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走保险,肇事方把事情都推给保险公司让伤者自己联系保险公司,合适吗?

闫鯵


首先,我觉得这样做不合理,为什么?因为你入了保险是不错,但那是你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事,而不是伤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事儿。打个比方,我欠你1万块钱,而别人又欠我1万块,你找我要钱,我不给你,让你去给第三者去要钱,你觉得合理吗?是不是我应该先向第三者要完钱在直接还给你才合理?对吧,同理,车主应该直接赔钱给伤者,至于保险公司陪钱给车主那是另一件事,和伤者无关,因为是车主撞的人,不是保险公司撞的人,甚至可以这样说,伤者有权拒绝和保险公司接触,为什么?因为我伤者和你保险公司有个屁的直接关系啊?,你保险公司想赔钱可以,你先把钱赔给车主,让车主直接赔给我,这才合情合理。

其次,撞人以后不单单是赔钱这么简单的事儿,你撞了人,于情于理,最起码该道个歉吧?还不推荐探视,就更不近人情了,对方轻伤还好,万一残废了或者死了,你良心何安?说句不好听的,保险公司会替你道歉吗?。

最后,从法律层面讲,这个政策完全是站在车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没有充分顾及伤者的感受,难道车主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吗?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么?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被撞的人,你希望肇事者这样对你吗?人家撞完你,打个报警电话就消失,不给你本人和家属道歉,不垫付钱看病,也不探视你,最后第三方保险公司出面赔钱给你?也许,法律上我找不出漏洞,但是我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也许某一天,在大街上会看见一个老人摔倒昏迷,我完全可以潇洒的走开,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路人必须救助,而且你一旦救助很可能会被讹诈,但是这个社会缺失的是什么呢?而且,别忘了,那个摔倒的老人,有可能是多年以后的你,也可能是你的父母和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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