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舊案|被稱為“重慶第一貪”,受賄2000餘萬,自己一分都沒花

2008年7月16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原巫山縣交通局局長、兼任巫山縣長江公路大橋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兼建設辦公室主任晏大彬於2001年至2008年初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多人賄賂款摺合人民幣2226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晏大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

舊案|被稱為“重慶第一貪”,受賄2000餘萬,自己一分都沒花

庭審現場

晏大彬出門三件套:雨傘、皮靴和草帽

初見晏大彬,在他管理的大橋處,工人說:“晏局長出門三件寶:雨傘、皮靴和草帽。還經常和我們擠在一起睡竹板床,天又熱,蚊子又多。”有人去他家住過,頂樓七樓下雨屋漏。他84歲的老父親拿盆接雨水,怨氣很大:“他只曉得朝大橋跑,不管屋裡,搬了兩次家,還是出租房。局裡早分房了,大家都搬了,住得亮堂,我到死可能還住不上新房啊。”

再見晏大彬,是在他辦公室,電話接個不停,他抽空說:“新房去年搬了,我是農民的兒子,吃苦算什麼?那時我和愛祖書記在北京跑大橋,一忙忙到半夜,一等等幾個鐘頭,一走走得腳都腫了,起泡了。”他哈哈一笑,很豪爽。

上面的文字,是從《報告文學》雜誌“渝東第一橋”一文裡複製的,細節描述很生動,“讀”起來務實的晏大彬,如何走上了貪腐之路?

晏大彬生在農民家庭,先後在巫山縣小學、中學任教。1992年進入縣交通局,他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工作中。1998年被任命為副局長,3年後升任局長,招徠很多套近乎的人,想靠行賄拿到他掌管的工程,一概被他拒絕。晏大彬說:“當時我對自己要求很嚴,有一些原則,任何人找我要工程都不行。”

晏局長摔跤三件事:漏水、泡房和泡錢

2008年1月14日,大晚上有人慌張跑進重慶南岸區銅元局派出所,說他家四樓正在裝修客廳,突然五樓漏水令他家客廳泡湯,找不到那戶業主,保安又不敢私闖民宅。值班的何副所長帶上同事,趕去察看。儘管緊急,警察也不能輕易破門私闖民宅,只好走到五樓,與隔壁鄰居商量,讓小區的物業人員取道他家陽臺,再從陽臺進入那戶漏水人家。一干人馬一湧入門,果然看見空房子裡廚房水管爆裂,物業人員忙著關閉入戶水管的閥門,修理爆裂水管。

這是一戶新居,沒有住人。何副所長看見廚房成了養魚池,又發現衛生間也進了水,可是衛生間裡好像還有東西,過去看,有七八個紙板箱子,他立馬喊人將紙箱子搬到未滲水的房間,結果發現紙箱子被膠帶纏得很堅實,他看到放在底下的箱角已經破裂,露出鮮豔的顏色,用手扒開看看,覺得顏色花紋非常熟悉,那正是百元大鈔的顏色和圖案。

一處沒有裝修的普通房屋,居然有人敢放進這麼多錢?何副所長逐箱打開查看,八隻箱子,個個裝得滿滿實實,少說也得有幾百萬。何副所長再也不敢動手,要求所有在場人員誰也不準離開,隨後報告給南岸區公安分局值班領導。分局連夜派出經偵支隊民警,協同當地銀行有關人員,共同趕到案發現場。

經過多人反覆查點,八個紙箱內現款共計939萬元。

第二天警方以經濟案件立案,經過小區物業查出藏錢房子的房主,面對傳訊房主說:“我沒錢,這房子是姐姐買的!”警方隨即秘密調查他姐姐,很快查到她姐姐的丈夫,就是晏大彬局長。

晏局長被抓三件寶:人民幣、歐元加美鈔

重慶市紀委迅即成立專案組,兩天之後,1月16日,調查人員從會場上帶走晏大彬,隨即搜身,手包裡搜出人民幣三萬多元,還有美元、歐元。看來,從前這位局長出門只帶雨傘、皮靴和草帽,現在只帶人民幣、歐元和美鈔。

當天下午,又在重慶主城渝北區找到晏大彬的妻子,南岸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當場拘留她。緊接著,又在他們另外兩處住所裡分別搜查到現金47萬元和159.95萬元。

聽說晏大彬被捕,認識他的人還以為是誤傳,因為平日裡他們看到的晏大彬不喜歡交際應酬,沒有不良嗜好,很少見到他去飯店裡擺闊,更不去桑拿房或洗腳房。

案情大白之後,辦案人員才搞清楚晏大彬為什麼要隨身攜帶三萬人民幣,還帶美元與歐元,因為他夜晚要經常去重慶風月銷魂場所,會有建築商們為他在酒店裡開房,他在那裡像帝王一樣揮霍,像帝王一樣享受建築商們的尊崇,像帝王一樣荒淫無道。

