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合肥蜀山法院公開宣判範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10月22日下午,合肥市蜀山法院公開宣判範某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範某某為首要分子,周某某、劉某某等人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採取“套路貸”與暴力、“軟暴力”催債相結合的方式,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活動,涉案事實二十餘起,涉案金額100餘萬元。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蜀山法院一審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範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對其他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至三年七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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