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8月10日,《阜陽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批准實施以來在指導阜陽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依據《城鄉規劃法》的要求,落實省城鄉規劃改革試點工作部署,阜陽市建立了城市規劃動態維護機制,組織開展了城市總體規劃階段性實施評估,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估情況和城市發展需求,提出了適時修改總體規劃。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使修改方案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城市發展實際,現將《總體規劃》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同時歡迎廣大市民和各界人士提出自己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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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方案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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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修改原則
1
維護總體規劃權威,不修改框架性內容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修改維護原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市域城鎮人口與涉及城市安全和環境保護的各類標準和用地規模,維護總體規劃中城市發展方向、空間結構、城市形態等框架性內容,在相應的規劃年限保證城市定位、發展戰略、城市綠地不變,維護總體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市域綜合交通規劃圖
修改後市域綜合交通規劃圖
2
對接空間規劃成果,落實空間管控要求
本次城市總體規劃修改重點是對接阜陽市空間規劃成果,落實空間規劃中提出的城鎮、農業、生態三類空間,以及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重要基礎設施廊道控制線及空間管制要求,推進“多規合一”。
3
保持用地結構科學合理,優化用地佈局
本次修改對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佈局進行適當的深化、調整和完善,維護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現狀圖
修改後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規劃圖
二、 修改思路
1、落實水清岸綠產業優化和城市生態網絡構建的要求,對城市總體規劃不適應發展和保護的部分進行適當修改。
2、按照“多規合一”和空間規劃的要求,加強與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的銜接,調整有關用地佈局。
3、結合自身發展需求,以問題為導向,突出安全環保優先要求,對化工產業等用地佈局進行調整。
4、完善公共服務設施佈局,注重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修補,提升城市品質。
三、修改主要內容
1
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邊界調整
結合正在編制的《阜陽市生態網絡規劃(2017-2030)》、《西湖新區總體概念規劃》,相應增減位於生態網絡核心區保護範圍內的用地,城市建設用地200平方公里總量保持不變;潁東經濟開發區部分用地邊界進行微調。
修改後邊界、用地對比圖
2
涉及用地性質調整
昊源化工、阜陽國際汽配城、原瑤海農產品批發市場、城南植物園、職教園區等部分用地將調整為居住用地、綠地、配套設施用地及商業和文化設施用地。
3
公共服務設施類調整
公共服務設施類用地增加221.9公頃。按地塊進行調整,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公園綠地等相應增加。
4
綠地調整
——公園綠地:公園綠地類調整共涉及39個地塊,公園綠地增加60.5公頃。
——道路綠地調整 :道路綠地增加196.2公頃。
修改後道路綠地對比圖
修改後公園綠地對比圖
5
城區用地的調整
本次規劃調整2030年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保持200平方公里不變。
增加綠地: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增加綠地規模;
增加設施類用地:增加公益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增加用地規模 ;
產業用地:隨著昊源化工等企業的退城入園,產業用地基本維持在原有規模。城區用地結構進一步優化。
中心城區建設用地修改前後對比表序號
四、結語
本次修改工作按照 “多規合一”和空間規劃的要求編制,貫徹落實水清岸綠產業優的戰略目標,對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動態維護,對局部條款進行修改和完善,進一步優化城市用地結構,科學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增強城市內部佈局的合理性,推動城市集約發展,適應阜陽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新形勢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總體規劃》公示時間為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26日。為了完善規劃的合理性,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歡迎社會各界和全體市民提出意見和建議。
如果您對總體規劃有好的想法和建議,歡迎聯繫阜陽市城鄉規劃局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期待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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