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安全行車十要十不要

《安全行車十要十不要》

一、要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不要無證駕駛、故意汙損遮擋號牌或開無牌車、假牌車上路。

二、要及時年檢車輛,隨時保證良好車況;不要開帶病車、報廢車上路。

三、要按時參加年檢,行車中保持良好情緒和精神狀態;不要帶病駕車、疲勞駕車、飲酒後駕車。

四、要自覺使用安全帶;不要有開車接打手機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

五、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載標準運載貨物或承載人員;不要超載、超員行駛。

六、要保持安全車速和車距;不要超速行駛、跟車過近、強行超車會車。

七、要遵守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不要闖紅燈、隨意變道。

八、要文明駕車、有序通行、禮讓行人;不要爭道搶行、違法佔道、追逐飆車。

九、要準確判斷路況、天氣,確保安全通行;不要麻痺大意,心存僥倖,盲目行車。

十、要文明有序、規範安全停車;不要亂停亂放或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

葫蘆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文明交通行動 | 安全行車十要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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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交警提示

走文明路、開文明車、做文明人、創文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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