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掃黑除惡】盤州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

【掃黑除惡】盤州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

3月29日下午,盤州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被告人顧某、甘某某等九人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及被告人王某某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兩案系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攻堅階段我院首次宣判的惡勢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顧某與被告人甘某某為逞強鬥狠,由被告人顧某糾集被告人班某、張某某、範某、顧某某、劉某、吳某及顧某某、餘某某等人,由被告人甘某某糾集被告人張某某及餘某、羅某、唐某、尹某某、高某等人,雙方互相約架,先後在盤州市雞場坪鎮內的酒店、水廠等公共場所多次持械聚眾鬥毆,造成多人受傷,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經本院審查認定,已分別構成了以被告人顧某、被告人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根據該惡勢力犯罪成員參與的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具體犯罪的事實、情節、性質,及各被告人具有的各類法定、酌定情節,最終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掃黑除惡】盤州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

被告人王某某系盤州法院於2018年審結並生效的罪犯李某某、李某等十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漏犯之一,該犯罪集團為了達到在紅果混社會、耍威風、威嚇震懾他人的目的,在盤州市境內多次實施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而被告人王某某經李某某的邀約、糾集,參與該犯罪集團共計實施了六樁犯罪行為,涉及三個罪名,最終獲刑有期徒刑七年。

惡勢力犯罪雖屬於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但其犯罪行為的規模、性質及對社會生活秩序的破壞程度,已經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較為惡劣的影響,對轄區內安定和諧發展環境造成實質危害,對惡勢力犯罪依法予以從重從快打擊,事關人民群眾關切,事關盤州和諧發展大局,人民法院將一如既往不遺餘力,始終與涉黑惡違法犯罪鬥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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