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打架,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责任吗?

嘿嘿笑哈哈


现在有一种非常不好的趋势,就是把学校责任,教师责任尤其是班主任责任无限扩大化。


我曾经参加一个教育工作研讨会,和一位校长交流的时候,他说现在学校最怕就是学生出事情,尤其是安全事故。因为怕学生出事情,学校的很多活动(比如春游秋游和一些体育运动)都取消了。这和我们读书的那个年代大不相同,我们读书的那个年代,认为学生碰伤磕伤是很正常的事情,现在不行了,学生伤不起。


校长压力很大,身处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班主任,压力也很大。除了分数的压力,同样也有学生安全的压力。学校在校内出了事情,班主任要去解决。学生在校外出了事情,一些家长也会把责任归咎于学校,归责于老师,指责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不到位,而很少反思家庭教育的责任。


学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打架,不管和谁打架,学校和老师当然不应当担责。如果这也是老师担责的话,估计真的没有人敢当老师了。如果学生因为校外打架出事,派出所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学校的老师配合调查,了解情况,这可以理解。但如果把责任推到学校和老师身上,这就是把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无限扩大化了。


其实即便学生在校外打架,本与老师无关,但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和班主任也够烦的。我们学校有一次发生学生在校外打架事件,学校政教主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整天都不得安宁,配合调查,和家长沟通,等等,可谓身心疲惫。


凡事,要分清责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尤其是安全教育,这是老师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在校外打架,就是老师的责任,这里还有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紧密配合,方能营造教育的良好环境。


途虫的百味人生


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打架。学校和老师应该负担什么责任吗?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回答。学生在回家的路上打架,造成的后果学校和老师是没有一点儿责任。


首先,事件发生的是在校外。学生进入学校,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呢,家长把监护权。交给了学校和老师。那么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事情,一般学校和老师承担责任。但是学生回家了,在回家的途中,学校和教师已经把监护权。移交给了家长再发生什么事故,学校和教师已经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学校和老师只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我安全教育任务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即使是学生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如果老师尽到了安全教育和自己管理的职责也是不承担责任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下课了同学们去体育器械上玩,学生从双杠上掉了下来,摔伤了!这学校也是不承担职责的。因为学校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教师不可能跟着每一个学生。即使跟着每一个学生也会发生事故的。比如学生去厕所在路上崴了脚,那么这也要要求老师和学校承担责任吗?


第三,不要把学校当成无限责任公司,学校和老师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是学生说发生的所有的事情都有学校和老师承担。比如现在暑假了学生溺水而亡,这个事情学校也是不承担责任的。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学校不能管学生任何事情不能管学生一辈子。任何事情都要追究学校的责任,固然可以提高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意识。但是造成的危害是学校和老师已经不敢做任何事情畏手畏脚,战战兢兢!

我是松高寻鹤,你身边的教育专家。愿意为您在教育上的问题排忧解难,期待您的关注!也欢迎您的转发和评论!


景行说教育


大家好,我是“佐佑de妈咪”,很高兴可以回答您的问题。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1、学生、学校和老师,三者相互联系,但又彼此独立。千万不要任何时候,出现任何坏事都要找老师和学校,担责任。如果是那样,没人敢做老师了。

2、一个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他有自己的思想和处事方式,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不能时刻盯着他们。

作为学生无论是校外还是在校内,偶尔与同学之间产生矛盾,这也是符合常理的。由于性格不同,孩子们处理矛盾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如此事件中的学生,选择与同学在回家的路上打架。学生已经出了校门了,不在老师和学校的监控范围内,他如何处理自己的私事,老师无法监督,也无权干涉。所以,老师和学校,不应该有任何责任。

3、就算学生在学校里出现打架的行为,老师和学校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反馈,而学生依然不听劝告,私下动用武力解决问题。按理说责任主要在当事人方,如果强加给老师和学校,就有点“强加”的嫌疑了。

4、当然孩子们之间偶尔闹点别扭,家长不要过于焦虑。从实际情况出发,家长和老师,及时做好孩子的梳理工作,帮助孩子找出问题所在,与孩子一起共度难关,下次遇到问题时孩子可能就会学会用理智的方式去解决这些不合理了。

最后,真心希望,遇到问题时,学生之间也能够多一点谅解和体谅,不要做伤害自己和他人,又让学校和老师及家长为难的事情。

我的回答结束了,谢谢大家!


佐佑de妈咪


我经历过一次。98年,我在临村教小学。一次放学后,我还没来的及走出教室,一个学生家长气乎乎的来了,一过来就p头盖脸的对我一通骂,我当时就蒙圈了,这是何故?后来细问之下才知道,她的孩子在放学路上和别人家小孩打架了,家长来质问我为什么不管着学生,害她儿子被打。我解释说:我们班65个学生,只有我一个老师,包班,做不到把每个学生送到家里,并且学生在路上淘气我那儿管的了?如果是在学校打架,我看到不管,你说我也算是有道理,这路上的事我真管不了。然而她根本不讲理,就差打我了。我气的头晕,抱着头蹲在门口不想说话了。她看着可能不对头,就带着她儿子回家了。一个邻居阿姨看到我不舒服,给我端来一碗水,说这个女人从来都是不讲理,不要理她了,喝点水缓缓,回家给孩子做饭去吧,看孩子也饿了(我儿子才两岁多,和我一起上课)不讲理的人那都有啊!


