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常见20个问题,收好不谢!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常见20个问题,收好不谢!

01

我公司的业绩在南通市(县、区)招投标有关部门入库备案了,为什么在评标环节评委不认可?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是由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部门备案的一个信息库,办理备案的工作人员无权审核业绩的真假。所以备案后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是由评委在评标现场凭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确定的。

02

我怎么办理销号手续,让项目经理恢复无在建状态?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工程业务”模块中进入“销号停工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等待审核。

03

我上周投一个项目,被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不知道投标保证金现在能退吗?

不管是工程类项目还采购类项目,过了中标公示期,就可以退投标保证金。

04

我要退投标保证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果投标保证金是网上交纳的,不需准备哪些材料,也不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过了中标公示期,投标保证金将会原路返回。

如果投标保证金是纸质汇票,非中标候选人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退还。若是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过了中标公示期,经办人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窗口办理。

05

我要办理直接发包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立项批文复印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复印件;4.工程施工合同;5.办手续本人需发包方开出的授权委托书;6.办手续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9.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0.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06

开标时投标价格宣读错误怎么办?

开标时投标价格宣读错误后,如果开标仪式还未结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改正,即向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公开说明宣读错误的内容,在投标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重新宣读正确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宣读错误后,如果开标仪式已经结束,所有投标人已经离开开标会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可以修改开标记录,而应交给评标委员会处理。

投标价格宣读错误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投标价格未宣读,例如投标人较多时,唱标时经常会漏掉了个别投标人;第二种情形是投标价格宣读错误,例如小写和大写不一致时按照小写价格唱标、价格数额或单位读错、货币名称读错等;第三种情形是投标价格未完全宣读,例如未宣读降价声明、补充说明等改变价格的信息。

如果投标价格宣读错误,即使投标人已经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已经错误宣读的投标价格也是无效的,应视同投标价格开标时未宣读。对于开标时未宣读投标价格的投标,不同项目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均规定,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因此,开标时未宣读投标价格的投标相当于投标文件没有报价,评标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此种情况下,由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开标,造成投标人的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投标价格被错误宣读的投标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侵权责任或赔偿其经济损失。即使投标人已经签字确认了开标记录,投标人也不应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错误宣读投标价格承担责任。

其他招标项目,只要招标文件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的效力没有作特殊约定,开标时未宣读投标价格的投标的有效性不应当受到影响,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正常投标进行评审。此种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投标法关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的规定进行开标,属于招标不规范,应当进行整改并受到主管部门的批评。

07

发现投标人投标价格不一致怎么办?

开标时投标价格不一致的处理:

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按照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没有开标一览表的,应该按照投标函或者投标报价表进行唱标。如果出现以上投标价格不一致的情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应当场对投标价格不一致做出处理,而应按照实际情况将不同的投标价格如实唱出,并做好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提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对投标价格不一致作出处理。

评标时投标价格不一致的处理:

针对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供多个不同的投标价格的情形,如果属于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报价,应按备选方案报价处理;如果同一项目有多个不同报价,但明确了以哪个价格为准,应以明确为准的价格评标;如果同一项目有多个不同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价格为准,应当在形式审查时按照违反价格唯一的规定否决投标。

属于其他投标价格不一致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的不同,按照相应的法规或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投标价格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修正。

08

我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须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应准备的材料: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相关请求及主张;4.异议人系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说明。

另外,还要准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09

我对招标人的回复不认可,怎么办?要准备哪些材料?

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提出。应准备的材料: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另外,还要准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10

我已经递交异议(投诉),想撤回,可以吗?

异议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同意撤回的,异议程序终止;异议人撤回异议的,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投诉的撤回也按此办理。

11

我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书不服,怎么处理?

可以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的6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市)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的6个月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

投标前如何打投标保证金?

电子汇票程序: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建行保证金账号获取”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纸质汇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

我是一个投标人,经常在招标文件上看到“其他利害关系人”,请问:“其他利害关系人”怎么理解?

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招标人、招标项目的使用人、潜在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货物或者服务的特定供应商或者分包人等。

14

小型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承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吗?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施工承包人在承包工程时,必须组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部。一个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业务。国家规定项目经理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承建大中型工程的主体部分的拟派项目经理是不能有在建工程的,小型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有在建工程,由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明确。

15

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有效期是怎么回事?

在招标文件上明确投标有效期是维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手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规定,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16

评标专家在商务标环节算错了,导致本公司利益受损,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答:如果是评标中产生的计算错误导致投标人利益受损,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申请复评,复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复评环节可纠正错误。

17

招标文件的一段表述有歧义,怎么办?

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适当时间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上公布。 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8

我公司中标后,想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另外一家公司施工,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9

我所在的公司中标了,怎么领取中标通知书?

凭中标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经办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代理该项目的代机构处领取。

20

我所在公司的中标了,但是因某原因(折迁等)致使长期无法进场施工(或工程已开工,被迫停工),想把项目经理恢复无在建状态和退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停工超过4个月的,承包的可以凭发包人及现场工程师发出的停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工程师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经理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及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承包人将以上材料当成“竣工验收证明”传至“停工申请”中的“拟销号申请”,等待审核。

承包人须写“情况说明”,在此说明中表述清楚停工的原因,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加盖公章且写清“情况属实,同意退还保证金”。如已开工,还须监理公章业务章及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然后,原件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窗口,进入退还保证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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