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 興寧檢察院疫情下認罪認罰工作有序開展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按照上級檢察院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總要求,妥善處理好辦案與防控的關係,率先在南寧市檢察機關探索運用遠程視頻的方式完成對認罪認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簽字具結、律師見證、出庭公訴等工作,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輕刑案件權益方面不因疫情而延誤,取得良好效果。

那考河邊的檢察藍|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 興寧檢察院疫情下認罪認罰工作有序開展

2020年3月3日上午,興寧區檢察院檢察官通過遠程視頻連線看守所內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內容,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進行證據開示及量刑告知,確保犯罪嫌疑人知悉自身的權利義務。值班律師對犯罪嫌疑人再次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確保其認罪認罰的自願性。犯罪嫌疑人通過遠程視頻表達自己認罪認罰的意願及悔罪態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4名犯罪嫌疑人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那考河邊的檢察藍|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 興寧檢察院疫情下認罪認罰工作有序開展


那考河邊的檢察藍|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 興寧檢察院疫情下認罪認罰工作有序開展

隨後,檢察官、法官、被告人分處三地,通過視頻連線完成4個認罪認罰案件的庭審程序。興寧區檢察院檢察官在該院遠程視頻室內以公訴人身份線上出庭支持公訴,分別依法指控該4起認罪認罰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庭審中,被告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均無異議,並表達認罪認罰具結書籤署的自願性,請求法庭從寬處理。法庭按速裁程序審理案件後,認為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採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並當庭對4名被告人宣判。至此,4起認罪認罰案件的證據開示、具結簽署、律師見證、出庭公訴、法庭宣判等訴訟程序在短短一上午全部完成。


那考河邊的檢察藍|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 興寧檢察院疫情下認罪認罰工作有序開展

此次遠程具結簽署,線上出庭公訴是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公訴工作的一種新模式,既節約了訴訟資源,在確保案件辦理實效和庭審效率的同時,又有效減少人員出行和聚集,最大程度降低各方人員感染病毒的風險,讓疫情防控時期辦案更安全、快捷、高效,切實做到防疫、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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