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拘留」,勿做「賴帳」夢

“失信+拘留”,勿做“賴賬”夢

“不就欠點錢嗎,你們又曝光又拘留的,把人都搞沒招了。”在拘留所裡冷靜了五天後,9月25日上午,被執行人趙某家屬來到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現場履行了10萬元還款義務,並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2016年10月,被執行人趙某因承建某敬老院工程向申請人朱某購買鋼材。雙方經結算,趙某應付225900元。該案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後,趙某一直拒絕履行,今年5月底,申請人朱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趙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電話聯繫趙某,督促其儘早履行法律義務。然而,被執行人口口聲聲稱沒錢,絲毫沒有還錢的打算。經過網絡查控無果的情況下,8月份,執行法院先後將趙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被失信懲戒後,被執行人多次電話聯繫法官請求撤除失信,但聽說要全部還清或者申請人同意時,趙某又開始玩“失蹤”。9月19日,申請人反饋信息稱趙某出現在所住小區附近,可能回家過節。20日一早,執行法官便在被執行人住所附近蹲守,最終將其成功控制。被帶回法院的趙某依然頑固不化,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趙某被處15日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裡蹲了五天後,9月25日中秋節後一早,其家屬便來到法院,當場給付了10萬元欠款,並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申請人撤回執行申請,趙某出具悔過書認識到錯誤,被提前解除拘留,剩餘12.5萬元欠款也於9月30日履行完畢。至此,該案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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