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 山東濱州: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山東濱州: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山東濱州: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山東濱州: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職責

  1.為村(社區)治理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為村(社區)重大項目談判、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村(社區)處理換屆選舉中的法律問題。

  2.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為群眾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接受群眾委託代為起草、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參與訴訟活動應酌情減免服務費用。

  3.開展法治宣傳。定期舉辦法治講座,普及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幫助幹部群眾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引導幹部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

  4.參與人民調解工作。應人民調解組織邀請,為調處醫療衛生、交通損害賠償、農村土地徵用、勞動關係、環境保護、家庭鄰里關係、基層涉農合同等領域的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意見。

(二)工作要求

  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至少到每個村(社區)累計服務8小時,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法治講座,法律顧問所在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組織1次大型法律服務進村(社區)活動。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應及時記入工作臺賬,作為年度工作評估的重要依據。村(社區)法律顧問要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大規模上訪事件的矛盾糾紛信息,及時上報所在地司法所,為掌控社會矛盾動態提供參考;對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或涉及村(社區)“兩委”、群眾重大利益的事情,應及時向司法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併到場或通過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見。村(社區)要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設置公示欄和便民信箱,公佈法律顧問的姓名、職責、聯繫方式、駐點時間等。

山東濱州:一村一(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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