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鐵門被撬開、地下車位被占用,物業管家竟稱「不知情」

房子鐵門被撬開、地下車位被佔用,物業管家竟稱“不知情”

◆院子裡建築垃圾成堆

房子鐵門被撬開、地下車位被佔用,物業管家竟稱“不知情”

房子鐵門被撬開、地下車位被佔用,物業管家竟稱“不知情”

◆屋裡散落著各種食品包裝袋和生活垃圾

房子鐵門被撬開、地下車位被佔用,物業管家竟稱“不知情”

▲院墅鐵門被撬壞,從外往裡看,院子裡垃圾堆積如山

臺海網5月3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 陳永昌 林毅彬/文 陳巧思/圖)因生意常年在國外,廈門市民凌先生5年前在萬科湖心島買的疊加院墅一直閒置著,沒有裝修入住。交房以後,物業費他都準時交繳。

前幾天,凌先生從國外回到廈門,來到萬科湖心島的院墅轉了轉,眼前的一幕把他驚呆了——院墅的鐵門被撬開、院內垃圾成堆、房間裡生活垃圾遍地、私家車位也被他人私家車長期佔用……

號稱廈門頂級品牌的豪宅,怎麼就成了垃圾場?究竟是誰,坐視私家車位被長期挪用?凌先生與萬科物業數次交涉,物業方均未給出明確回應。導報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驚嚇

買了豪宅一直未裝修入住

回家一看把他嚇了一跳

5年前,凌先生買下了位於湖邊水庫旁的萬科湖心島一疊加院墅,用女兒的名字落戶。

打動他的是一段樓盤宣傳語:“一切以居住功能、人性化、豪華舒適為目的出發,構築出令人心儀的世家居住典範……看盡湖景繁華夢境,極致安全健康體驗。”這段宣傳語,至今還保留在他手機裡。“能稱得上豪宅的,除了建築品質,更重要的是服務品質。萬科的品牌服務,讓我最終選擇了這裡。”凌先生說。

交房以後,由於事業忙碌,他一直沒有過來裝修居住,好幾年才來湖心島一趟。上次過來湖心島還是2017年夏天,“發現院子裡有一些零散的垃圾,相信物業很快就能來清理,當時也並沒有在意”。

雖然沒有過來居住,但凌先生一直按時繳納萬科的物業費。“每平方米物業費7.88元,一年繳將近2萬的物業費。高端的服務,自然需要高額的經費支持,我們從不拖欠物業費。”凌先生說。

交著每平方米將近8塊錢的高昂物業費,凌先生享受到的是什麼樣的服務呢?上週,回到家裡的他,被自家豪宅裡的景象嚇到了……

慘狀

鐵門被撬、院內垃圾成堆

私家車位上停著別人的車

“一開始都懷疑走錯了,看了幾遍門牌號,才確定這就是我家!”生意場上見過不少大風大浪的凌先生,目睹家中一幕幕慘狀,無法淡定,立即撥打電話向媒體投訴:“我家被弄成一個垃圾場了……”

昨天,導報記者來到萬科湖心島,湖心柒號院凌先生家裡。院墅門口的鐵門已經被撬壞,其中一扇鐵門已經脫離了牆體立柱。觸目驚心的是,院子裡堆積如山的垃圾,包括:食物垃圾、混凝土土頭、廢棄木板、塑料泡沫以及多副鋼架。

凌先生和家人想進入屋子,必須翻過自家院子裡1米多高的垃圾,小心翼翼地爬進自己的豪宅院墅。在一次攀爬進出中,凌先生不慎被固體垃圾割傷了手指,頓時血流如注。

垃圾不僅僅只堆在院子裡,凌先生家中室內多間房屋,也遍佈了便當盒、紙箱、菸頭、食品包裝袋、破舊涼蓆等物品。“院墅的鐵門是被氣割機割壞的。我們不在家裡的時候,有人進來我家裡住過,還在這裡點了火抽菸。”豪宅的主人凌先生和家人,像拾荒者一樣,認真地分揀著垃圾。

不僅僅是院墅房屋。凌先生髮現,標註著“私家車位”的自家車位,也被一輛紅色私家車停靠。“整輛車用防塵罩遮住,罩上不少灰塵,在這裡應該停靠了很長時間。”凌先生無奈地說。

物業回應

今天會給一個明確答覆

大量垃圾是怎麼出現在業主家裡的?私家車位又是被誰佔用了?收取了不菲的物業費後,萬科物業為凌先生提供了哪些服務?

昨日,導報記者隨同凌先生來到萬科湖心島物業管理處瞭解相關情況。負責安保工作的萬科物業場所管理系統負責人詹傳鋼說:“我們行使的是公共區域的管理權,私有區域我們是管理不到的。監控只設在公共區域,不會設在業主家裡。”

凌先生家人反駁說:“這些垃圾是從天上掉到我家裡的嗎?它是在外面產生並通過公共區域運輸到我家,監控怎麼會沒有拍到?到底是誰撬開了我家的鐵門?就算是我自己,在家裡堆放了這麼多垃圾,物業都不至於一個電話都不給我打吧?物業管理對這種私闖民宅的行為難道視而不見嗎?”

詹傳鋼解釋:“小區監控的有效期是1個月,1個月以後就沒了。現在你這麼多問題,我真的回答不了。我們一定會配合清理垃圾,但至於垃圾產生的原因,恐怕難以查明。”負責凌先生家的管家遊先生表示,“我是今年3月份剛剛入職,對於這個情況我並不知情,直到業主反映了才知道。”

隨後,萬科物業合夥人兼“新聞發言人”賴斯泉趕到現場,進一步與業主溝通。

凌先生抗議:“我前後找了你們物業3次,到現在都沒有明確答覆我。我就想知道,是誰撬開的鐵門?誰堆的垃圾?誰來承擔這個責任?我們需要安全感!”

賴斯泉記錄下了凌先生的質疑,但未道歉,也未明確表態,賴斯泉表示:“這件事情,我們需要進行調查,5月31日給你們一個明確的答覆。需要書面的回覆也可以。”

在地下車庫,導報記者看到534號車位上停放著一輛紅色的奔馳跑車,車身蓋著深色的遮塵布。凌先生很不滿,“我甚至懷疑,是不是你們(物業)看到我的位置閒置著不用,就拿去出租給別人了”。對於業主的質疑,賴斯泉也無法立即給出答案,僅表示“將進行調查”。

律師說法

物業有義務定期巡查

對此,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從現場情況來看,業主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毋庸置疑。一是房屋鐵門被人損壞,傾倒建築垃圾;二是車位被人非法侵佔。根據《物權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業主可以起訴侵權人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同時,應業主要求,物業應提供公共區域監控錄像,且物業巡邏人員有義務定期巡查,及時對房門被損壞及傾倒垃圾行為予以制止。物業管理企業如果未能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或管理中存在過錯,導致業主房屋、車位受到損害或相應損失無法追償的,也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車位被人非法佔用,陳律師認為,若是其他人非法侵佔,而物業不知情,侵佔人應支付侵佔期間同等價位的租金。在這種情況下,物業若存在監管失職,應承擔相應責任;若是物業利用職務之便將閒置車位出租他人,則物業應承擔非法侵佔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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