平地一聲春雷,一個普通科級公務員跑步上崗,如做夢般成為建設高速公路的總指揮,一下子掌控幾十億,一夜之間擁有權勢威風榮耀,心裡的私慾惡念,就像崩玉米花一樣轟然一聲膨脹得不可收拾。

晏局長倒下一件事:受賄、受賄再受賄

被帶進重慶市紀委,晏大彬不相信自己露餡了,心安理得三天不說事。到了1月19日,得知自己從沒進過的新房裡泡了8箱錢,才明白對抗下去已毫無意義,只好交代自己的經濟問題。1月22日,重慶市紀委正式宣佈對晏大彬實行雙規,重慶市檢察院隨即對晏大彬涉嫌受賄展開初查,很快查到對晏大彬行賄的6名承包商,以行賄罪對他們立案偵查。

舊案|被稱為“重慶第一貪”,受賄2000餘萬,自己一分都沒花

為儘快破案,重慶市檢察院從全市三級檢察院調集精兵強將,組成3個追逃小組,在重慶市各級公安機關配合下連夜抓捕全部潛逃的6名行賄嫌疑人。

審訊工作隨即展開,全程錄音錄像系統也同步啟動。在大量外圍證據面前,晏大彬只得老實交代全部犯罪事實。

晏大彬升任局長,很多人千方百計接近他,企圖用行賄手段拿到工程,都被他拒絕。

2001年,巫山縣交通局大橋建設項目招投標結束後,晏大彬去看望中標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老闆跟他到門外,遞給他一個信封。晏大彬看見裡面有錢馬上拒絕。老闆說:“我們能中這個標,完全是因為你們的公平公正。我中這個標是4000多萬元,我拿出這兩萬元,給交通局的同志們買點菸酒,不能算是行賄吧?我只是希望表達感激之情嘛!”晏大彬馬上受到感動,後來交代:“當時他是不是真情我不清楚,至少我被打動了。”

“起初,我也是嚴於律己,後來看著周圍那些不比我幹得好的人,好處得的比我還要多,就有些心理不平衡……但關鍵,還是自己要有堅強的意志。”晏大彬經過一審宣判,終於在牢房裡總結出自己的教訓。

2000年10月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發包工程為他人謀利,共計63次收受他人賄賂款2218.4萬元、美元1萬元,摺合人民幣2226萬元。這期間晏大彬總共籤批3.3億元工程款,他所接受的受賄款,相當於從總工程款中提成6%,平均每天受賄超過1萬元。巫山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從2001年起,已經連續七年全年財政收入也不過9000萬,晏大彬受賄金額竟然佔據巫山縣全年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不平衡的思想在作怪

辦案人員發現,晏大彬長期獨自住在巫山縣,妻子和女兒都在重慶。晏大彬供述,受賄來的錢自己就用紙袋或別的東西裝起來,等到重慶出差時把錢送給妻子。

其妻供述,接到丈夫送來的錢,自己在主城購置了多套房產,再用自己和親戚朋友的名字在銀行開設賬戶,存入現金。有的錢用於購買保險和基金。等到後來錢越來越多,自己乾脆把晏大彬打包好的錢放在主城購買的房子裡。對於如何處理這些受賄款,晏大彬說他一分錢都沒有消費。所以案發後,全部贓款才得以全數追回。

記者問他,你收了這麼多錢都沒有消費,那你為什麼還要收呢?晏大彬說:“很可能是一種不平衡的思想在作怪。”晏大彬對其妻怎樣處置贓款的情況也一無所知,甚至不清楚自己在重慶有幾處房產,其妻也不知道自己手裡到底有多少錢,買了幾套房子。“因為錢太多,從來沒有仔細算過。”其妻如實說。

獄中的晏大彬交代說:“我利用職權和金錢,打那些公路收費員的壞主意,招聘收費員的時候只看長相不看能力。這些年,我和絕大多數的女性公路收費員都發生了性關係。”

2008年6月26日,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對晏大彬以受賄罪向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經南岸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檢察機關對晏大彬之妻以洗錢罪一併起訴。

舊案|被稱為“重慶第一貪”,受賄2000餘萬,自己一分都沒花

重慶二中院一審判處晏大彬死刑,晏大彬不服,提起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隨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晏大彬的死刑判決。2010年1月,晏大彬被執行死刑,時年47歲。

晏大彬走了,但他的懺悔依然鮮活於網絡上:“千萬不要貪財,不是自己該得的,一分也不要動。遠離那些給你好處的朋友,越遠越好,他們害了你,該怎麼活他們還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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