃的開關一般都設置在中控位置,按鍵為紅色三角形樣式。

從雙閃燈的定義上我們可以提取出關鍵詞就是“本車發生特殊情況”,因此我們平常大暴雨天氣就開啟雙閃燈就肯定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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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普通雨霧天氣不能濫用雙閃燈?

首先雙閃燈的穿透力不如霧燈,其次比如在高速路上開啟雙閃燈會給後面的車輛造成誤判,分不清哪些是靜止的哪些又是行駛中的,這樣反而增加了安全隱患,所以不能濫用雙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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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得用雙閃燈?

不是所有雨霧天氣都不能開啟雙閃燈,在一些特殊情況之下,雙閃燈還是要用到的,我們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能見度小於200米時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於100米時

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能見度小於50米時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簡單來說,

就是得在能見度小於100米時,

才能打開雙閃燈,

但要注意車速要與之相應地放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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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牽引故障車、臨時停車和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的情況之下也必須開啟雙閃燈。

雨天路滑

各位出行要格外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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