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 甄貞:規範未成年人使用移動終端

甄貞:規範未成年人使用移動終端

全國政協委員、

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

規範未成年人使用移動終端

甄贞: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移动终端

“海南海口12歲小學生打賞遊戲主播,花掉環衛工母親4萬元積蓄”“廣東中山小學生玩遊戲,用媽媽手機買1.6萬元道具”……類似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未成年人合理上網的關注,也觸動了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的心。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她建議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的管理和教育,同時完善相關法規,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為8.29億,其中10歲以下網民約為3400萬,未成年人首次“觸網”呈低齡化趨勢。甄貞委員瞭解到,沉迷手機的學生大有人在。“成年人有時都控制不了自己,更別說心智還不成熟的孩子了。”

甄貞委員介紹,美國、德國、英國等國家已通過立法的形式,或明令禁止學生將手機帶進校園和課堂,或規定在教師和家長的許可下才能使用手機。2018年8月,我國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發佈《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嚴禁學生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但我國現有的制度規範還不健全,約束力也不夠強。

甄貞委員建議,規範未成年人使用手機要堅持“剛柔並濟”。所謂“剛”,即完善相關法律規範,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家庭、學校、社會具有規範、管理未成年人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的法定義務;教育主管部門應適時修改完善中小學生行為規範守則,增加關於使用手機的管理規定,並賦予教育部門相應的管理、懲戒權限,確保規定真正落地。所謂“柔”,甄貞委員解釋道,“對手機的管理也不能‘一刀切’,要考慮到教學用途等客觀需要,通過完善相關規範,發揮移動終端在教學中的積極功能。”

“幫助孩子遠離不良信息和‘電子鴉片’,發揮家庭、學校、社會多方合力是最關鍵的。”甄貞委員表示,除了學校要加強教育監管之外,家長也要以身示範,盡到監管責任,在家庭教育中多陪伴、不缺位,做孩子心理健康發展的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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