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 為什麼說軍隊文職人員是一個社會尊崇的新職業

新《條例》明確,文職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理應成為社會尊崇的新職業。

一是身份比肩公務員。新《條例》從在國家層面,明確文職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在軍隊層面,明確文職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這樣定位反映了文職人員的職業特點,有效解決以往身份模糊不清的問題,讓每個文職人員都有一種自豪感。

二是工資參照現役軍官。取消原來的屬地化工資政策,改以現役軍官為參照系,建立全軍統一的文職人員工資制度,有效解決了過去文職人員工資待遇與職工接近,各地區文職人員工資標準不一致問題,增強了軍隊文職人員職業的吸引力。

三是待遇保障全配套。住房保障實行社會化、貨幣化保障政策,由原來按照當地同類人員標準執行,調整為參照現役軍官政策執行。文職人員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基本社會保險和職業年金,納入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實行與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同的政策,平時看病享受社保,軍隊給予補助,執行軍事任務期間免費醫療,提高了保障質量。福利撫卹、健康體檢、探親休假、子女入托等的福利待遇與現役軍官相同。

此外,軍隊文職人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落戶隨遷等事項辦理也能做好軍地順暢銜接,有效地解除了軍隊文職人員的後顧之憂。

四是職業發展空間廣闊。新修訂的《條例》將文職人員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專業培訓和任務培訓四種類型。文職人員通過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形式進行。文職人員任用方式在聘用制的基礎上增加了委任制,也可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工作特別需要的也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條例》對文職人員的辭職、辭退和解聘條件作了原則規定,確保文職人員職業更加穩定,發展空間更加廣闊。

為什麼說軍隊文職人員是一個社會尊崇的新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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