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 江西四家農商行齊領央行罰單

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近日公佈一則行政信息處罰表顯示,江西四家農商行均因存在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的違法違規行為而受處罰。

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 江西四家農商行齊領央行罰單

(央行南昌中心支行行政信息處罰截圖)

具體來看,上述四家農商行分別為江西宜春農商行、江西樟樹農商行、江西豐城農商行以及江西萬載農商行。央行宜春市中心支行指出,四家銀行均存在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七條,分別對以上銀行處以20萬元、30萬元、20萬元以及30萬元的罰款。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7月19日。

藍鯨財經查閱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七條內容為: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

(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

(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的。

本文源自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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