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 兴宁检察院疫情下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上级检察院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率先在南宁市检察机关探索运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完成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签字具结、律师见证、出庭公诉等工作,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轻刑案件权益方面不因疫情而延误,取得良好效果。

那考河边的检察蓝|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 兴宁检察院疫情下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3月3日上午,兴宁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看守所内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进行证据开示及量刑告知,确保犯罪嫌疑人知悉自身的权利义务。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再次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表达自己认罪认罚的意愿及悔罪态度。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4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那考河边的检察蓝|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 兴宁检察院疫情下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那考河边的检察蓝|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 兴宁检察院疫情下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随后,检察官、法官、被告人分处三地,通过视频连线完成4个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程序。兴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该院远程视频室内以公诉人身份线上出庭支持公诉,分别依法指控该4起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表达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请求法庭从宽处理。法庭按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后,认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对4名被告人宣判。至此,4起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据开示、具结签署、律师见证、出庭公诉、法庭宣判等诉讼程序在短短一上午全部完成。


那考河边的检察蓝|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 兴宁检察院疫情下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

此次远程具结签署,线上出庭公诉是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诉工作的一种新模式,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在确保案件办理实效和庭审效率的同时,又有效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最大程度降低各方人员感染病毒的风险,让疫情防控时期办案更安全、快捷、高效,切实做到防疫、工作两不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