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安全行车十要十不要

《安全行车十要十不要》

一、要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要无证驾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或开无牌车、假牌车上路。

二、要及时年检车辆,随时保证良好车况;不要开带病车、报废车上路。

三、要按时参加年检,行车中保持良好情绪和精神状态;不要带病驾车、疲劳驾车、饮酒后驾车。

四、要自觉使用安全带;不要有开车接打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要严格按照行驶证核载标准运载货物或承载人员;不要超载、超员行驶。

六、要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要超速行驶、跟车过近、强行超车会车。

七、要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不要闯红灯、随意变道。

八、要文明驾车、有序通行、礼让行人;不要争道抢行、违法占道、追逐飙车。

九、要准确判断路况、天气,确保安全通行;不要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盲目行车。

十、要文明有序、规范安全停车;不要乱停乱放或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文明交通行动 | 安全行车十要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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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交警提示

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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