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權威發佈︱關於欽州市“8.20暴力傷醫事件”情況通報

權威發佈︱關於欽州市“8.20暴力傷醫事件”情況通報

患者翟華明,男,31歲,欽州市欽南區東南社區人,因“胸痛2小時”於2018年8月12日07時47分到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就診。

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接診後,給予患者翟華明測血壓、血糖、吸氧、心電圖、輸液等治療檢查。經心電圖檢查提示:1.竇性心律;2.急性心肌損傷可能。

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第一時間請該院心血管內科二區醫生前來會診。會診後考慮胸痛查因(主動脈夾層?急性冠脈綜合徵?),建議患方做胸腹主動脈CT增強(打造影劑)檢查,但患方僅同意做普通CT平掃檢查。行胸部普通CT平掃提示:1.兩肺感染(結核?),建議進一步檢查;2.兩肺肺氣腫;3.右胸部分肋骨骨質形態異常。

胸部普通CT平掃後,患者翟華明由醫護人員送入心血管內科二區進一步診治。不久,患者翟華明突發出現心跳和呼吸驟停、神志不清、呼之不應症狀,醫護人員立即給予搶救。當天10時12分,經搶救無效,臨床宣佈搶救無效死亡。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在救治過程中按照診療規範進行。

死者翟華明的家屬不能接受患者死亡結果,多次干擾和阻撓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二區醫護人員的正常工作。最後,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提出請第三方調解的建議。

經協商,雙方定於2018年8月20日在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018年8月20日15時,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根據死者翟華明家屬的申請,組織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與死者翟華明的家屬在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辦公室(欽州市新華路欽州市司法局旁邊),召開關於翟華明診療糾紛的調解會。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糾紛辦主任蘇純、糾紛辦副主任黃壽盛、糾紛辦工作人員廖子誼(女)、心血管內科二區主任賴國勇、急診科主任柏星海,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黃欽全、副主任李繼忠等參加調解會。

當天調解會按程序進行。首先由死者家屬對死者翟華明診療過程提出異議。隨後,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二區主任賴國勇回覆死者家屬,表明醫院醫師的處置及時,符合醫學診療規範。但由於患者入院時間短,病情惡化迅猛,雖然經過醫院積極努力的搶救,仍無法挽回患者生命,患者確切的病理死因只有通過屍檢才能下結論。同時,進一步告知患方屍檢的原因、必要性等相關事宜。

死者翟華明的家屬不同意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回覆意見,堅持認為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有責任。隨後,死者翟華明的家屬情緒激動,並對醫護人員及調解工作人員進行身體攻擊。

與此同時,由死者翟華明的家屬在調解會開始前集結的一群人員(大概7—8人)也從調解室外衝進了調解室。雖經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和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保安極力勸阻,但對方人群仍強行衝擊調解辦公室,打砸調解辦公室的物品,並用凳子、桌子、手機等打砸現場人員,對準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參加調解會人員的頭部及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身體進行暴力毆打。暴力持續了十餘分鐘。

暴力最終造成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糾紛辦主任蘇純全身多處皮膚軟組織擦傷;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糾紛辦副主任黃壽盛頂部頭皮挫傷、右肩部皮膚軟組織挫傷、枕大池蛛網膜囊腫;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二區主任賴國勇右顳部頭皮下血腫、全身多處皮膚軟組織挫擦傷;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柏星海及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黃欽全的右手腕挫傷,左手食指血腫;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副主任李繼忠的左眼上角血腫。

8月20日16時22分,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糾紛辦撥打了向陽派出所的報警電話。報警後,死者家屬及不明身份人員威脅將要到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暴力報復等。

隨後,向陽派出所的警察到達現場,此時這些不明身份人員已經逃跑。隨後,警察對現場進行了拍照、調取錄像,並要求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兩名保安到向陽派出所錄口供。

在民警離開現場後,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救車將所有傷員接回救治。目前,所有傷員的傷情已基本穩定,正在繼續進行後續的治療。

“8.20暴力傷醫事件”發生後,欽州市衛生計生委第一時間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和法律顧問到達現場,對暴力傷醫事件進行了解核實,並趕往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看望受傷人員。此外,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領導及相關科室人員也連夜開展調查及慰問。

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8.20暴力傷醫事件”進行處理。

权威发布︱关于钦州市“8.20暴力伤医事件”情况通报

今年8月19日是首個“中國醫師節”。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個“中國醫師節”來臨前夕,對尊醫重衛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都要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形成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而此次“8.20暴力傷醫事件”就發生在首個“中國醫師節”的第二天。

欽州市衛生計生委認為,死者翟華明的家屬集結人員衝擊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現場,造成欽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護人員和欽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身體不同程度受傷,其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構成尋釁滋事,應依法嚴懲

解決醫患糾紛有如下途經:

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

2.第三方調解。向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

申請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4.走司法途經解決。

权威发布︱关于钦州市“8.20暴力伤医事件”情况通报

往期

文章

推薦


分享到:


相關文章: