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歐陽詢的《由余帖》中有兩個“亂”字繁簡併用,為什麼現代書法家笑話繁簡不能並用?

千千千里馬


歐陽詢的《由余帖》出現了兩個亂字,一個是繁體,另一個是我們家今天的簡體的寫法,我們說繁簡字不能夠混用,為什麼古人可以?


古代亂字的複雜寫法

1、首先我們要弄清楚繁體字和簡體字這兩個概念,是我們現代人提出來的,古代人並沒有這個概念,我們不能以今天的標準去評價古人,現在的簡體字和繁體字是自建國以來的漢字簡化運動以後的叫法。

也就是說,只有漢字簡化運動以後的漢字才能叫簡體字和繁體字。

漢字簡化運動之前,有一些字寫的很簡單,我們只能說是這個字有一個簡單的寫法,當時並沒有簡化字這個概念,也沒有簡體字和繁體字不能混用的概念,所以他們當然可以使用,因為當時沒有這個概念。

宋代米芾寫的“亂”字

2、我們現在很多的簡化字其實古代都有,但是當時這些簡單的寫法都屬於“手寫體”的範圍,不屬於官方正體,我們今天的很多簡化字都是直接選用了這些“手寫體”,把它們變成官方整體,其實這種寫法古代就有了。

其實上面所說的“亂”字的簡單的寫法,在唐代的時候就已經有了,並不是我們現代人發明的,而且古人是可以把簡單寫法和複雜寫法混用的,他們並沒有不能混用的說法。

唐代就已經有簡體“亂”字的寫法了,如上圖:

3、我們今天要求不能夠混用,主要目的其實也是為了使用的規範。


不二齋


歐陽詢的《由余帖》中出現兩個“亂”字(亂、亂),不足為怪!因為當時這兩個字都在使用,是屬於異體寫法,當時還沒有繁體字簡體字的說法。



1、“亂”繁體為“亂”,是一個會意字,金文字形,象上下兩手在整理架子上散亂的絲。是“亂”的本字。本義:理絲。這在小篆中還能看出會意的造型。如下圖秦 · 李斯 · 唐人摹刻《嶧山刻石》中的寫法:

2、這種寫法作為正統,流傳比較廣,所以大部分寫法(篆書、隸書、草書、楷書、行書)都是根據這種寫法演變的。歐陽詢的《由余帖》中也採用了這種寫法作為其中之一。如下圖:

3、大概從漢代開始,估計是為了簡化,“亂”字出現了兩種異體寫法,也就是接近於我們今天的簡化字“亂”字的寫法。最早是在馬王堆帛書中,如下圖:

4、上面這種寫法,出現在馬王堆西漢古墓出土的帛書中,可以看到是在“亂”字的基礎上進行了很大簡化。同時在馬王堆帛書中出現的還有另一中異體寫法,這兩種與今天的“亂”字寫法很接近了,如下圖:


5、魏晉南北朝時期,在北朝碑刻中出現了今天的簡化體的“亂”字,見下圖:

6、在歐陽詢所處的唐代,這種寫法漸漸多了起來,如下圖《唐 · 唐人 · 月儀帖》中的寫法:

所以在歐陽詢的字跡中,也很自然地出現了“亂”字的寫法:


綜上所述:

自西漢開始,逐漸簡化出現了“亂”字的寫法,“亂”與“亂”並行使用,是屬於異體寫法,當時還沒有繁體字簡體字的說法,與我們今天所強調的書法創作中不能“簡繁夾雜”使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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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風軒


歐陽詢的《由余帖》中有兩個“亂”字。一簡一繁。現代書法家說簡繁不能並用。但是我們在古代書法作品中又常常見到簡繁並用的情況。這怎麼解釋呢?


簡繁並用在古代同一幅書法作品中是很常見的。除了歐陽詢的《由余帖》外,著名的《蘭亭序》中也有類似的情形。《蘭亭序》中的“於”,會於會稽山陰的“於”,與後面出現的幾個“於”就是這樣。後面的“於”,都寫成“於”。
在文徵明、趙孟頫的許多作品中也有這樣的情況。這種簡繁混搭的寫法,並沒有統一的規定。也沒有明確的說法。


現代書法家為什麼有簡繁不能混合於一篇作品中的說法呢?有一種可能,是把一個字不能簡繁混合理解成了一篇作品中不能簡繁混合了。一個字中一半用簡化字,一半用繁體字,這肯定不行比如“驪”字,馬字旁寫成“馬”,向右邊部首寫成“麗”就不可以。必須寫成“驪”。“類”字的繁體為“類”,如果把“頁”寫成“頁”,也不可以。

還有一些字是不能混淆的。如“雲”與“雲”,一個是“雲霧”,一個是“說”。在書法作品中也應該避免。

如果你要參加書協的展覽,他們制定的規矩就要遵守。如果是自己寫,完全可以不受這些清規戒律的約束。


子衿書法


1.首先說一下簡體字的來歷,1956年國家為了讓書寫簡單而推行了簡體字,將部分複雜的繁體簡化。簡體字是根據古異體字、草書楷化、行書楷化、合二為一等多種方式制定而來。

2.歐陽詢“由余帖”中,“亂”字屬於古代異體字。“亂”字的簡體就是根據古異體字而來,那時候還不存在簡體字,所以更不存在繁簡摻雜。

3.繁體字和簡體字就類似文言文和白話文(儘管白話文很早就有)。文言文和白話文可以摻雜嗎?很顯然不能,這樣讓人感覺很奇怪。

雖說親朋好友之間,只要不影響溝通,倒也不必那麼較真,但如果說話一直文言文白話文混用,也多少會引起反感。如果在正式的場合,文言文白話文混用會怎樣?如演講、公文、總結、上課、彙報等等,會不會讓人啼笑皆非?書法中繁簡摻雜也是同樣的道理。

4.為什麼現代書法會出現繁簡摻雜?最主要的原因是書者繁體字功力不深,有些繁體字不會寫,用簡體代替。要想達到一定的書法水平,繁體字是必修課,因此我們學書人一定要不斷加強學習,以免鬧出笑話。


墨香書法老師


這很好的體現了當時正體、俗體並行,一字多個寫法的實際情況。現在臺港通行的繁體字,也就是所謂"正字"是十九世紀未,行將就木前的清廷頒佈的,其目的是建立規範,避免"茴香豆的茴有四個寫法"的尷尬,但其缺點是明顯的,其典型的毛病就是哪個字繁,哪個字筆劃多就選哪個字為"正字",體現了腐朽沒落王朝的本性。1956年頒佈的二幹多個簡化字,絕大部分是古已有之,被大多數人認可的所謂“俗體字",體現了文字作為工具的根本屬性,傳統和繼承的關係處理得很好。

現在一小攝人反覆提要廢除簡化字,恢復繁體字,這些人,一類是無知,一類是偏執,食古不化,一類是別有用心,把流通於港臺的繁體字奉為正宗,藉以否定大陸。


正道直行22


書法是一種書寫藝術,它和正體字的寫法是有區別的,而且各種書體的一些書寫技巧是通用的,既使是一些草書的取勢結字方法也可以用到行楷書中。現在的簡體和繁體的區別,就像是古代的楷書和草書的正別,古人的草書就是那時代的簡體,就是為了書寫的便利和高效而產生的。在同一幅書法作品中,為了相同的字避免單調雷同,書寫者往往會利用書法技巧改變結構和形體。

再說並不是每一個漢字都有繁體簡體區別,那簡繁混用之說不就是無稽之談了。





森焰55


這是今天我們一些書法家們人為設置的一堵高牆,其目的就在於將繁體字和簡體字完全地隔絕,造成相互不承認。他們不能容忍繁簡轉換、共存共榮,瞪著眼睛都不願意承認繁簡可以同時存在於一件作品之中。囙此無形之中竟然成了書法上一條規則,只要你的作品中摻有個別簡化漢字,作品再好,都將受到斷然拒絕和否定,難登他們所說的“大雅之堂”這就是書法上“霸王條款”。我們從古代留下來的大量碑文墓誌、瓦當殘片、楚漢簡帛、書札信件等都有簡化漢字的出現,比如出現頻率最高的,有:於(於、扵)、並(並、併、竝、傡)與(與)、亂(亂)、門(門)、明(眀)、了(瞭)、禮(禮)、卷(捲)等等很多,古人早就在使用一些簡化了的漢字,古人都不拘泥形式,而我們今天的一些人(特別是一些自稱傳播和弘揚中華文化)卻非常的忌憚和抵觸,設立一些書法文化的障礙,不知為什麼?繁簡轉換有何不可?所以我們一些書家不是什麼好鳥,成天亂嚎嚎,搞亂人心智,設置人為障礙,造成繁體字與簡體字的對立。




西漂族


古代有一字兩種寫法甚至幾種寫法的現象。雖有寫法上的繁簡之不同,但並沒有現代簡化字的概會,也就不存在繁簡混用的問題。反而在一篇作品之中,為了避免重複,應該儘量變換同一字的不同寫法。不是古人侵權用了我們的簡化字,相反,我們制定簡化字方案時,參照了古人。制定簡化字的當初,簡化字來源有多種,其中之一就是選取在古代,書寫較簡便的字。

其他的,像無與無,萬與萬,於與於等等,在古代都是並用的。簡化字方案中,取無,萬,於作為規範的簡化字。亂之與亂,同此理。

在《蘭亭序》裡也有:在“會於山陰之蘭亭”,寫作“於”;而在 “亦將有感於斯文” 那裡寫作“於”。這都沒有什麼可奇怪的。


筆翰頗好



周維祥書法


祝枝山長有駢指,是否想寫好草書的人也都效仿效仿?如果王羲之吃飯時聽到可笑的事,笑得將粉條卡在鼻孔裡,我們也學學?因此古人遺蹟中出現的各種現象未必都值得效仿。

不過我們也不必對古代書法中這種現象感到驚訝,或者一味的批評,如果沒有第一個寫出簡化字的人,現在的簡化漢字也就不會出現。

然而,現在中國漢字的演變已經基本定型,再繁簡併存覺著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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