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賴著物業費不交的業主們,可要擔心了!

現如今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許多都直接體現在物 業費上。那麼,賴著物業費不交的業主們,可要擔心了!

繁昌某小區業主朱某某、盧某某,拖欠三年多物業費 ,經物業公司多次催繳仍拒絕支付。訴訟過程中,審判法 官多次電話勸說其主動履行義務,仍置若罔聞,並拒絕到 庭應訴。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立即向二人送達執行 通知書、財產申報通知書,責令其限期申報財產及履行生 效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朱某某、盧某某拒絕簽收相關法律 文書,亦未向法院申報財產。於是,執行法官是果斷將二 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依法送達失信決定書。

朱某某、盧某某在得知自己因為幾千元物業費而“光 榮”登上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方才意識到拒不履行 生效文書的嚴重後果,趕緊找到承辦法官並交清全部物業 費。

該兩起物業糾紛的高效執行,不僅有效維護物業公司 合法權益,也有效震懾長期拖欠物業費的“老賴”。在此 也警示廣大業主:如對物業服務不滿可另行訴訟解決,千 萬別心存“拖欠物業費小事一樁”的觀念,否則一不小心 登上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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