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大學生,幫忙刷流水的兼職不能做!

基本案情

陳某謊稱自己是某貸款平臺公司員工,委託其正在唸大學的女友楊某為其在同學間做推廣,稱他所供職的公司現推出多個適合學生的貸款平臺,需大量兼職人員刷業績。兼職者只需提供個人信息供陳某申請貸款,隨後將貸款所得全數轉賬給陳某,即可得到500至1000元不等的報酬。陳某還許諾,此次貸款無需兼職者還款,將會由他在後臺將貸款記錄清除,因而不會給兼職者造成任何不良信用記錄。實則,所有貸款所得均落入了陳某囊中。

辦理貸款時,陳某還會當場與兼職者簽訂所謂“保障合同”,其實沒有任何法律效益。不少在校學生出於對“學姐的男友”身份的信任以及對這份兼職“省時省力又來錢快”的滿意,多次為其在多個平臺進行貸款。最終,這些學生紛紛被平臺催債,至此案發。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陳某共計從學生處騙得貸款30餘萬元。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詐騙套路

第一步

通過其女友在校園內的人際關係,發動女友身邊的同學、朋友參與,並在其女友的朋友圈發佈“高薪兼職招聘”廣告,吸引更多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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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在微信上向有意向者介紹兼職方式,承諾貸款金額只是在兼職者賬戶內走一遍流程,提高平臺業務量,不會給兼職者造成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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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與兼職者約定在校園內的咖啡廳見面,當場簽訂保障合同、辦理貸款,並由陳某操作兼職者手機,將貸款轉入陳某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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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陳某向被害人發放兼職報酬500至1000元不等,被害人以為一切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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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

數月後,因陳某無法按月償還貸款,被害人紛紛被貸款平臺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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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虛構“貸款不用還”的事實,誘騙被害人辦理網貸,非法佔有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檢察官提醒

「本案的查處帶給我們很多啟示」

首先,對於廣大從業者來說,“守法”是從事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底線,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沒有旁門左道,更沒有歪門邪道,唯有遵紀守法,腳踏實地,方能一步步邁向成功。

其次,對於廣大求職者,尤其是未步入社會的在校大學生而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勞而獲的兼職,大學生應當通過正規渠道參與有意義的社會兼職活動,避免為了蠅頭小利出售個人身份信息。

最後,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需要向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提供身份證、銀行卡等證件信息時,一定要謹慎小心,能提供複印件的就不要提供原件,並且在複印件上標註使用範圍和使用時間,以免身份信息被盜用,產生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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