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瀟湘晨報記者從長沙市交警支隊獲悉,為確保坡子街有機更新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和施工期間道路的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施工期間將實行如下限制交通措施:
2020 年 3 月 6 日 0 時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24 時止,坡子街(太平路—糧道街)路段實施全封閉限制交通措施,禁止機動車、非機動車通行。
三王街(坡子街—解放西路)路段實施全封閉限制交通措施,禁止機動車、非機動車通行。
因施工需要調整限制交通措施時,另行通告。
長沙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本通告規定和施工路段交通標誌通行,服從公安交警和現場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違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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