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專治賴賬不還,“老賴”唯有還錢才是出路

24小時備勤

全天候排查線索

任何時段接警後

15-30分鐘做出響應

不定期的凌晨拘捕

……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

專治賴賬不還

“老賴”們,你就等著吧!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專治賴賬不還,“老賴”唯有還錢才是出路

兩棟房出租賴賬一萬,罰你沒商量

葉某的家在工業區附近,有兩棟房子出租的他,在旁人看來絕不是賴賬不還的人。然而,事實相反,早兩年建房子時葉某向林某賒欠的材料款還剩1萬元,卻遲遲不肯支付。林某沒有辦法,只得將葉某訴至法院。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專治賴賬不還,“老賴”唯有還錢才是出路

廈門同安法院立案後,承辦法官主持雙方進行調解,葉某和林某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然而,約定期限到期後,葉某仍不主動履行,林某無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月19日,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凌晨出發,開展“賴賬必拘”執行行動。來到葉某所在的村時,天微微亮,葉某在其中一棟出租房中被執行幹警叫醒。看見全副武裝的執行幹警,葉某知道自己這次再也賴不掉了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專治賴賬不還,“老賴”唯有還錢才是出路

被拘傳到法院的葉某當即向承辦法官表示,自己願意支付拖欠的1萬元。此時,承辦法官告知他,他不僅要如數歸還錢款,而且因為他有錢不還,再三賴賬,浪費司法資源,廈門同安法院決定對其罰款1萬元,以示懲戒

葉某當場悔不當初,他說自己與申請執行人林某有些小摩擦,才賭氣不還他錢,沒想到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他表示接受法院的批評教育,願意支付罰款,以後做一個誠信的人。

15年塵封舊案,聯手村居調解員一朝化解

2003年12月凌晨,張某駕駛一輕型普通貨車載吳某由同安往馬巷方向行駛,途中駛出路面外,造成吳某當場死亡的後果。案件起訴至同安法院,法院經審理查明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判決賠償吳某繼承人共計20萬元經濟損失。

判決生效後

吳某繼承人於2005年10月10日

向廈門同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因被執行人張某剛服刑回家

無財產可供執行

2019年1月18日,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案件的承辦法官通過財產查控系統查詢,張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電話聯繫、上門查找,張某一直避而不見。

2019年4月24日,“執行110”接到申請執行人的報警電話,稱張某正在家中。執勤幹警立即出動拘傳張某到法院。

拘傳到院後,承辦法官告知張某,因其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將對其採取拘留的強制措施。聽到這話,之前失去過自由的張某有些沉默,承辦法官見他有些鬆動,趁熱打鐵地說:“吳某已經過世這麼多年了,你一年攢1萬也差不多能給人家還了。”

經過前期瞭解,得知張某平時和他所在村的村居調解員陳某關係較好,承辦法官便邀請陳某一同幫助化解。

在村居調解員的協同下,張某答應去借錢籌措錢款,但需要一點時間。承辦法官又勸說申請執行人給予張某寬限幾天。

之後,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約定張某分兩次支付申請執行人賠償款21萬元(含利息)

考慮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廈門同安法院柔性執法,決定暫緩執行對被執行人張某的拘留決定。

2019年5月10日

和解協議履行完畢

申請執行人送來錦旗感謝法院

為其討回歷時15年的賠償款

化解了兩家多年的怨恨

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專治賴賬不還,“老賴”唯有還錢才是出路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一旦廈門同安法院“執行110”把你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你將寸步難行

嚴重的還將影響身邊的人

1. 唯一住房可能被拍賣;

2. 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虛擬賬戶可能被查封、凍結;

3. 芝麻信用受影響,網購受限;

4. 不得擔任老闆、高管等職務;

5. 買不了飛機票、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高鐵和動車一等座;

6. 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高消費受限;

7. 限制買房、出境;

8. 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可能被劃扣;

9. 可能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最高面臨7年刑罰;

10. 影響子女前程,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

......

這些弊端都看清楚了吧

考慮好還要繼續“賴”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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