风吹过的夏天124


以前在学校旁开文具店,经常看到学生打架,一般都是约架,一次一个叫吕游的女孩与别人约架在别的学校门口打。结果另一伙失约,在学校门口就堵住这个叫吕游的女孩,他们跑到小道里开打,十五个女孩打一个吕游。对方有一个姓刘的挑炮,结果是十五个女孩没打过一个吕游。从此这个吕游就是小霸王,谁都不敢惹她。这样的事情学校根本不知道,这些孩子回家也不与家长说,只有我们旁观者看在眼里。我还偷偷摸摸的报了警。警察来了。她们都说我们闹着玩呢。


轻舞飞扬1486921


我们学校(初级中学)也经常遇到这种事,是分两种情况。

1.如果该生在学校被谩骂,老师不知道,也没有同学或本人向老师报告,然后放学路上请人打架;或者老师知道了,对学生也进行了批评教育,还通知了家长放学来接孩子,那么学校都不担责。

我校遇到各种情况太多了,现在只要孩子在学校发生了纠纷,这段时间家长都要一早一晚接送。

2.如果老师知道了不处理,或者没有通报家长。如果事情闹得大,学校会被批评。学校处理办法仍然是把双方家长请来,共同教育子女,责承打人一方赔偿医药费并让班主任加强对他的教育。

学校本身就是教育事业单位,所谓学校的担责就是教育责任。该赔钱的仍然必须是打人那方。

意外情况是:有次,学校老师根本不知情,但是十多个学生跑到政府楼前去打架。还有次,初二女学生在周末,去另一所学校的学生家里,把小学六年级的打了,而且强迫别人脱衣拍视频。这两件事情我们学校都被县上领导批评了,学校也加大了管理力度。

总之来说,学校不会承担打架斗殴带来的经济责任!


边河静静流1


这问题问得好,很多家长和老师都没有明确的答案。学生在校外打架,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1、打架的地点是校外,不是学校监控范围,也不是老师的职责范围,从地点上与学校和老师无关。

2、学生已经放学了,不属于学校责任管辖的时段,放了学出现事故,就应该属于家长和学生负责。

3、有人说,学生打架,矛盾很可能是学校引起的,所以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我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很明显,学生打架事情发生在校外的放学途中,事情发生在学校管理的空间和时间以外,学校并没有教学生打架,老师的行为并无不当,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原因,学校无责。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倘若家长无理取闹,立即报警!倘若家长要求赔钱,让他告去!大家说呢?


文轩阁


责无旁贷: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1.传道不到位,负教育责怪。传道:包括了尊师重教、遵守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孝顺父母、与人为善。学校是社会的宿影,孩子是教育对象,老师要让学生明白道理、道义,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友爱,互邦互助是光荣的事情。打架斗殴是可耻行为,要受舆论谴责与法律惩罚,所以,学生在校外打架,是道义没教给学生,学校有责。


2.预知判断力欠火候,缺乏担当,负逃避现实的责任。

校外打架事件,尤其是群架,大部分事前有蛛丝马迹。学校政教主任、学生科科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应该有一定的判断力,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你不主动调查,和家长沟通,消除矛盾,化解干戈,做好预防员,谁来为孩子心的健康成长输液?

3.教育程度不高,负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尤其是安全教育,灌输仁义礼智信观念,并为学生起良好的榜样。不能事事依赖家庭教育!真诚地说,争强斗胜、打架斗殴是孩子的“专利”,作为老师要刻骨铭心,时刻提防。

当然,教育功能有限,不能面面俱到,针对该事件,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责任,教师是没有的。


希望星晨58298869


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问答,我来为你解答: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你,学校和老师无需承担责任,理由如下: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学校需要对学生受到的伤害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如果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伤害,例如学校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学生受伤、老师殴打学生导致学生受伤,或者是学生打架、老师未及时劝阻导致双方受伤,这样学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注意:这个属于过错推定责任,何为过错推定,就是推定学校有过错,学校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第二种,如果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上18岁以下),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伤害,如果能够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学校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注意:这种情况属于过错责任,就是学生需要举证证明学校有过错,而不是像上面的那种情况,由学校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第三种,就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到了外来第三人的侵害,导致人身损害,例如外面的流浪人员或者精神病人闯入学校伤害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先由外来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次如果学校有过错的话,也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上述的规定,学校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1、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2、学校没有尽教育、管理职责。

如果根据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学生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打架,那已经不属于“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学生已经离校,学校对学生也没有教育、管理的职责,因此学校和老师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李钦宇律师


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打架斗殴,学校和老师不应该承担责任。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的安全问题,应该由家长来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和老师需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仅是校园内的还包括校园外的安全教育。


学生在校内受到同学的谩骂,放学后被同学集体殴打。老师对学生被谩骂的情况,如果是知情的应该给予批评教育,并且通知家长了解具体情况,以避免上升到打架斗殴事件。老师对于校内发生的谩骂事件不知情,在校外发生的打架事件,学校与老师也不应该承担责任。打人的学生家长应该对被打的同学做出赔偿,批评教育打架斗殴的同学。


如果此类事件发生,学校老师对学生被谩骂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么在校外的打架事件,老师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学校与相关教师应该给予批评或处分,但学生在校外被殴打需要打人的同学家长作出赔偿,学校与老师不承担这些赔偿。


对于此类事件,学校与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同学之间产生摩擦,老师应该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产生打架斗殴事件。学校也要建立学生的安全教育档案,如有产生打架斗殴事件都会如实记录在档案,这样能有效维持学校安全秩序。


教师应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认真管理班级及教育工作,不能滞留学生,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如果因为学习教育工作必须滞留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在离校时来接孩子放学,保障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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