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點名曝光!河北6市查處多人,主任、村幹部……

保定市通報6起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1.定興縣國土資源局計財股股長牛利軍對檢查發現的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不及時整改問題。2017年7月,定興縣財政局在非稅收入年度稽查中發現定興縣國土資源局2016年財務票據存在不合規票據支出、大額現金支出等問題,時至2018年3月,上述問題仍未整改。牛利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曲陽縣靈山鎮武裝部部長崔聰勳對轄區內環保工作監管不到位問題。2018年1月,位於靈山鎮朱家峪村的曲陽縣朱家峪照元煤炭銷售有限公司、聚豐煤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煤堆未採取防塵措施。崔聰勳作為該鎮環保工作分管領導,監管不到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易縣坡倉鄉寶石村黨支部書記趙勝利對危房改造戶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5年,寶石村在實施危房改造工作過程中,趙勝利未嚴格按要求進行公示,且對危房改造戶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該村謝某某出現以修代建,未按申請等級進行改造問題。趙勝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博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築節能及牆材改革辦公室主任金超在危房改造中監管不到位的問題。2013年至2017年,金超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危房改造工作監管不到位,造成博野縣實施D級危房改造的504戶中有254戶未拆除原房屋,且存在安全隱患。金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淶源縣檔案局主任科員孫明中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4月,明察暗訪中發現孫明中工作日中午飲酒,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孫明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保定市徐水區公安局東史端派出所指導員王俊田不認真履行職責問題。東史端派出所2018年5月9日接到徐水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派警後當日未出警,次日才出警;2018年5月12日接到110指揮中心派警後未出警;2018年5月15日接到110指揮中心派警出警不及時,致使刑事案件嫌疑人在逃。王俊田不認真履行職責,超時出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張家口市通報3起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1.赤城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姜海旭工作失職問題。

赤城縣裕祥商貿有限公司未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有關規定進行治理改造,部分防水散水工程在沒有落實“煤粉塵”大氣汙染防治施工要求的情況下通過驗收,姜海旭作為主管副局長,存在工作失職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康保縣滿德堂鄉八段村截留惠農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該村截留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5.28萬元,用於村集體日常事務開支,時任黨支部書記張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蔚縣南留莊鎮堝串堡村違規識別認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問題。2014年至2015年度,堝串堡村在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認定工作中,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召開相關會議進行討論,而是由該村黨支部書記李滿、村委會主任孔祥和村會計任萬商議擬定,也沒有進行公示。李滿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名縣通報3起巡視巡察整改暨“一問責 八清理”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一、大名縣住建局“兩個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史建軍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6月8日15時,省暗訪組在縣住建局檢查“兩個專項”工作時,發現史建軍存在對“兩個專項”整改“回頭看”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的問題,被省整改“回頭看”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全省通報。2018年7月3日,給予史建軍警告處分。

二、西付集鄉東馮村原黨支部書記馮俊普違規辦低保、違規進行危房改造等問題。2009年,馮俊普違規為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父親馮月申、母親李環申請低保待遇,併合計領取低保金15387元。2010年,馮俊普違規為其女兒馮慧先和村民馮利勇申請實施了危房改造項目,二人分別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5200元。2017年7月4日,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馮俊普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馮慧先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萬堤鎮中學報賬員苗凱京工作失職問題。2016年9月,萬堤鎮中學根據政策要求,確定張寧寧等70名貧困寄宿生為寄宿補助對象,同年11月24日,張寧寧等24名貧困寄宿生補助對象由寄宿改為走讀。該校報賬員苗凱京在發放補助時,未核實情況,違規向張寧寧等24名走讀學生髮放了寄宿補助共計15000元。2018年3月9日,縣監察委研究給予苗凱京警告處分。

豐寧紀委通報2起整改“回頭看”典型案例↓↓↓

一、西官營鄉西窩鋪村會計王勤違規截留低保戶合作醫療補助金問題。2014至2015年間,王勤截留西窩鋪村低保戶合作醫療補助資金2940.00元,個人決定用該資金支付低保人員升級數據錄入及低保人員複印身份證等支出。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勤黨內警告處分。截留低保戶的合作醫療補助資金已返還。

二、河北豐寧經濟開發區櫻桃溝村黨支部書記房樹斌弄虛作假髮展黨員問題。房樹斌授意他人違反有關規定程序為其兒子房某偽造發展黨員材料、發展其為預備黨員。經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房樹斌黨內警告處分。經河北豐寧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研究決定,取消房樹斌兒子房某黨員資格。

廊坊紀檢監察網近日對外公佈↓↓↓

固安縣東灣鄉楊家屯村原村務負責人李靜峰被開除黨籍。

固安縣東灣鄉楊家屯村原村務負責人李靜峰,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固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靜峰開除黨籍處分。

唐山市豐南區通報2起履職盡責不力典型案件↓↓↓

一、岔河鎮主任科員蘇建立違反組織紀律案。2006年期間,時任岔河鎮黨委組織委員蘇建立,在豐潤區(現為豐南區)國富潤興奶業有限公司黨支部發展職工黃某為中共預備黨員的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未按黨章規定程序辦理。經2018年7月30日豐南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蘇建立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二、豐南鎮沙窩新莊村黨支部委員黃玉柱、黃寶民違反工作紀律案。2017年4月,唐廊高速公路工程(豐南段)徵佔了豐南鎮沙窩新莊村部分土地。該村村幹部黃玉柱、黃寶民等人在組織測量唐廊高速公路佔地工作中,在未經認真核實的情況下,將該村村民未被徵佔的三十年不變承包地1.99 畝列入徵佔範圍,給村集體造成經濟損失171617.6 元,該村黨支部委員黃玉柱、黃寶民負有責任。另,黃玉柱還有其他違法行為。經2018 年7月30日豐南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玉柱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黃寶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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