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 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郭晓东检察长视察齐河时的讲话精神

7月6日,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德州市院郭晓东检察长视察齐河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依次发言,谈学习郭晓东检察长讲话精神的体会、认识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提出意见、建议。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树林就落实郭晓东检察长指示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郭晓东检察长视察齐河时的讲话精神

一、认真领会郭晓东检察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信心。要始终围绕“队伍争活力、业务上水平、全省、全国争先进”这一理念开展工作,坚定郭晓东检察长提出的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增强势头,加大力度,用更加负责的担当精神,用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认真研究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条件,更加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业务部门要瞄准省内外全国模范院,集中统一外出学习,提高标杆,激发动力,同心协力,高质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三、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形成更大的争创合力。要在充分学习、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争取县委以文件的形式来支持争创工作。

四、严格管理和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体干警要把握好自己、保护好自己,维护好机关形象。要动员全院的力量,把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压力传给每一名干警,互相帮助、互相督促,“不能使一个人掉队”。

范树林强调,全体干警要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不辜负市院领导对齐河县院的期望,用最好的成绩、最好的形象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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