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殡葬文化里,有女婿女儿操办后事的吗?有什么不同?

用户5676550568


很是吓人,后背冒汗

大家好,我是《了凡四训》诵读解析交流孟祥云

刚一看到“殉葬”两个字,还提到女婿、女儿把我吓坏了。

如果把一些生产工具、生活必需品、动物、人、奴隶等同亡者一同埋入地下,以体现亡者的身份和主办方的能力。这是殉葬的大致内容吧。

后来一想可能是丧葬文化。

然后我结合现在的社会状况一想,提到了女婿女儿,应该是去世的人,膝下无子,只有已经成家的女儿吧???这是我个人遐想……

那就跟丧葬文化、丧葬习俗、丧葬礼节等有关系了。

泱泱中华五千年,丧葬习俗涵盖了儒、释、道、耶、回等各大宗教文化、思想、理念。能完全都懂的人,世间可能不多。但为了钱不懂装懂的人这社会绝对不少。

这时我再回头一看标题,原来是殡葬文化。哦哦,我的心踏实了。
接下来我说一下我的经历,我的妻子是独生女,我岳父岳母老来得女,四十多岁才有我妻子。我岳母在有我妻子之前没有怀过孕,有我妻子之后也没有怀过孕,我妻子今年45岁。岳母两年前去世87岁,岳父今年


离世86岁。岳母比岳父大3岁。(女大三抱金砖,这话准吗?)
经历告诉我,身份为女婿的我,在岳父岳母丧葬期间,本着谦虚谨慎、稳重得体、不卑不亢的原则,做该做的事就可以了。

女婿至少是半个儿呀。

我娶妻当天,岳父岳母等于是把他们这一生所积累的宝(女儿)彻底的托付给了我。

生活中的大事小情,不管如意不如意都是我的经历。生活中好的现象我感恩戴德;生活中不顺心的事件也不都是别人的错,我也有责任。

回答的不好,请大家多多指正、批评


了凡四训诵读解析交流


有啊,女婿女儿和儿子媳妇都是老人的孩子,办理老人后事一样的。我们这里有3种方式。

1,多子女家庭。家里房产土地享有者,承包所有(开除唢呐歌舞外)开销。唢呐歌舞的费用由其他没享有土地房产的子女承包。

2,多子女家庭。得了房产土地后由于某种不可抗拒特殊原因致贫,致死,造成安葬老人困难,由其它子女共同协商办理。

3,只有一个女儿。这种情况理所当然女儿办理。


东篱的阿婶


殡葬文化中的陋习

这里提及的几个概念:

1.殡葬文化(领域概念)

2.女儿女婿(参与角色)

3.操办后事(执行管理)

首先第一点而论中华文化的殡葬习俗,有着许多的细节、传承与殡葬文化的体现在本问题不做更多赘述。本问题所体现在于参与角色与角色执行管理的范畴,也就是所提及的女儿、女婿操办的问题。

自古以来对于家族观念强烈,也对于传宗后代传续香火的概念也特别强烈,至今也有许多的地方重男轻女的问题大有存在,为什么呢?

原因在于养老送终的应当是儿子、而非女儿、是长子长孙、而非女儿、女婿,其归根结底在于儿子才是家族、家庭的延续,因为是同姓人,是自己家族与生命的延续,而且在历史上嫡长子与庶出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待遇。更何况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呢。

儿子属于本姓家族成员,而女儿呢,嫁出去在古代则冠父名,比如男人姓李、女人姓王,嫁过去后则称李王氏,属于老李家人,那么老李家人属于亲家,属于外姓氏族之人,怎么能够操持王姓家族的丧葬大事呢?这样则会给人一种后继无人、断了门户香火的感觉,在古代是极为看重这点的,所以在古代一般情况下都是长子、长孙进行操持料理后事的相关问题,而嫁出去的女儿则是不介入此类事件的。

而对于当今社会而论,这点便是封建陋习,是不可取的,无论是重男轻女,还是料理后事的相关问题上,谁都可以操持这点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按照传统而论,有长子、有儿子的理当操持后事,如果没有那么女儿、女婿操操持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易行者张轩宁


作为女婿给岳父母办葬礼的亲历者,个人认为没有什么不同。地域不同,葬礼的差异也很大。这些都是次要的,入乡随俗就对了。

女婿是不是半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爱不爱自己的老婆?如果爱那就别当半个儿了,踏踏实实的做岳父母儿子应该做的事儿,就对了。既然娶了人家女儿,无论老婆是否有兄弟姐妹?是否在对待老人赡养问题的意见是不是一致,做到自己应该做的就可以啦,没有必要看着其他兄弟姐妹怎么做,自己再怎么做?

在岳父母生病照顾和百年葬礼的问题,其实很简单,记住一句话:“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给自己的爱人留遗憾,做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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